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岁,本来应该是色彩斑斓,貌美如花的年纪。身边啊,心里啊,应该是让你花痴的帅哥们。可是,我却在这个时候最不合时宜的爱上了隔壁老王。
在大多数人的世界观里都会存在一种思维方式:最好的时候应该是,在自己的世界里,眼睛所看见的一切就是真相。只是注定,在那个时候你在别人眼里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二百五。
我一直相信,眼见为实,耳听为虚。可以有一天居然有人告诉你看见的也不一定是真的。我似乎并没有办法理解。我多么希望,自己就这样一直不理解最好。
说说这个在我十八岁那年里闪闪发光的隔壁老王。
隔壁老王,真的是老王。
印象中,他总是骑着一辆很拉风的豪华版摩托车。(估计也就是在我的眼里比较的豪华。)
早上,阳光照进筒子楼里,他会习惯性的走到阳台上伸个懒腰,我会没有规律的,偶尔的和他偶遇的打个招呼。大多数的时候,他总是会对着我痞痞的一笑。然后继续忙他的。
我可以想象他洗漱的样子,仔细听,似乎可以听见水流的声音。可以看见略微的有一点的胡子拉碴,对着镜子臭美的样子,牙膏的泡沫暂时的挂在嘴角,被白毛巾抹去的样子。
我不知道他是做什么工作,以什么生活,只是知道每天的早出晚归,和我上学堂的时间很吻合。
那时候,我们好姐妹三个人,最懵懂的青春期,每个人都有自己心里的小秘密。好姐妹就是用来没事八卦一下, 聊聊彼此心中小秘密的。
西西喜欢球场上的队长,米耀喜欢每天背着画板的艺术生。貌似都很正常。就只有我显得一点那么的离经叛道。自然少不了的是被他们调侃,可是我却自得其所。时间久了,他们自然是对这位老王很好奇。
说实话,虽然是住在隔壁,只有一墙之隔。可是我们并没有太多的沟通。估计是看我就是一个小屁孩,不爱搭理我。也没准是喜欢我,就像我喜欢他一样,太过腼腆,羞于说话?(此刻,是我充满没有憧憬,仰头望天傻笑的小脑瓜)。
一直以来,旱冰场就是我的噩梦。是我敬而远之的地方。可是无巧不成书。
那却是老王的战场。其实我本不知道他有这样的嗜好。我所关注的也最多就是他在我隔壁的一切。至于,出了这个筒子楼。他似乎就完全的融入进这个江湖。我没有一丝一毫的线索。
正因为如此的神秘,就更加的热爱。
神秘归神秘。终归还是需要了解的。
米耀。我的朋友就像她的名字一样,闪闪发光。驾驭着一个男孩子的帅气背头。就我这小身板和她走在一起,大家一定会想入非非的。
线人米耀来报:黑森林(米耀给老王起的名字,她觉得这样,起码在意识上可以给自己一点动力)总是出没在旱冰场。其实,他是最爱白衬衫的。
米耀说过,人的逻辑思维有两种。一种是正常的思路,一种就是逆向思维。好像是很有道理的。
为了我这位魂牵梦萦的老王。我进入了自己最不喜欢的战地。每周五的下午他都会来的。我们在这个时间恰到好处的出现。
米耀是这里的明星。我这蹩脚的舞步与这冰雪世界显得格格不入,就更别说有什么奇缘,就更加没有什么人理会。但是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我觉得自己和老王是有共鸣。
虽然,在技术上我和他完全不是在一个层面。但是他却高冷的有些孤独。
米耀把我带进来就觉得自己已经完成了任务。和她的“莺莺燕燕”们欢乐去了。完全不顾及我的死活。
没想到一向认为自己是坚不可摧的我,却彻彻底底的输给了这闪着光的冰场上。
就在我摔的生无可恋的时候,居然看见了我渴望已久的修长的手 。
“你也在啊?第一次来吧。不介意的话,我教你?”哇塞,我相信此时我一定是一张花痴到夸张的脸对着他。在我眼里,他就是,他就是驾着祥云的至尊宝,是来拯救我的。
“你居然,记得我啊!”我有点不知所措,像是自己中了五百万的大奖,可是我忽略了在一边看我傻笑的米耀,估计她在那一刻开始才真真正正的觉得自己完成了任务。虽然在感情上我似乎没有一丝一毫的能力可以帮得上她,那是因为在我心里他一个人是绝对可以搞定那个艺术生的。
人们总是会在潜意识里给自己无法完成的事情找一个借口,有时候甚至于你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
话说回来,我自然毫无疑问的答应了。估计这时候我这张脸一定是花痴到被嫌弃的不要。
“那就先谢谢你了。”然后在心里默念,这是和老王第一次亲密接触。
他告诉我,“膝盖要前倾,不要只看脚下,要向前看,这样是有一定的原理。要是你不理解这些,你就想啊,生活不能只看眼前,你要看远方啊”。他的一颦一笑在我看来都是那么的如痴如醉。
“你还很诗情画意的。”我满眼笑意。
有时候我时常也会想起,现如今我能够在冰上行走自如,展现优美的舞姿真的还是应该好好感谢当年的他呢。
这是我们渐渐认识的第一步。接触下来,老王还是一个很风趣的人。他告诉我他的名字。可是渐渐熟识了我还是喜欢叫他老王。其实他是一个自由职业者,在那个年代,做一个自由职业者也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他绝对是一个内心世界无比丰富,甚至是价值连城的人,但是现实生活中,还是一个穷屌丝。
