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在杂志上看到一段话:
“在意大利,波吉亚家族统治下的30年充斥着战争、恐怖、谋杀和流血事件,但它们孕育出了米开朗琪罗、达·芬奇和文艺复兴。在瑞士,他们500年来手足相爱,拥有民主与和平,但那些孕育了什么?——只有布谷鸟报时钟!”电影《黑狱亡魂》中的这句台词是主演奥森·威尔斯(Orson Welles)写的。
它让我想起上大学时,学校里有那么一类人,会玩一两样乐器,或者会跳个街舞什么的,然后总是一天到晚拽拽的,觉得自己高人一等的样子。
你也许会纳闷,这简直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我怎么就把它们联系到一块去了。
其实不然。那位演员之所以会说出那样的话,那些学生之所以会做出那种高姿态,是因为他们背后有一种相似的心态。
先来看那段话吧,其背后的意思就是,艺术与艺术家要比民主与和平更珍贵,能产生艺术的黑暗环境与时代,要比一事无成的和平年代更值得肯定,更值得追求。
这种人无疑是艺术至上论者:万般皆下品,唯有艺术高。在他们眼里,艺术最牛逼,艺术比一切都伟大,都珍贵。
如果能产生艺术,人世间的一切,小到个体的生命财产,大到社会的稳定与发展,甚而至于国家民族的和平安定都是可以牺牲的。
有点小题大做?不,不是这样。因为抱有这种思想的人并不在少数,他们就生活在你我身边。只不过在普通人身上,它通常是以另一种方式呈现的。
那就是,因为觉得艺术遥不可及,进而把艺术看得太重、太神,进而在他们眼里,艺术家自然就成了“顶上放光”的特殊个体。
于是,但凡一个人因艺术而获得一些名声,不管他是不是真正的艺术家,都会受到崇拜与追逐。如果有一天,他在道德品行上有了缺陷与污点,也很容易就会被人们原谅。
是啊,人家是艺术家,或者说,人家是搞艺术的,你还能说什么呢?这句话就是免死铁券,就是通行证啊。
可以想象到,娱乐圈的某些男星出轨时,或者约粉丝上床时,脑残粉们颠倒是非,依然为其摇旗呐喊,虽不是完全出于这个原因,也多多少少有这种思想在作祟。
路遥在《平凡的世界》里说:“人们宁愿去关心一个蹩脚电影演员的吃喝拉撒和鸡毛蒜皮,而不愿了解一个普通人波涛汹涌的内心世界。”
是这样的,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即使一个人还没有成为艺术家,只是与艺术沾了点边,也足以让他对其刮目相看,却很少有人懂得欣赏身边的一个普通人身上那良好的品行。
诚然,艺术是高贵的理想,是高级的追求,是人类精神家园的神圣一隅。黑格尔把艺术、宗教、和哲学都视为绝对精神阶段,马克思也把人类的精神需求放在物质需求之上。
古往今来,无数大大小小的艺术品都曾给人类带来过美的体验与享受,让我们的心灵感到愉悦与幸福。但是凡事都要有度,对艺术的追求也不例外。
一旦痴迷过度,一旦将之视为至高无上,那就演变成了一种极端思想,而极端的思想,往往具有巨大的危害性。
更可怕的是,这种出于对好的东西(比如艺术)的“迷信”而带来的危害性,往往是麻痹人心的,是不易察觉的。无怪乎两千多年前的老子会说:“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
对艺术的痴迷,放在个体身上,可以让他在追求艺术时不顾一切。如果他只是像梵高、巴尔扎克、福克纳或者所有心无旁骛地投入自身事业的艺术家们一样,那倒也算是件大好事。但真正的艺术家毕竟是少数,更多的是打着艺术的旗号而胡作非为的人。
于是,便有了类似下面这样的事情:
有的男人拿着单反偷拍女性洗澡,被抓住后辩解说自己是在进行艺术创作;
有的女明星一再通过出演裸戏来博眼球,然后心安理得地对外宣称是为艺术献身;
有的年轻女诗人把直白露骨的性爱描写断行,然后就变成了诗歌,还得到了众多著名诗人的肯定;
有一群所谓的诗人聚在一起,脱光衣服朗读诗歌,依然是为了艺术;
有的歌星在台上摔摔吉他,砸砸钢琴,把愤怒也当成了一种艺术;
有人在街上摆个铁笼子,然后赤身裸体钻进去让人观摩,美其名曰行为艺术;
有的艺人吸毒被抓后,不但不思悔改,还大言不惭地宣称是为了寻找艺术灵感;
乃至于有一些籍籍无名之辈,仗着会拨几下吉他弦,会按几个黑白键,就到处骗小姑娘上床,竟也可以恬不知耻地说,艺术家哪个不风流……
怎么样,是不是无耻得很?人一旦为自己的龌蹉行为找到某种合理(至少在他自己看来合理)的理由,他便会肆无忌惮地重复去做那事。
比如上面这些人,他们心中抱有一个坚定的信念,自己是搞艺术的,而艺术是至高无上的,所以,不管其行为本身多么下流、无耻,在他们眼里,都是名正言顺的,甚至还应该被理解,被欣赏,被记录进史册,享受永远的膜拜与赞颂。
至于说大学校园里那些人之所以一天到晚拽拽的,也正是因为有这种心态在作祟。
不得不说,艺术,真可谓是人类历史上被使用最多、同时也是最好用的遮羞布了。
事情还没完。如果那种对艺术的“迷信”放到有权力的人身上,尤其是放到集权主义者、独裁者、封建王朝的昏君身上,结果会怎样呢?
