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幸福是掌握在自己手里,还是由他人掌控呢?
这个故事也许会给我们一些思考。文出生在一个兄弟姐妹较多的贫困家庭,却意外地得到一对不育夫妻的收养,给了她好的生活环境和教育。
但是,继母是一个控制欲极强的女人,她要求文什么都要听从她的安排。因为文知道自己是抱养的,所以一直小心翼翼地与继母相处,直到大学毕业,谈了一个男朋友。
本来,男朋友在自己的家乡会有更好的发展。但继母要求文回到她的身边,为了报答继母的养育之恩,文妥协了。男朋友因为爱她,也到了她生活的城市工作。
后来,谈婚论嫁的时候,继母干预他们买房子的事,继母愿意出一部分钱,然后房子的的事,各方面都要听她的。男朋友非常不满,希望不要继母的钱,宁愿自己出钱买房,不要任由她摆布。
这是其中一个导火线,更令男朋友不能忍受的是,继母要他们结婚之后,生两个孩子,一个跟父姓,一个跟母姓。男朋友直接拒绝继母的要求,说只生一个孩子。继母很不高兴。
文劝男朋友先顺着继母的意,结婚之后生不生孩子由他们两个决定。但是男朋友说不能再忍受继母这种无理的控制行为,如果文再妥协,就干脆分手了。
文处在了一个两难之地,她觉得继母养育了自己,回报她的恩情,婚姻上做一些妥协,有什么不行呢?男朋友爱她,不应该也同意她的做法吗?
父母的养育之情要回报,养母的更恩重如山,俗话说生娘不及养娘大。但是回报的方式不应把婚姻的幸福也搭上了。继母的养育之情,可以在赡养陪伴中回报,但婚姻绝不能任由她控制。试想想,买房子,她插手,生孩子,她插手,将来孩子的供书教学,她也插手。什么事她都插手,没完没了。文如果每一次都妥协,两个人的生活会很压抑,婚姻,也因为继母的干预太多而不能长久。
男朋友的想法很有道理,他爱文,可以和她一起孝敬她的继母,但他没有义务接受继母的控制,以及一些无理的要求,其实结婚生孩子是两个人的决定,亲生父母也不能干涉子女的生育问题,更何况继母。
如果一直妥协下去,即使文和这个男朋友分手再找另外一个,同样也受不了这种控制,而与她分开,到时候文可能要一个人陪伴继母孤独终老了。
对了一个习惯于控制自己的继母,文有必要牺牲自己终身幸福,来回报继母的养育之恩吗?是没必要的,如果怕伤害她,怕她哭,接受她的要求,到最后文还是要在她的控制下生活,得不到任何的快乐。
文必须在婚姻的问题上坚持自己的立场,不能再妥协了。让继母正视自己的问题,即使她生气,也要让她明白,我爱你,但不能搭上我的婚姻和幸福。我有自己的思想,不是任人控制的木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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