他会写诗,会编曲子。熟悉以后,我时不常的会往他那里跑。我觉得那里就是我十八岁的天堂。只是还是会有一些伤感,我知道,在他心里,也许我就是一个小孩子。只是把我当成一个小孩子。最多也就是算的上是个小妹妹。连一个知心的朋友都算不上。
那天,妈妈做了好吃的桂花糕。妈妈说,好东西要懂得分享。在学校的时候你们小伙伴们一定帮助你很多,你也应该回应一下。这时候,我自然会想到平日里帮助我最多的西西还有闪闪发光的米耀。另外就是老王。
于是,拿着做好的桂花糕我走到了隔壁。这天我认识了新一面的老王。这天,也是一个新的开始 。
没有看见人。倒是先看见了满地的酒瓶子。在客厅的尽头是酩酊大醉的他,吓得自己险些扔掉手里的桂花糕。
“喂,老王,你怎么了?”我拼力的摇了摇他。
他似乎恢复了一点意识。理了理头发,含含糊糊的和我打招呼。“你来了啊?你这个小姑娘倒是还真有意思。但是你还是不要总来我这了,要是你父母知道了,你啊,就该挨批评了啊。”说着,晕睡了过去。
我看着一地的凌乱,有一张女孩的照片。那一瞬间,倒是把我吓了一跳。那个女孩怎么看着那么的眼熟,不,我一定是在哪见过。哦,看来我真的是糊涂了。怎么和早上我起来照镜子的时候,里面的那个人那么的相似。
对啊,就是和我那么的相似呢。说不好自己的现在是什么心情。
只是知道,那次老王酗酒之后,居然搬走了。没有人知道他的下落。一直以来他都是习惯了独来独往。 在这个筒子楼里估计也就我这么一个熟识的人,但事实证明,也就是我这么想。
年轻的时候就是好。那些在生命中的少年们,中年大叔们。来得快,去的也快。后来我也就没有了老王的消息,我的日子还是照常。早上在闹钟的催促下起床,洗脸刷牙,吃早餐。日子照旧,只是再也看不见隔离老王,起初的时候会有一点点的伤感,时间久了既然就不以为意的习惯了。
相比我而言,她们两个倒是有情人成眷属。西西成为了拉拉队长,更加的门当户对。曾经觉得夏天出门就是要了她的命,现在在篮球场上送水倒是很积极。米耀一改自己的“伪男子主义”,和那位梦中情人相辅相成。
只有我啊,成为了孤家寡人。没有了心里的老王,热恋中的朋友自然也无暇顾及我了。事实证明,我根本就不是一个专情的人。
老王消失以后,我的生活中很快就出现的新欢,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已经走出了老王的阴影,开始了自己的新生活。
节日里会受到各式各样的礼物,只是曾经有老王,我从没有在意。放学回家会有人送到临近家最近的一条巷子,只是曾经有老王,我从没有允许。学校里,多了我与同学们的欢声笑语,只是曾经有老王,我从没有上心。
直到生日的时候,收到一份特殊的礼物。我才对世界有一个新的认知高度。其实那天的计划是和那个即将成为男朋友的小男生出去约会的。虽然约会的地点一点也不浪漫,是我选的马场。可是人家就是乐在其中。
说这份礼物,也并不是人家要送给我的礼物。只是被我无意间发现的。在阳台的缝隙里,居然发现了一个笔记本。上边的字就是这个人化成灰我也认识。老王。
今天,你早上起晚了几分钟,没有抽出时间站在阳台上看我,你急急忙忙的喝了一口牛奶就上学去了。慌忙到你既然没有换上昨天晚上准备好的衣服,穿的又是昨天的那套,不过依旧很好看。
今天,你早起背课文的声音就好像是树上的黄鹂鸟,我觉得你一定会学有所成。不会像我一样就是一个穷诗人。
今天,居然在旱冰场遇见你了。好美。
今天......
我已经泪流满面,推掉了所有要去赴的局。在家安安静静的欣赏这份迟到的礼物,这份被我当做是做好的生日礼物。
原来,我在老王心里不仅仅是一个孩子,原来,我曾经关注的那个人,也是那么的,甚至是更胜于我的关注自己。可是为什么离开?这也许永远都是一个谜,自己永远也不用知道,也永远再也找不回那个隔壁老王。
老王,只是我生命中的一个过客吧,后来听人说,他是犯了错,得罪什么人。也有人说,他是成了名,成为了一名大诗人。最终谁又知道?我是无从知晓。
我的生活还是依旧,我上学,毕业,谈恋爱,失业,失恋,找工作,结婚,生子,新生活。一切照旧。
对于老王,多年以后,我也会想起,也就只是想起了。
不知道想起更多的是自己年少的时候暗恋过一个老王,还是想起那个年纪时候的自己呢。我觉得应该是后者。再也就没有那么多的特殊意义。我相信再相见,多说就是寒暄,不会有什么其他了。
《奇葩说》有一期讲到,同学聚会之所以会聊起当年的那些欢乐时光,会引起大家的共鸣。其实,细想想,除去那些年共同的回忆,你们似乎并没得聊了啊?
你说,你们现在有个各自的生活,各自的工作,你和大伙讲自己的专业简词有几个人会懂?你和大家分享你现在的生活,有几个人能真正的了解?
恐怕并没有多少,你们只是在吮吸过去的美好。就算是曾经你爱过的那个人成亲的时候,你也许就是感叹一下,TA曾经是我的期许,牵动我年少的心。现在都成家了啊!
也就仅此而已,就算是林一,多么的用情至深,最终,在初恋女友的婚礼上也就是幻想一下抢婚,然后安安静静继续自己的生活去了。这应该就是生活了,没有意外。
你的那个TA ,也就定格在那一刻。还是现在的柴米油盐最靠谱。得不到在也就成为了你心中永远的红玫瑰。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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