这个事情涉及到了教育主管部门,胡作为乱作为。我们可以认为他们不作为。
各行各业在做任何事情的时候,都要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唯独对于教育来讲却出现了一个依靠行政命令行政处罚来代替法律法规的现象。
武宁县教育局的这种做法其实和我们,历史中所学的一种知识非常相似,那就是宁可错杀宁可枉杀,也绝对不放过的一种行为表现,这种行为从头到尾就是一种无能的表现,可是这种行为现在在教育中却大型渠道,显然这是一种最简单最粗暴的处理方式,也是最能够息事宁人的方式,不过这只是教育主管部门一厢情愿的感觉。
我们可以从我们现行的社会舆论中获取大多数人的认知,对于这个老师的判断和评价,是有必要向教育主管部门处理的这么严重,是不是让在职的老师更加畏手畏脚,是不是让家长感到了放心和宽心。
总之从头到尾这种简单粗暴的处理方案和处理方式,对于整个教育环境的和谐没有任何帮助,对于教育环境中学生教育质量教学成绩的提升,也不会有所了裨益。
以一个部门的行政命令,法律这就是我们当前教育主管部门通常使用的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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