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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家兼相爱的“家庭爱”

墨家兼相爱的“家庭爱”

作者: 墨者永在行 | 来源:发表于2018-04-01 23:16 被阅读22次

    墨子身为社会底层的小手工业者, 自称“贱人”(《贵义》)“鄙人”。这一阶级身份决定他的理论学说代表着这一阶层的某些思想。李泽厚指出“中国小生产者劳动阶级的某些思想特征, 可以说, 是空前绝后地以系统的理论形态呈现在墨子此人或此书中(不包括墨辨)”;(1,中国古代思想史[M],天津: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他又生活在“饥者不得食, 寒者不得衣, 劳者不得息”的春秋战国之交,针对残酷的社会现实,墨子明确其原因为“子自爱,不爱父,故亏父而自利;弟自爱,不爱兄,故亏兄以自利;臣自爱,不爱君,故亏君以自利”(《兼爱上》)即“天下之人皆不相爱。”(《兼爱中》)。针对这样的社会现状态及其原因分析,墨子提出了他的十项思想主张,包括:“尚贤”、“尚同”、“兼爱”、“非攻”、“节用”、“节葬”、“非乐”、“非命”、“天志”、“明鬼”等,其中“兼爱”是核心和根本。诚如梁启超先生所言“墨学所标纲领,虽有十条,其实只从一个观念出来,就是兼爱”。(梁启超,墨子学案[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1,P15)

    01

    何谓“兼爱”?

    何谓“兼爱”?即“我爱人人,人人爱我”,也即“夫爱人者,人亦从而爱之”(《兼爱中》)也即是“爱人在先,爱已在后”的利他之爱。具体地讲,在墨子看来,“爱人,待周爱人而后为爱人。不爱人,不待周不爱人;不待周,不爱人矣”(《小取》)这即是说,爱人,只有不分上下、亲疏、高低、贵贱、远近而周全地爱所有的人,才是真正的爱人。不爱人,只要不爱一个人,即为不爱人。可以说,墨子的兼爱是一种超越了个人、家庭、家族、国家的爱,是一种无差别的普遍之爱。可见,墨子的“兼爱”包含了“家庭爱”,是一种去家庭化的普遍之爱,也是一种普适的世界大爱或人类普遍之爱。当然,这种“去家庭化”并不是没有“家庭爱”,只是不再突出强调。事实上,墨子也说“爱人之国如爱己国,爱人之家如爱己家,爱人之亲如爱己亲,爱人之身如爱己身。” (《兼爱中》)在墨子的思想体系中,爱已身,爱已家,爱已国是人的天性,无需解释,更不用强调。爱他人,他家,他国却不是人的天性,正是因为这种爱的缺失天下才会“乱”。

    02

    墨子为何要提倡“兼爱”?

    墨子为何要提倡“兼爱”?墨子说:“夫爱人者,人亦从而爱之;利人者,人亦从而利之”(《兼爱中》)又说“先以事爱利人之亲,然后人报我以爱利吾亲也”即人应先爱别人之亲,使其获得一定的利益好处,而后别人以爱回报我之亲,使我之亲也获得一定的利益好处。由此可见,墨子“兼爱”的根本目的在于“利”,强调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帮助,互惠互利。(秦明,论墨子思想中的“利”,理论月刊,2008(2):59~63)其中,最根本的“利”则是天下之大利,而不是一家一己之小利。墨子说“今吾将正求与天下之利而取之, 以兼为正⋯⋯而有道肆相教诲,是以老而无妻子者,有所侍养以终其寿;幼弱孤童之无父母者,有所放依以长其身。今唯毋以兼为正,即若其利也。”(《兼爱下》)其大意为, 兴天下之利,用兼爱为政,其结果使老有所终,幼有所养,天下太平。因此,兼爱是实现利天下这一目的的积极手段,要求人们兼爱,从而利天下, 利他人,利自己。

    墨家所提倡的兼爱并非空洞的为爱而爱,而是把“兼爱”与“交利”、“正义”、“非攻”、及“天志”等联系在一起,而且把“天志”作为“兼爱”的根本依据。其原因在于,墨子认为“天”的本性在于“兼天下而爱之,遂万物以利之”。“天志”“以磨为日月星辰,以昭道之; 制为四时春秋冬夏,以纪纲之;雷降雪霜雨露,以长遂五谷麻,使民得而财利之;列为山川溪谷,播赋百事,以临司民之善否;为王公侯伯,使之赏贤而罚暴,贼金木鸟兽,从事乎五谷麻丝,以为民衣食之财,自古及今,未尝不有此也。⋯⋯今夫天, 兼天下而爱之,遂万物以利之,⋯⋯”(《天志》中)在此,“天志”不仅可以满足天下人之所需, 利百姓; 而且具有赏贤罚暴的绝对能力, 因而可以充当评判是非善恶的绝对标准。然而,墨家“兼爱”思想的理论弱点恰恰在于把“天志”作为“兼爱”的根据,把“天”视为人格化的神。李泽厚称这种人格神的专制主宰在墨子思想中是与重利、兼爱相鼎足的第三根支柱。(李泽厚,中国古代思想史论[M],天津社会科学学院出版社,2003)然而,在“不语怪力乱神”“敬鬼神而远之”的思想背景下,墨子试图寻求“天志”作为“兼爱”“重利”的根本依据最终还是不成功的。这也即是说,在解释何以天能普遍且平等地泛爱“天下人”时墨家显得无能为力。其根源恰恰在于兼爱的去家庭化解释,使它失去了现实的经验基础,成为无源之水。

    作者: languid

    解析:  1在墨子的思想体系中,爱已身,爱已家,爱已国是人的天性,无需解释,更不用强调。(墨评:这个认识是客观的,是符合墨家文本记载的,能有这样的认识,着实很不一般,值得肯定。)

    2但是,正是因为“兼爱”的“去家庭化”,使其失去了现实生活中的经验基础,它所依据的“天志”最终也显得苍白无力。这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墨家兴起不久便走向衰落的原因。(墨评:逻辑是个好东西。如上,文章称墨家兼爱的爱己身己家是天性,无需强调,后文就说兼爱去家庭化。问:无需强调的天性等于去家庭化?比如说无需强调人有吃饭的天性本能难道等于不让人吃饭?由此可见,在认知上,如果缺乏基本的逻辑能力,就会得出错误的论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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