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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可马格伦理学》讲座笔记(一)

《尼可马格伦理学》讲座笔记(一)

作者: 3点8度 | 来源:发表于2018-12-21 22:25 被阅读47次

    尼可马格伦理学,法律就是要解决问题的,就是要决断的。法律判断的背后是权力。法理学,也叫法哲学,对正义的审慎思考的学问。哈特的法理学,20世纪法理学复兴的中坚人物,因为哈特,今天才有法理学这门学科。正如没有罗尔斯就没有当代的政治哲学,罗尔斯复兴了政治哲学。霍布斯洛克时代以后政治哲学出现了断代,直到罗尔斯1970年《正义论》的出现。法理学最早是奥斯汀,边沁的学生,出现法理学,出现断代。一直到1950年二战结束,对二战战犯审判的正义性的思考,再欧美的司法界出现一场大辩论。为什么要进行这样一场审判?这样一场审判的正义性何在?我们是不是一场胜利者对失败者的一场审判?对于被审判的这些人来说,我们凭什么要被你审判?第一你没有资格审判我,你是胜利者,不是正义的化身。第二,我本身是没有罪的,因为我们是听命于领袖,听命于第三帝国的法律的。如果你再那种情况下,你能保证你不做恶吗?这种辩护的理由直击要害。

    为什么西方诸多国家会废除死刑,应该就有这方面的考虑。任何人和组织没有权利剥夺一个人的生命。谁能代表正义?只有上帝才能代表正义。法国天主教会宣称:将一个人处死,就是否定了他有重新做人的可能,对基督徒来说,就是怀疑“宽恕”的强大力量。

    现实社会中的司法永远都是人在审判人,而不是上帝在审判犯罪的人。人审判人,一定不公正。坚持死刑,是肯定了一个国家对于公民的绝对权力。必须尊重生命,这是国家和罪犯的区别。

    《朗读者》根据汉娜阿伦特的平庸的恶构建的一部小说。最早关于正当的思考,关于自然与实证法的思考。再亚里士多德那里是有回响的。亚里士多德在第五卷开始讨论正义的时候,他在思考正义到到底是自然的还是约定的。如果是自然的就是普适的,约定的就容易陷入相对主义。国家的民族的文化不一样,约定也就不一样,正义就是依赖于这个文化。当你只是从法学,政治学的角度去看待的时候就会捉襟见肘。美如果没有哲学的根基很难再深入下去。如哈特的哲学受到奥斯汀(当时语言哲学的代表人物)的影响。当时的语言哲学分为牛津学派和剑桥学派。剑桥学派是维特根斯坦为代表的,牛津学派就是奥斯汀为代表的,叫做实用主义的,语用学的分析。哈特是根据语言的日常用法再法律领域提出了对规则本身性质的分析。

    研究政治哲学还不够,必须回到哲学那里。西方的整个学术体系最高的学问是神学。海德格尔最初本科学的就是哲学,研究克尔凯郭尔。但是为甚恶魔最后转向了哲学?对海德格尔影响最大的还是亚里士多德。海德格尔的哲学是一种实践哲学,就是受亚里士多德的影响。亚里士多德讲哲学如果只是关注知识是没有用的,最重要的是理论知识要改变生命。这就是实践哲学。海德格尔哲学一直有一个转向,从本体论到认识论,到语言学的转向,到实践哲学的转向。海德格尔实践哲学的源头,包括对存在概念的分析都是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那里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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