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的速度越来越快,消化的时间却需要很久。
我知道有些人读书很慢,喜欢逐字逐句享受。我不是!我属于那种矛盾体,有时候很偏执,想不通就会直接去做。有时候能在书中找到与作者相通的思想,我便会欣喜若狂。好像找到知己,好像得出一种结论:原来我不是怪人!
刚品读完李银河先生的《一生所寻不过爱与自由》,我很是喜欢。我称她为先生,是一种尊敬。听说过去很优秀的女作家都会被成为先生,比如杨绛先生。但愿有一天,我能被这样称呼。这种不叫爱慕虚荣,不过是取悦内心罢了。
中途被叫去吃饭,果然吃饱了脑子就开始不转了。
我赶紧播放民谣,试图从歌声中找回读完书后的那种感觉。虽然这本书只是李银河先生的内心对话,但很多地方都能触动到我。她指出人生三乐:恋爱、读书、写作。恋爱有时候让人痴狂,有时候让人忍不住抓耳挠腮,好像心里总是不舒服。看到她写道:在茫茫人海之中,突然间遇到一个人,使你喜欢,牵肠挂肚,就像从人山人海的广场中辨认出一张清晰的脸,难道不让人感到甜蜜?
爱情的甜蜜是真的。就像我从小到大一直都觉得有个穿白婚纱的女孩在前方等着我。直到遇到了我的雪,我才发现这张模糊的脸,就是你的模样。你是第一个让我光是听你说话的声音,内心就止不住狂喜的人,甚至我不敢说话,我怕一说出来,我的心便从嘴里跑了出来。有趣的灵魂很难遇见,即使相遇你爱她而她又正好爱你,愿意一辈子相依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所以,我很珍惜你,也希望你能珍惜爱你的我!
读书的乐,我渐渐能体会到。有时候遇上我喜欢的书,我恨不得一口气把它读完。其实读书快,要消化书却是需要时间与经历的。有时候我发现自己做人做事,是根据书中无形中做到的。也许这就是人们说的腹有诗书气自华吧!以前我面对领导会显得不自然,会生怕自己不被喜欢。现在面对再大的领导,我也能收放自如。我的缺点我知道,我同样能够张开双手去拥抱我的不足,这样一来还有谁能攻破我的盔甲?读的书越多,我也能感觉到自己的渺小,遇到困难时我不过沧海一粟,被打了一下有什么关系?读书就是这样,总是有形无形的影响着我。我当然愿意一辈子读书,一辈子为书痴狂。
写作的乐,我也有发言权。因为她就像我的一位朋友,总在我需要说话的时候静静倾听。无论是高兴的消息,还是难过的失恋,她都不发表看法,只是静静的听着,这就够了!先生说她有时候写作会看看阅读量,一旦人数上涨就会高兴。她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在她眼里就是在这个世界上,她在制造美。坚持每天写作180天,这是我坚持过最久的事。写作真的像个探险,你永远不知道自己下一个字会写些什么。也许不知不觉走到后面,你就会收获到宝物。通过文字,我收获到爱情,收获到朋友,也收获到真实的自己。
要多勇敢的人,才能说出自己想说的话,爱自己想爱的人,还能做自己想做的事。勇敢并非与生俱来,更需要后天一招一式的打磨。我敬佩李银河先生,并愿意跟她一样:
自由地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自由地去爱自己喜欢的人,自由地选择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这就是我的人生宣言。
我喜欢这段宣言,并作为我个人的宣言去走我的人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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