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是不是命运的设计,一代文学界的传奇女子居然和一个赤头赤脚的小小流浪汉同名,他们的经历似乎也是十分相似,不过一个是在现实的荒芜中被迫选择拾荒聊以度日,一个选择在灵魂的荒芜中自愿拾荒,了却残生,他们一生都在寻找,用拾荒的姿态,但是,拾荒放在他们两个截然不同的人拥有着截然不同的意味,或许他们的经历和心途最终殊途同归,但在别人的眼中,拾荒对于文人界的三毛,是一种高雅志气的追寻,对于垃圾筐里的三毛就是令人作呕的下贱,兴趣没有高雅之分,令其产生变化的,是你总在衡量的心!
十万个支持吗||想做三毛的三毛三毛呀三毛,赤脚走过马路,三毛呀三毛睡在垃圾箱,饿的直发慌……这是我们耳熟能详的三毛歌,伴着雷声滚滚瓢泼大雨中无家可归的小三毛,那时的我们,尚不知道兴趣是什么,却也知道这份生活的艰辛,这不是一份好生活以后要努力学习不要过这种生活……那个时候拾荒者在我们眼中是不是一个高雅的兴趣呢?不不不,都不能被叫做兴趣,简直是人人得而诛之男默女泪的话题啊!这份兴趣不用经过考虑就已经被判死刑!
十万个支持吗||想做三毛的三毛但是,抛开长途跋涉的艰辛,抛开风吹雨打的凄凉,这能不能成为一个好的兴趣呢。答案是肯定的,不,在文坛三毛出现之前,或许是没有答案的,因为人们固有的思想将其划归为不值一提的兴趣,不许提起的兴趣,提到兴趣,自古以来人们就知道标准答案--考取功名做大官,有金有银入我怀,所以,读书,考官,这才是康庄大道!但三毛偏偏不走寻常路,偏偏要“阳春白雪,青菜豆腐一一尝个遍”这当然收到很多人的指责和嘲笑,毕竟有这样一个没志气的兴趣以后怎么能成长成一个有志气的人呢?但偏偏,三毛坚持了这个兴趣,坚持这个不为世人所称赞的兴趣,她比照着之前的流浪汉三毛,偏往远的犄角旮旯里钻,在撒哈拉,在荒无人烟里和此生挚爱为自己的兴趣奋斗,这份独一无二的兴趣让她成为了独一无二的三毛,三毛死后再无三毛,不是没有像她一样有稀奇古怪爱好的人缺乏的,是面对这些稀奇古怪爱好是勇敢执着咬牙坚持从不怀疑从不在乎的人!三毛如她所愿所想,成为了一个非常沉默非常骄傲,从不依靠从不寻找的,无可替代的拾荒者!
十万个支持吗||想做三毛的三毛大多数人,翻着三毛的书,燃起一缕缕不寻常的梦,脑子里却放着三毛流浪记,在凄惨的音乐中放弃了还没开始就结束的梦想,你在怕什么?怕自己像流浪记一样渺小的三毛不能成长成文坛万众瞩目的三毛吗?大可不必担心,他们本质是一样的,都是收破烂的人,都是走在不被接受不被认可的路上,那有什么?兴趣从来不分高低,选择你爱的,流浪的三毛就是文坛闪耀的三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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