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
汉郭巨,家贫。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儿可再有,母不可复得。”妻不敢违。巨遂掘坑三尺余,忽见黄金一釜,上云:“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
释义:
汉朝的时候,有个姓郭名巨的人,家里贫穷,他有个三岁的儿子,郭巨的母亲常常把自己吃的东西省下来给孙子吃。郭巨就对妻子说:“家里太穷了不能供养母亲,儿子又分母亲的食物,不如埋了这个儿子?儿子可以再生一个,母亲若是死了却不能复活。”郭巨的妻子不敢违背他,就在地上掘坑,掘到三尺多深时忽然看见一坛黄金,上面写:“上天赐给孝子郭巨,当官的不能收回去,百姓不能来抢夺”。
流传意义:
儒家学说里的二十四孝,在千年帝制的社会环境里做为美名流传至今,历来被儒家所推崇,并有赞诗:郭巨思供给,埋儿愿母存。黄金天所赐,光彩照寒门。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的评论:
至于玩着“摇咕咚”的郭巨的儿子,却实在值得同情。他被抱在他母亲的臂膊上,高高兴兴地笑着;他的父亲却正在掘窟窿,要将他埋掉了。说明云,“汉郭巨家贫,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但是刘向《孝子传》所说,却又有些不同:巨家是富的,他都给了两弟;孩子是才生的,并没有到三岁。结末又大略相象了,“及掘坑二尺,得黄金一釜,上云: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
我最初实在替这孩子捏一把汗,待到掘出黄金一釜,这才觉得轻松。然而我已经不但自己不敢再想做孝子,并且怕我父亲去做孝子了。家境正在坏下去,常听到父母愁柴米;祖母又老了,倘使我的父亲竟学了郭巨,那么,该埋的不正是我么?如果一丝不走样,也掘出一釜黄金来,那自然是如天之福,但是,那时我虽然年纪小,似乎也明白天下未必有这样的巧事。
陌心杂谈:
这是一个反人性的故事,而且是极端反人性,是恶之源。
有人说了,郭巨埋儿奉母也有可取之处:是宣传尽孝意义,宣扬的孝老精神永不过时,是我们亟需传承的。
也有人说了,郭巨埋儿奉母是伪孝道,当“埋儿奉母”的图景用漫画的形式张贴在大庭广众之下的时候,矗立在人群拥挤的街头的时候,当孩子看到这样的画图追问具体含义的时候,该如何向孩子描述这种“极端的尽孝”,这种“糊涂的尽孝”,这种“血腥的尽孝”,这种“恐怖的尽孝”?
所有的观点都围绕着一种所谓的美德“孝”,认为不论这个故事是好是坏,只有把这种精神流传下来就是好的。
我陌心的观点却是:埋儿奉母并不仅仅是孝这么简单,这个故事在儒家文化里能流传千年,其本质的意义是皇权天授,官命等同父母,其本质的思想是建立唯上意识与无原则地尊上等级,用上下有别,天为大的精神枷锁捆绑人的思想。
作为二十四孝里的一个故事能流传并得到历朝推广,这首先反应出了父母官的冷血与人性的缺失。
为了封建皇权的稳固,可以至亲生骨肉不顾,把血腥的弑杀亲子美化成孝道,其目的是建立皇权等级的唯上尊严。其本质意义是建立皇权的至高无上地位,在人的思想里建立唯上的思想。为了把皇权,君权,官权固化,父母官这一说法,对应了这个故事的唯上本质。
其次是反映了儒家文化在农耕文明里最为丑恶的思想教化,为了皇权的稳固,可以在思想上建立起一整套反人性的血腥文化。
我们这个星球里,动物界包括人类,自来到这个星球始,就是以保护后代为本能,这是为了让物种能向后繁衍与进化,这是自然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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