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周末校园有些冷清,一年一度的庙会又开始了,很多人都跑去凑热闹了。
说起庙会,也算是本市的一大特色。每年到这几天,人们就聚集在市郊,买卖交易。各种好吃的,好玩的,让人眼花缭乱。
随着经济的发展,现在这样的庙会,一般都在乡镇举办,在城市已经很少见到了,但在这个并不发达的小城市,这个习俗却一直延续下来。
既然有这么好玩的机会,我当然也不会错过。
自然,我要叫上苏雅。
当我找到她时,她又在抱着那本《易经》认真的研读呢。本来她不想去,但经不住我软磨硬泡,还是答应了下来。
整天在学校呆着,有段时间没出来走走了,加上庙会离学校也并不算远,于是我提议步行走过去。
苏雅也同意了。
于是我们边走边聊。
既然是去逛庙会,所以话题也自然而然围着这个聊了起来。
聊着聊着就聊到了庙会的起源上。
据说这里的庙会已经有几百年的历史了,起源于明代,是为了纪念一个叫九娘的狐仙。而说到这九娘,就不得不提起一段曲折凄惨的故事。
我最初听到这个故事的时候,无论如何都不相信它是真的,当时觉得它太离奇了,而且很有些聊斋的味道,分明就是后人编造的。但经历过这么多匪夷所思的事后,我以前的看法发生了动摇,对此半信半疑。
不管它是真是假,这个故事着实触动了我,直到现在那些细节我还记得很清楚。
于是我对苏雅道:“虽然我们都知道这个庙会起源于明代,但你是否知道关于那个九娘的具体故事?”
苏雅却只是看着远方没有回答。
看她的样子,应该并不知道这个故事,于是我便自顾自地讲了起来:“
这个庙会是从明朝开始的,故事自然也是在明朝发生的,但是哪一年已经不知道了。当时我们这个地方还不是城市,只是一个小村子,叫柳村。柳村中有一个叫张良玉的书生。
说起这个张良玉,那可是远近闻名的人物。他天资非凡,加上自幼好学,年纪轻轻,已经是满腹经纶。二十出头,就在会试中高居榜首,成为会元。所谓会元在古代那可是非常了不起的。只是会试,一般人都不能参加,只有通过省级考试的举人才有资格,可以说参加会试的都是各省的精英,而张良玉在这样考试中,居然名列第一,一时天下闻名。要知道有多少人皓首穷经,一辈子连个举人都考不上,此君却以这么小的年纪,取得如此成就,简直近乎奇迹。
然而此君不只才华横溢,更是一表人才,风姿翩翩。他有个绰号,叫“神仙”。说到这个绰号,还有一个小故事:有一次此君到深山中采药,被当地的樵夫看到,此君的容貌气质顿时让对方惊为天人,以为遇到了神仙,倒身就拜。此君容貌之超凡脱俗,由此可见一斑。
这年秋天,此君意气风发的赴京参加殿试,期盼着金榜题名,成为天子门生,彻底改写人生。
但这一次命运却和他开起了玩笑,一路上厄运连连。先是半路遇到强盗,把他的盘缠抢劫一空。然后又在返乡途中感染恶疾,这种病本来就很难治愈,加上张良玉身无分文,别说治病了,就是吃饭都是个问题,最终贫病交加,昏死在荒郊野外。
本来以为这次是必死无疑了,可是当他醒来后,发现躺在一户人家中。古朴幽静的房间中,药香四溢,一个女子正在旁边熬药。再看这女子容貌绝伦,气质超凡,完全不同于平日所见的女子。以前是别人把自己当成了神仙,现在张良玉却相信自己遇到了神仙。挣扎着就要下床拜谢。也难怪他会如此,此女的脸上虽然没写着神仙,但飘逸灵动,这种感觉,绝非凡人所有。而且自己昏倒在荒郊野外,人烟罕至,又得了那么重的病,恰好有人经过又把他救活的可能性比遇到神仙还低。
