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爱好,就是坐在大马路上看不一样的人,然后根据他们的样子给他们编各种故事。如果我坐在东京涩谷最繁忙的那个路口,估计能玩一整天。
有一个法国人去东京旅行之后画了一本《东京漫步》,他喜欢干的一件事就是坐在繁忙路口的咖啡馆看人,看城市中不同的人然后画下他们的穿着和姿态。东京这样的大城市的好玩之处在于,它能够容纳各种“妖魔鬼怪”。
城市就是游乐场,大城市最有意思的地方就是人,异质的人,陌生的人。
在本雅明那里,19世纪巴黎拱廊街中的“漫游者”,他们在城市的街道中闲逛流浪,城市于他们而言就是一个万花筒,蕴含着无限可能的文本。
如果一个城市管理者想要更方便地管理这个城市,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消除“异质性”,让城市中走在大街上的人都长的差不多,然而这样的城市会少了点创造力,不太好玩。
网络社区大概也一样,它的好玩之处在于能让你看到很多不同的人。
以前我觉得就是要和自己一样的人一起玩,喜欢一样的东西,有共同的暗语和符号,不用讲话就知道我们是一类人。然而伍迪艾伦老头告诉我们:我永远也不想加入一个全都是我这种人的俱乐部。
自己人,玩久了没意思。别人,才有意思。
所以社区里其实有不同的人也挺好玩的,就像一个游乐场,它不扼杀所有真实的可能性,喜欢的人,讨厌的人都很好玩。
但无论是多么不同的人,喜欢的也好,讨厌的也好,我都想你是真实的。
你给我讲了一个故事,我笑了、或是哭了,但你骗我的,那可不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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