答案是两个字:灾难。
说实话,我们今天知道的许多伟大艺术品或者古代的宏伟建筑,有多少不是劳民伤财,以成千上万普通人的生命为代价换来的?
李后主的诗词很有意境吧?“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
宋徽宗的瘦金体很美吧?作为一国之君,他在其位不谋其政,过于追求艺术境界而对国事漠不关心。他滥用奸臣,无心上朝,勉强来到殿上与臣子们见面后,便匆匆跑往睿思殿写字习画。
这两人最终的结果呢?不仅自己身陷囹圄,沦为阶下囚,更害得国破家亡,生灵涂炭。
回到最开头那段话上,我们可以想象,如果那个演员掌握了大权,比如像希特勒一样,那么他未必不会为了艺术而做出一些惨绝人寰的事情来。
有意思的是,希特勒年轻时也曾梦想过当画家,但是却屡屡受挫。或许那段经历与其日后对犹太人的疯狂大屠杀有一些深层关联。
是的,从事后结果来看,人类历史上的许多艺术品,尤其是那些顶级艺术品,都是苦难之花。但是你不能荒唐到为了这花而感谢苦难,甚至故意制造苦难啊。
就像血钻一样,钻石本身确实是美丽的,宝贵的,但是,不能因为它而去肯定其背后的战争与血腥。
因为生命才是自然界最伟大、最珍贵的艺术品,是上帝创造的杰作,绝不容许任何人以任何名义去破坏。
在我看来,风调雨顺、国泰民安的岁月哪怕一事无成,也必然要好过产生了几件伟大艺术品的战火连天、民生艰难的岁月。
也正如清人赵翼的诗句所言:国家不幸诗家幸,赋到沧桑句便工。你不能为了让诗人写出几首好诗,就盼望着国家倒霉。
因此,如果唐代能避免“安史之乱”以及它给广大人民带来的深重灾难,我们宁可不要杜甫那些描写民生疾苦的好诗;
如果当时的老百姓能吃饱穿暖,我们宁可不要那首“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的《悯农》;
更进一步说,如果秦朝那几百万壮士的生命可以保住,如果孟姜女的眼泪可以不流,如果那些像她一样的平民女子可以不用凄凉地独守闺房,却再也等不到自己心爱的人回家,我们宁可不要那雄伟壮观的万里长城……
当然,有些人会不赞同,因为在他们眼里,伟大的艺术要比“贱民”的贱命更宝贵;
有些人会有疑问,长城是世界八大奇迹之一啊,是我们中国最响亮的名片啊,假如没有了它,我们的民族自豪感不会减弱吗?
那就让我们来做个假设吧,假如你就是当年的秦始皇,假如有人告诉你,修建长城要牺牲几百万人,那么你还会下那个命令吗?
说实话,艺术这东西,不是建立在自己的痛苦上,就是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上。而纵观古今中外的历史,纯粹建立在艺术家个体的痛苦上的艺术真是少之又少,大部分的艺术,或多或少,都会波及到他人,给他们带来影响。至于这他人是谁,只是距离的远近罢了。比如那些自杀的诗人,他们自己是一走了之了,但是他们的亲人作何感受呢?
所以说,如果没有一种悲天悯人的情怀,没有对生命的尊重与敬畏,那不是艺术家,是刽子手,是禽兽。在我看来,慈悲与爱才是最高的艺术。而一个品德优良的普通人,要比一个有才无德的艺术家更值得欣赏。
真正的艺术家都懂这个道理,“学问深时意气平”,他们很少为艺术歌功颂德,也从不因为自己是艺术家就觉得高人一等。
就像村上春树在《且听风吟》里说的:如果你志在追求艺术追求文学,那么去读一读希腊人写的东西好了。因为要诞生真正的艺术,奴隶制度是必不可少的。而古希腊人便是这样:奴隶们耕种、烧饭、划船,而市民们则在地中海的阳光下陶醉于吟诗作赋,埋头于数学解析。所谓艺术便是这么一种玩艺。
是啊,所谓艺术便是这么一种玩艺。
所以,回到文章开头,让我们来看看故事的下文吧:
奥森·威尔斯回忆说:电影播出后,瑞士友人友善地对我指出,他们从来没有制造过布谷鸟报时钟——那是巴伐利亚黑森林的特产!
是的,比起艺术与艺术家,以及要产生此二者那往往必不可少的战乱与动荡,瑞士人更珍视民主与和平。
而这才是真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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