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简书延续了我少年时候的记忆。
读书的时候,特别喜欢写作文,我喜欢文思泉涌,才华横溢的自己,喜欢把学到的高级成语拼在文章里。那个时候,最有成就感的事,就是老师选中,然后在班级里阅读。现在想想,那也只不过是几十个阅读量,加一个点赞而已,确能让人高兴几天。有一次在班级之间传阅,则相当于写了爆款,走路抬头挺胸。
那时候,起码文章还有人静静读完,一篇课文,还有人耐心分析。现在,我发现大家再也没有耐心,去看超过一篇的文字,不会再去欣赏文字,词语的美,不想去体会文字背后的含义。所以,微博和短视频特别流行,越简单越直接越好,恨不得,把最好的放在头一句讲完。
我没有钱买书,最喜欢旧书店。我有一个破柜子,里面满是我从旧书摊掏回来的破书,满是旧纸张带着发霉的味道。其中,最珍惜的是《三国演义》和一套《基督山伯爵》,泛黄的纸张,仿佛裹了一层纸粉,重一点翻,就会纸毁书亡。就这样,我打着电筒,用每一个晚上阅读。看到的,我喜欢跟人说;没人听,我就喜欢写,我希望我的文字能让大家看到。
那时候,我特别羡慕那些能写出好文章的人,羡慕文章能发表在杂志上的人,他们都是作家吧?
在我记忆中,映像最深刻的一次写作,是有一次我参加初中时候的作文比赛。那是一个周末,我不记得比赛的主题是什么,也不记得我写了什么。我只记得,我没有才思泉涌,下笔如神,我甚至只是生硬的憋出几百字;我只记得,那是一个秋天,金黄的落叶,铺满没有学生的操场,我就那样,像个诗人一样凝望窗外。
一直到后来,我最后一次写作,是高考。那甚至不算真正意义上的写作文,那只是用我背下来的,华丽的句子,生搬硬套到主题上。
尽管大学的时候,我因为党的主题写过第一名的三行诗:
东篱痴梦遗桃源,
岂知烂柯已千年,
党为信,民为纲,大同小康君共勉。
尽快,我也为学生会写过得奖文章。
但是,那终究不再是我喜欢写的文章。那变成心里的一个角落。到现在,我工作4年,成家立业。这颗过期的种子还能再发芽吗?
还能在简书的土壤里,再长出文章的树苗吗?起码,应该没有人,再限制我写什么了吧?
起码没人再说,你要写够八百字,不能脱离主题,要有中心思想了吧?
所以,我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只写给陌生人。
应该会有人,耐心看我的文章,和我神交吧?
不知道,我还想延续,我写作的故事,在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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