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宗元的名篇《小石潭记》,你一定记得甚至能背诵下来吧?这篇游记的最后,作者还提到了同游的几个人:“吴武陵,龚古,余弟宗玄。隶而从者,崔氏二小生:曰恕己,曰奉壹。”
本文就从那个与柳宗元同游小石潭的吴武陵说起。
当时柳宗元与吴武陵同被贬到永州,两人惺惺相惜,便经常一起吟诗弄文、游山玩水。四年后,吴武陵遇赦回京,并于十六年后(唐文宗大和元年,即828年)坐上了太学博士之位。
就在吴武陵当上太学博士这年,二十六岁的杜牧前来东都洛阳参加科举考试了。
而在三年前,杜牧就已写出那篇文采飞扬且极具忧患意识的雄文——《阿房宫赋》了。此文一出,可谓振聋发聩。吴武陵读到了,对这个年轻人自然是由衷地赞赏。
得知杜牧来洛阳参试,吴武陵便把《阿房宫赋》向主考官崔郾作了推荐,并指着文章对崔郾说:这篇文章的作者,才是朝廷真正需要的人才啊!
结果杜牧就没有悬念地进士及第,名列第五。不久,他又通过了制科考试,开始步入官场。
对于官场,杜牧是不陌生的,因为他就是从仕宦之家走出来的,他的祖父杜佑曾是徳宗、顺宗、宪宗三朝的宰相,还著有一本名曰《通典》的史书。年纪轻轻的杜牧能写出《阿房宫赋》这样的佳作,其中一定有其祖父的影响。
杜牧在政治和军事上都是有想法的人,所以他能写出《赤壁》、《过华清宫》、《江南春绝句》、《泊秦淮》、《题乌江亭》等脍炙人口又引人深思的咏史诗。
在官场上,杜牧是如何施展才能谋取政绩的,这不是本篇要探讨的内容,我们将以另一种方式打开他的官场生活。
对了,杜牧也是个帅哥,帅哥不风流,岂不浪费了他那张好看的脸?
大和七年(833年),因受到淮南节度使牛僧孺赏识,三十一岁的杜牧来到了温柔富贵的扬州城,成了牛僧孺的秘书(职务为掌书记)。
一到扬州,杜牧就深深爱上了这个地方,因为扬州的繁华,也因为扬州的美女。
“牧美姿容,好歌舞,风情颇张,不能自遏。”这是《唐才子传》中对杜牧的描述,意思是:杜牧长得是仪表堂堂,喜欢观赏歌舞表演,风流不拘,一入欢乐场就根本停不下来啦。
在扬州三年时间里,公务之余,杜牧最爱去的地方恐怕就是街上那一座座青楼了,在酒池肉林中,他跟着欲望走,也收获着诗歌的创作灵感。
有时,杜牧还会与一个同事——那个担任节度判官的韩绰一起去逛青楼,韩判官会吹奏笛子和箫之类的乐器,他也会把这个才艺教给那些青楼女们。
到了第三年,杜牧要回京担任监察御史去了。他一走,青楼中的“她们”就有点舍不得了。
那个最年轻的、最娇媚的歌女还在离别之际哭了,杜牧也最怜爱她,但又不能留下来长久相陪,那就写诗来安慰安慰她好了,一首不行,那就两首:
其一
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
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
其二
多情却似总无情,唯觉樽前笑不成。
蜡烛有心还惜别,替人垂泪到天明。
第一首是夸那歌女的:你年轻,你好看,你是扬州第一美。
第二首是抒写离情的:因为分别,多情也成了无情,此情此景,想笑却笑不出来,就连蜡烛都似乎在为这情场的惜别而流泪。
杜牧离开扬州,开始在东都洛阳上班。在洛阳,他竟意外地遇到了另一个女子,女子名叫张好好。
说起这张好好,杜牧还是六年前在宣州担任宣歙观察使沈传师幕僚时认识的,当时张好好是幕府中的一位官妓,年仅十三,容貌动人,能歌善舞,杜牧一见倾心并写出《赠沈学士张歌人》一诗来赞美人家。
自然,杜牧是想和张好好上演一出感情戏的,孰料沈传师弟弟沈述师也看上了张好好,并果断地纳其为妾,这样,杜牧的美梦就落空了。
