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欧封建社会的制度

作者: 爱文者小诸葛 | 来源:发表于2020-01-14 23:42 被阅读0次

    十世纪时,封建制度在西欧大多数地区盛行开来,在政治上表现为封君封臣制,在经济上表现为庄园农奴制。

    封君封臣制是封建主阶级内部的等级制度,它规定了各个层级封君封臣的权利和义务,在维持和协调封建主阶级内部的关系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而庄园农奴制作为封建主压迫剥削的手段,则成为西欧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


    封君封臣制:

    封君封臣制是西欧封建社会最重要和最具特点的制度之一,构成了西欧封建社会政治生活的基础。在中世纪的西欧,封君封臣制是主从关系最为典型的结构方式,也是制度化的形式。封君封臣关系结成后,双方就应该承担相应的义务及享受应得的权利。封臣履行的义务即封君的权利,封君履行的义务即封臣的权利。

    封君封臣制的形成有很重要的两点,首先是最初分封的土地称之为“采邑”,在墨洛温时期就已经存在了。而到了查理·马特时期,由于开始和阿拉伯作战,于是大规模的封臣。同时“采邑”也开始变为封土,获得封土的条件逐渐以军事义务为主旨而固定下来。

    封君封臣制的主要义务有这五条:维持封臣的生计,保证封臣的安全。维持封臣的社会荣誉和名声。提供军役,为封君服兵役。为封君提供经费资助。最后就是向封君提供一些建议和劝谏。


    庄园农奴制:

    欧洲的庄园中,主要是各种不同身份的依附农民。农奴没有土地所有权,为了使用土地还必须为封建主服沉重的劳役。农奴不能自由迁徙,在很多方面都没有自主权,并且受到诸多超经济强制的剥削和奴役。赋税是中世纪农民徭役的内容之一,起初是缴纳一些实物,到了中世纪中期实物地租和徭役逐渐被货币取代。除了要缴纳地租之外,农民还需要缴付各种形形色色的赋税。这些繁杂的赋税增加了农民的负担。从十四世纪开始,西欧经济变化剧烈,庄园主纷纷放弃自营地,货币地租流行,农奴也通过各种途径取得人身自由,劳役制庄园趋向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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