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莓的季节总是让人难以抵抗。
有不吃香蕉的人、不吃梨的、不吃榴莲的人,但是我还没见过不爱吃草莓的人。
大众爱好当然是我的爱好。
有赶时间去和舞伴集合的,目光从不去往两边琳琅的小摊,卖发卡钥匙圈的和草莓小贩一样,也不会注意这些行色匆匆的快乐舞蹈家。值得留意的,是带着小朋友的父母,拎着第二天早餐食材的老人,还有悠闲散步的情侣。到了这个季节,七点多天快要黑的时候,路边新摘的草莓和要去广场散步或者跳舞的人群一同出现,买草莓的小贩站或蹲在一旁,注意着来往人的神色。
小朋友说:“妈妈我想吃草莓!”或者不说话,鞋子像是粘在草莓摊前的一小块地面上。
老人问:“草莓怎么卖啊?这几个筐里的有什么区别?”
女孩提议:“这草莓不错,买点吧!”
小贩常要给还在犹豫的人们加个油,只要一句“这是今天刚摘的”便可俘获以上一众顾客。我大多时候也属于一众中的一名,但一个人在家时却不同。
小区门口的小超市是最方便的,只要是在那能买到的东西,我都不会费劲跑到别的地方买了拎回来。况且这超市有个后门,直通到我家楼下,避免了每次都要刷卡出小区门又进来。只要在付钱时带上小票,然后诚信为本,一路从前门走回后门即可。偶尔门口超市人员看看票上内容是否与手里东西相符,但熟人且诚实正直就免去了这道程序。如此方便。
草莓季小超有也草莓卖,虽然不比傍晚摊市上的大颗且红润,但首尝味道不错且价格超级实惠(一斤只要九块九),当然是我的首选。所以他们每天的销售记录里总有某顾客约十九点半的一斤草莓。多日以来双方都甚是满意,当然他们的满意是我私自断定的。
信任源于长久以来的累积。第一天买的时候,我是自己一颗一颗挑的,虽然售货的姐姐说草莓不能调只能她给倒。最后价格公道,味道当然也很好。
第二天,我让她倒给我了,因为我在摊市上听到小贩说草莓不能用热手碰,容易坏。人就是这样的吧,总愿意相信不是正面听到的说给自己的话。不管怎么样,这次的品质依然不错。
之后的数日酸甜如常。
然而今天,我买了一斤烂草莓。
回来洗草莓的时候,我心想一定有人用手一个个地碰过它们了。
停顿一下,我突然意识到了自己的邪恶。
猜测无罪但套用猜测之后的想象画面总是不会让自己舒服,不舒服的原因不在于对手上草莓的看法,而在于画面里也站着一个有点邪恶的自己。
草莓的品质当然会有好有坏,谁也不能断言自己每次买到的得是价格与品质俱佳的,而且正好一斤。
想到这里,我把今天的第一颗草莓放进嘴里,还是一样甜。
明天我还是会去。
(于野 写于 201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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