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周末黑泽来上海看我了。
他来的这周是比较特别的一周,因为最近无论是我的精神状况还是身体状况都出现了一点问题。所以我先来说个前情提要。
首先是心理上。最近我一直处于自我怀疑中,非常渴望得到外界的肯定和关注,从而来减少自己的不自信。于是我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比如“精神出轨”,在生活中变得非常敏感多疑等。
身体方面是在周四晚上网球训练的时候,我的腿在下蹲的时候突然无力,跪在了网球场上。因为这种球类的运动场都是磨砂材质的,只要和皮肤“不小心”接触了,就一定会擦伤。于是我的膝盖就破皮了,平时走路会隐隐作痛,弯曲膝盖变成了白日做梦。
恰恰在这个节点,是我跟黑泽约定好,每个月他来上海见我的日子。
以往每一次他到上海来看我,我的心情都是非常激动,期待满满的。但这一次我明显感觉到自己有点力不从心,因为心里有很多矛盾和烦恼夹杂在一起,我似乎不能专心的把注意力都放在他的身上。于是在他接到我的时候,我有些冷漠,甚至有些不耐烦,愁容不展。
在前面的文章中,我提到过一个我有点好感的男生下周约我去城里穿网球拍的线,并且一起吃惠食佳(广式餐馆),我们暂且称他为“炸鸡”。其实我心里清楚,我对这个男生只是欣赏的感情,想要和他成为好朋友,平时可以一起吃喝玩闹,但并没有其他的想法。反之,他对我也是一样的想法。
但因为最近不稳定的心理状态,我处于极度怀疑和不自信中,所以这样原始的意图在我自己的脑海里发酵,渐渐变了味——我希望他对我有爱慕之情,因为这是来自外界的肯定,使我自己有成就感。我当然知道这是一种病态的,不健康的心理状态,但每个人都有这样一段脆弱的时期,我只是在剖析它罢了。在此情况下,我对这样一个邀请特别紧张,因为这似乎就像我的一颗救命稻草,我觉得只要我抓住了,我就可以重建信心了。于是,这件事情在这几天中几乎占据了我全部的思想。
说实话,我真的不算是一个善良单纯的女孩,相反,我高傲,自私还颇有城府。
当黑泽牵着我的手漫步淮海路的时候,我在想我跟炸鸡周末在城里走在路上应该说些什么;当黑泽和我一起吃我们最喜欢的小龙虾的时候,我在想着我跟炸鸡吃惠食佳的时候会点些什么;甚至,当黑泽和我深深相拥,他轻轻抚摸着我头发的时候,我还在想着我要穿什么风格的衣服,以怎么样的方式去面对炸鸡。
种种这些行为,大概就是现在大家所定义的——“渣女”。
星期六的早上,我还赖在酒店的床上不愿起来,黑泽已经醒了,并且打算给我膝盖上的伤口换药。他坐在床边,轻轻揭开我的纱布,起身去拿碘酒、棉签之类的物品。
我们的窗帘没有拉严实,留了一条缝。十一月二十七号的上海是大晴天,十点的太阳已经光芒万丈,从窗帘缝里照射到床上。黑泽回到床边,开始帮我擦伤口,背后的强光让我只能看到他的剪影。他一言不发,很温柔,很小心,我感到我有些飘飘欲仙,分不清楚到底光是来自太阳还是来自于他。我想着,这就是我要嫁的男人。
那一瞬间,我心里在呐喊着:怎么样!此时此刻,是不是就像电视剧电影里面所表演的那样,是我感动的声泪俱下,决心改过自新,不再想别的男人的时刻了!
可是很遗憾,此刻明明是最好的机会,但我却做不到一瞬间的洗心革面,浪子回头。反而,由于我想到了这一层电影电视剧的经典套路,我又陷入了沉思,关于下星期的事情。
我听到我自己的嘶吼声,我听到我自己的怒骂声,试图用最严厉的词语把我自己的思绪给拉回到黑泽身上,专注于这个爱我的男人身上。但因为我脆弱的内心,对这件事情的紧张和敏感,我无法控制自己不去想它。
那天下午我们去看了007《无暇赴死》。我是一个特工迷,小的时候的梦想就是能和又帅又坏的超级特工有一夜情迷。我想到我跟黑泽刚认识的时候,他很幽默,经常“欺负”我,身材很好,有些皮皮的。那个时候,他就是我心目中的詹姆斯·邦德。只不过琐碎的生活磨合了我们彼此,当我看着他的时候,再也没有那些刺激的心跳了。
于是,未知的新鲜感让我着迷,让我紧张,让我魂不守舍,就像潘多拉魔盒一样。
这两天我们做着通常我们都会做的事情:一起笑,一起吃饭,一起聊天,挽着彼此的手一起漫步上海的各个街道,一起逛街买东西,点了外卖一起看综艺到凌晨,一起赖床,一起刷牙洗脸睡觉。只不过,他似乎也感觉到了我浮躁的内心,这一次他来看我,我们一起做了平时都会做的事,但我们没有一起辩论,没有一起讨论很深刻的话题。
因为我的腿脚不便,帮我收行李,帮我穿鞋,拿外卖、还车等等的大小事都是他在做。其实我们都知道我的伤口并没有这么严重,只不过是我“倚老卖老”,想偷懒。但他还是会帮我做好。因为怕我的伤口感染,他早晚都帮我换药,一边换一边叮嘱我注意事项,还是和以前一样,逮到机会就说教我。
有天晚上我问他:“你会一直喜欢我吗?”
他回答:“会啊。”
我继续问他:“你怎么知道你不会移情别恋?”
他说:“因为眼前的就是最好的。”
我又何尝不知道呢?但我永远是那么的贪心,想着:
万一有更好的呢?如果跟不同的人生活会是怎么样的呢?
我留下了愧疚和感动的眼泪,他看到我哭了便拥我入怀,我知道这个肩膀我依靠了五年,并且将来也不会离开我。但我呢?我会不会离开它?
送完黑泽后,我坐在回学校的的士上,夕阳的光亮从一个个树叶缝隙间射出,照射到我的脸颊上,就像周六早上在酒店,我看见黑泽的剪影一样。我突然意识到从周六下午到此刻,我都没有再想起下周和炸鸡出去玩的事情,也就是说,在这段时间里我的注意力完全在黑泽身上。就跟往常一样。
我想我已经本能地做出了选择。也许在此之前,连我自己都没意识到,黑泽的陪伴有可以治愈我的奇妙能力,相比于对未知的欲望,我更倾向于一个坚实的依靠。
我一次次地出发去追求我所期待的成功、快乐、新鲜感,但我明白,在我哭,在我受伤,在我无助脆弱的时候,我没追到的东西是不会给我温暖的,只有我眼前的人,眼前爱我的人,才会和我惺惺相惜,互相治愈。
《无暇赴死》是007的终结篇,最后詹姆斯·邦德,这个我眼中不会死的男人迎来了生命的最后一刻。在走出电影院的时候,我意识到,我对未知、刺激、新鲜感的渴求和欲望就像这位我从小的偶像一样,它们如此神圣、令我着迷,但终有一天会消失。我身上一部分的冲动似乎也跟着这一电影结局被洗刷了,永远地留在了自这以前的过去,连再见都还没说出口。
眼前的就是最好的,握在手里的幸福才叫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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