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是个起名废物,那天晚上有月光所以写出来的东西叫“月光构想”,昨天阴天所以写出来的东西叫阴天构想,好吧不无语了就这样挺好。
身为一个多愁善感、假文艺真浪漫的天真少女,我总是每天都有很多奇奇怪怪的想法和问题,每天冒出的灵感也大抵都以悲伤为底色。简言之,我爱每天emo...总之就是这样,现在来谈谈一个阴沉天气里找上我的诸多灵感们。
那是一个死气沉沉的夏日,像是刚刚结束了的世界末日,没有鸟叫,没有阳光,没有人声喧闹,只有满天撕心裂肺永无休止的蝉鸣。
随后下雨了,我自认为我是喜欢下雨天的,我不喜欢阳光,可我承认我讨厌下雨天带来的压抑,承认阳光明媚的时候出门能让心情变好。那我到底喜欢雨天的什么呢?我不知道。
我还认为自己喜欢看书,可我不能像珍妮特那样爱书,按照作家的姓从A到Z一本一本地读。惭愧的是,我甚至不能坚持看书看两个小时,否则我会走神,会让我本来热爱的事情变得煎熬。这不是书的错,与任何物理外界因素、不可抗力无关。那我到底是不是喜欢看书呢?我不知道。
我在这么一个无趣阴沉的天气内心平静地捡拾着我掉了一地的灵感碎片,然后重新拼凑进诗句里,由书页粘好,封印。我希望自己能去做一些不同寻常的事情,特别的事情,而不是任由这头压抑沉闷的猛兽牢牢困住我的身体。
最近在读珍妮特的《我要快乐,不必正常》,感慨着她年纪轻轻就有如此深厚的文学功底,以及独到的感悟。虽然我本能地反感那些教人如何去爱、励志且治愈的故事,但不得不承认,她确实让我深受启发。这启发并不是说我也要抛弃正常寻找快乐,我经过一番思考之后仍然得出了“我是正常人”的结论,正常不等于普通,我依然可以很特别。
而这个结论是在上一个结论之前,它是“没有什么爱能超脱世俗”。不管是现在还是未来,我都追求永不落俗的爱和浪漫,我要超越世俗甚至违背世俗的爱。可紧接着我意识到,没有什么东西能逃得了世俗,只要活在这人世间,就永远不能免俗。它是如来佛祖无边无际的手掌,任你齐天大圣如何神通广大,也逃不了的五指山。必须按照人类社会既定的规则,立业成家,结婚生子,生老病死...所以,落俗一定不等于浪漫吗?俗气的人也会爱玫瑰,而玫瑰永不落俗,可玫瑰接受世俗的爱吗?
除了一加一等于二这样的道理,没有绝对的定论。我讨厌下雨天的压抑,但我喜欢下雨天;我没法如痴如醉地看书看好久,但我喜欢看书;我避免不了成为一个世俗的人,但我生来爱浪漫。我的感性超过理性一大截,但我是个理科生,爱做数学题。一切都很矛盾,那又怎么样呢?
人本来就是一种充满谜团的动物,我说不清楚,就像是“未知的可能性”,可能未来还会发现,我们这些两脚兽还能飞...意思就是说,不要怀疑自己,不要感到奇怪,不要抛弃自己的浪漫,也要拿起自己的世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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