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风往北云向南
我终于“抄完”了《写作这回事》的简历部分,那本书我已经看完一遍,所谓“抄书”无非是写写读后感和提炼重要内容。
回望过去,收获在哪?
“抄书”至少锻炼了打字速度,其他的进步没感受到,反而写连载小说有些便秘了。
原因有三:
第一是写故事的精力分配到“抄书”上了。
第二是读书速度放缓了,没有更多的素材纳入,没有新的灵感迸发。
第三是写故事的热情消耗了大半。
提及第三点,突然感受到“抄书”最大的收获皆系于此。
史蒂芬·金在这本书中提到过自己写小说的习惯:尽量一口气写完第一稿,否则写作热情会越来越淡。这恰恰是我在写连载时的感觉。
他的情境式写作,完全不构思情节,把主角置于绝境中,我也在运用,但用得不好。开始有一点构思,后来信马由缰,中途热情衰减,注意力分散,后程主角的绝境也成了我写作的“绝境”,当然还有些其他情绪的影响,但我还是不习惯拟大纲,未知是写作的乐趣所在。
下次要尽量快速完成初稿,不排除手写提速的可能,也不想过多关注日更。
老金有一条写作秘诀:多读书多写作。
这并不是废话,多读书太重要了。
读得多了,才能言之有物,才会有更多灵感迸发。灵感无外乎两种毫不相干事物碰在一起,产生新的联系,像收到礼物一样的惊喜。先有“毫不相干的事物”,这是基础,需要用读书和经历堆砌,读书是最快的方式。最重要的是,灵感来临时,要有敏锐的感知,忙于日更和“抄书”让我的感知能力下降了,这个时候应该停下来阅读或者放松了。
多写作即是多运用。
“大得可以让卡车通过的漏洞”,人物行为和动机不符合逻辑;推动故事发展的信息,有时又叫伏笔,能在第一幕交代,决不在最后一幕交代,以免有投机取巧之嫌;背景故事要精简,栩栩如生,用好短句,多名词和动词,少形容词和副词,参考《哈利·波特》学习一下;描写无需细致入微,一处典型细节即可代表一切;少用被动,少用副词;对话的写法——更像“人话”,少用斯威夫特句式。关门写作,开门改稿。第一稿要快要全身心投入,第二稿最少放六个星期把它忘掉,当自己的孩子变成别人家的孩子,我们就舍得把他“掐死”了。开门之后,找到理想读者,不要太多,几位就够,当然老金心目中最理想的读者是太太塔比莎——给予最大支持和一针见血的聪明读者。
举例:
“把门关上,太冷了!”琦玉打着哆嗦,使劲地搓着双手,大声喊道。改写后:
“门关上,冻死了!”琦玉说。
“门关上,冻死了!”
区别在,后者留给读者想象空间,对话的最高级写法是精简,读者不傻,会自己想象,自己判断。写小说不同于拍电影。
再举例:
那边有一个身材火辣的美女。你可能想象出任何一种,烈焰红唇,可以穿着吊带丝袜,也可以是抹胸短裙,她可以是梨型身材,也可以是葫芦形,甚至是水桶型,又或者瘦成一道闪电。当然,人的想象是不同的,作家要做的不是扼杀想象,而是找到共性,留下想象空间,只要共性不影响内涵的传达。
写到这,我没有看一眼那本书,记忆和理解完全自动提取。还有一点非常重要,就是主题,我不习惯写作时想着主题,因为还是“便秘”,那样总是让人很不爽。随心所欲写完之后,再去看主题写题目,删掉枝蔓,留下精华,突出主题。在这个过程中,你还会有一些意外发现。
我有很多意外发现。“抄书”有用在于内容印象加深、提炼能力变强、码字速度提升,无用在于《写作这回事》的《论写作》部分我根本没抄,照样写了这么多体会。此外,在提炼主题和改文过程中,你会察觉到一些意象和文学内涵,是无心插柳,但你发现了,柳树就可以成荫了。没发现也不要紧,同样是一篇很有趣的文章。
我又发现,以上是“抄书”心得,也可以说是读书心得。我还是决定用《“抄书”一万六千字之后》这个题目,因为特别啊,实际不只一万六。
补充一点:
故事的节奏,也就是叙事速度。读者不太关心过去发生的事,更关心即将要发生的事,就像你看火影一到回忆部分立刻跳过。背景故事三言两语带过,很多读者喜欢情节紧凑的故事。当然,长篇小说也有其独有的价值,语言的节奏把握需要长期的练习形成写作直觉。
后记:敬请期待本文第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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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风往北云向南
简介:做过电企、家装、新媒体,考过翻译硕士,文理都通那么一点点。对大千世界充满好奇,视写作阅读为此生信仰。算是书迷、影迷、乐迷、金迷、杰迷、球迷,似乎这也是个迷。
寄语:我不知道自己要去到哪里,只知道那是更广阔的天地。我只是迷恋这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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