而在洛阳见到的张好好却已不再是宣州时的张好好了,眼前的张好好已沦落为街头卖酒女,容貌和神情与以前也判若两人。杜牧与之交谈,才知道她已被那个沈述师抛弃了。红颜薄命,杜牧很是感慨,回去后,他挥笔写就了290字的《张好好诗》——这也是杜牧今天唯一存世的书法真迹。
除了张好好,杜牧还曾对另一个女子寄予无限的同情,那就是才女杜秋娘。
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
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是的,这杜秋娘就是这首《金缕曲》的作者。杜秋娘家在镇江,十五岁时,做了镇海节度使李琦的侍妾。李琦叛乱被杀后,杜秋娘就被带进宫,开始给皇子李凑当保姆。后来被封为漳王的李凑又因获罪而被废,杜秋娘便也因此被放回老家。
也还是在大和七年(833年),杜牧在从宣州赶往扬州去投奔牛僧孺,在镇江正巧见到了又老又穷的杜秋娘,一番交流后,杜牧感叹于杜秋娘的命运多舛,情不能自已地写出了560字的《杜秋娘诗》。
为花的美艳而迷醉,也会为花的凋零而惋惜,杜牧爱美且惜美。
他甚至不愿错过任何一个能与美女相逢的机会。
在洛阳时,杜牧听说城中那个罢官闲居的李司徒,家中歌女众多,特别是有一个名曰紫云的姑娘,色艺最为出众,于是,他就想去一睹芳容。只是杜牧作为御史台的一位领导,李司徒在举办私宴时却不方便对他发出邀请。
杜牧知道李司徒的顾忌后,就派人私下给李司徒做工作,表示他十分想去,至于官场纪律什么的,偶尔触碰一次红线也无妨,李司徒这才破例邀请他参加了一次私宴。
在酒宴上,美酒让杜牧飘飘欲仙,美女又让他目眩神迷。到了忘情处,他竟然指着眼前的众多美女问李司徒:请问,哪个是紫云?当李司徒将紫云指给他看时,他的脸上立即现出“好嗨哟”的表情,似乎人生一下子达到了巅峰!杜牧的表现不仅让桌旁的各位宾客为之一愣,连正在歌舞的美女们都禁不住笑逐颜开,瞬间乱了表演的阵脚。
这场面不仅没让杜牧感觉难堪,反而再次激发出了他的诗情:
华堂今日绮筵开,谁唤分司御史来?
忽发狂言惊四座,两行红袖一时回。
到了会昌二年(844年),四十二岁的杜牧在池州刺史任上,再次上演一出风流戏——他让本地一个姓程的女子怀孕了。
因为担心老婆知道真相后会降罪下来,所以杜牧就让那个怀孕的相好嫁给了另一个姓杜的男子。程姓女子婚后将杜牧的孩子生了下来,这孩子长大后也成了一个诗人,他就是写出名诗《山中寡妇》的杜荀鹤。
最后再说下杜牧在担任湖州刺史时所干的一间奇葩事。
话说杜牧在三十二岁的时候,曾因事来过湖州一次,还在当地举行的一次公众活动上,看中了一个十二三岁的女孩,当时杜牧就对女孩的母亲说:你女儿我喜欢,我要娶她!女孩母亲当即表示反对:孩子太小,还不能嫁人。杜牧说:那好,十年后你女儿不小了吧?那时我会来你们这儿做官,到时再迎娶你女儿,如果答应,就等着我。女孩母亲没有反对,还收了杜牧预交的礼金。
就因为有此约定,所以杜牧到任后不久,就找到了那母子俩,结果一见面,杜牧就傻眼了:那女孩已经出嫁,且生了两个孩子。
杜牧就怪对方失信,对方的回复是:你说十年为期,现在已过了十四年了,如果你一辈子不来,我们就干等一辈子吗?
杜牧无话可说了。好事不成,那就再写首诗吧:
自恨寻芳到已迟,往年曾见未开时。
如今风摆花狼籍,绿叶成阴子满枝。
花已落,果已结,算了吧。
欲海沉浮中,杜牧的激情也在慢慢消退,四十八岁时,他回到了长城,住进了那个精心构筑、环境优美的樊川别墅,两年后,病逝。
在杜牧晚年的记忆中,给他留下最深印象的还是那些在扬州的日子吧?
落魄江南载酒行,楚腰纤细掌中轻。
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
官场、情场、欢乐场,到头来,不过梦一场。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