女子却拦住了他,说自己叫九娘,不是什么神仙,而是一只修炼成精的狐狸。她外出采药时,恰好看到张良玉昏倒在野外,就把他救了回来。女子说完叫来她的家人,为张良玉一一介绍,再看这些人,也是个个飘逸脱俗,不似寻常之人。张良玉连忙又一一打过招呼,这些人也逐一回礼,目光友善,言语谦和。虽然知道对方是异类,但看他们相貌可亲,又很善良,张良玉也就不再害怕。
此后张良玉就暂时寄居这里调养身体,日常生活都由九娘照料。时间一长,两人越来越熟悉,或是谈经论道,或是吟诗作赋,聊得甚是融洽,大有知音之感。要说这语言,实在是奇妙的东西,良好的沟通,一直都是孕育爱情的土壤。聊到一定程度,心灵也就拉近了。他们就是如此,聊得越多彼此也就越欣赏,然后这欣赏又不知不觉地变成了爱慕。”
我说到这里,苏雅还是没有做声,但看她的表情又分明是在倾听,于是我也没有多话,又继续讲了起来:“这九娘虽是修道之人,心念坚定,不易为外物所惑,奈何张良玉实在不同寻常,口吐莲花,才辩无双,加上外表俊雅,举止不凡,但凡女子,哪有不为之倾倒的道理。要说这自然造化,确实神奇,在大自然的鬼斧神工之下,有的人似乎只是为了完美而存在。人类为了美而创造的艺术,和张良玉这般绝代风华的才子,九娘般不食烟火、仙姿玉色的佳人,还有现代你这般优雅飘逸的女孩比起,简直不值一提。”
我感叹道,苏雅还是不语,似乎已经沉浸在故事之中。
于是我又道:“感慨几句,再来继续我们的故事。话说这九娘爱得神魂颠倒,以前是一心向道,现在则是一心问情。得道成仙虽然诱惑巨大,但终究抵挡不住爱情的分量,在这种力量的驱使下,九娘最终和张良玉私定终身。两人约定,等张良玉身体一好,九娘就和他回家成亲,做一对平凡夫妻。九娘的家人得知她的想法后,极力劝阻。在他们看来,人生短短几十年,不过是短暂一瞬,为了这过眼云烟,放弃修行大业实在不值。尤其九娘,修为深厚,又天资聪颖,颇有仙根。可以说只要坚持修炼,羽化成仙只不过是时间的问题。放着神仙不当,却做凡人的媳妇,她的家人怎么都想不通。
这些九娘自然很清楚。她也明白,作为一介凡人,生命十分有限,感情自然也无法长久。纵然万般美好,最终也不过烟消云散。人生短短数十年,在永恒的时间中不过是昙花一现。但即便如此,在她看来,这瞬间的光华却比一切都耀眼。她甘愿为了这一刹那的光亮,放弃永恒的大罗金仙。
唉,说到这里,我又不得不感慨几句,要说这九娘,确实是痴情无比。以前听过这样一句话: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可靠。所谓的不背叛,只不过诱惑不够。这句直面人性黑暗的话,虽然让我不舒服,却不敢完全否定。试想如果有人要你的爱人或是朋友背叛你,送了一大批价值连城的珠宝,或是任何他们喜爱的东西,他们会不会动心?如果他们没有被打动,再送给他们更珍贵的东西,甚至是整个世界,他们又会怎么做?在巨大的诱惑面前,有多少人,能够为了他人坚守自己?所以这话虽然说得绝对,但不得不承认,它有合理的地方。
但是对这九娘来说,却是完全错了。试想还有什么比做神仙更大的诱惑呢?既可以长生不死,又能够逍遥快活,那就是永恒的幸福啊,人类的终极梦想不过如此。如果每个人都来做九娘这样的选择题,又有几人和她的答案一样呢?“与其在悬崖上展览千年,不如在爱人肩头痛哭一晚”这话用来说九娘,简直太贴切了。
自然,九娘连神仙都不愿做,那再也没有什么能阻止她和张良玉在一起了。最终,她不顾家人苦苦劝阻,跟着张良玉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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