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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式教育:这么做对孩子可能更有效

协议式教育:这么做对孩子可能更有效

作者: 艾妞妞 | 来源:发表于2018-10-30 18:01 被阅读77次

    最近,一则“律师妈妈跟10岁孩子签订《零用钱协议》”的新闻,引发网友热议。

    对这位妈妈的做法,争议不小。赞同的主要认为,有利于孩子规则意识法律意识教育、契约精神培养;批评的则主要觉得,用条条款款约束孩子,太“冷冰冰”,缺乏人情味,甚至担心让孩子形成“什么都讲交换”的意识,影响其成年后的人际社会交往。

    对此,这位妈妈不得不出来回应:“我的这个教育方式对我家孩子有效,对别人可能并不适合。”

    那么,用“协议式教育”到底适不适合自己的孩子?怎么做可以达到更加靠谱的效果呢?

    其实,只要注重以下三个方面,“协议式”的教育方式将不失为我们用来规范孩子行为、促进良好习惯养成的有益尝试。

    01 注重协议的游戏性比强调规则性更能让孩子理解接受

    一种是游戏模式的升级打怪赢取奖励,一种是平常简单的接受说教(书面的或者口头的)换来福利。

    对于一个10岁的孩子,你觉得他会更容易倾向于接受哪一种模式?

    相信父母们都会知道,孩子肯定是更倾向于前者的。

    “协议”的方式,其实在形式上是具有游戏模式性质的,比如,它的签字画押形式,会让孩子感到新鲜、也具有一种仪式感,从而愿意跟父母来一起参与尝试。,

    新闻中也提到,小民第一次跟妈妈前协议时,5岁的孩子并不懂协议是什么,也不太懂为什么妈妈让他签,但觉得新奇好玩,又是签字又是摁手印的,就“非常开心”地照着妈妈说的做了。

    但后边小民没完成协议受到惩罚时却哭闹不干了,因为他压根不知道那是些什么意思,对于自己“凭空”受到的制约当然一时难以接受。虽然后来经过妈妈的耐心解释和坚持,小民似懂非懂了,经过大概半年时间,才没有哭闹了。

    虽然不知道小民在这半年期间的心理过程,但可以想象的是,孩子还是经历了一个比较艰难的心路历程的。

    那么,如果能把一开始让孩子感到新奇好玩的游戏性质贯穿到整个协议的内容制定和执行过程中,是否就可以将没有温度的“文书”变得有趣、更适合孩子的天性发展,从而减少对孩子的“折腾”呢?

    在对律师妈妈的质疑声音中,很主要的一个就是认为,把孩子的童年禁锢在了一条条冰冷的条款约束中,缺乏亲情。

    让人产生这种质疑的原因之一就在于,这位妈妈主要强调了协议的规则性,让人觉得将“律师”的专业性用于10岁的孩子,不太近人情。

    所以,不妨将游戏的打怪升级模式借鉴于其中。

    每次可以针对孩子最急需要改进的行为、习惯,作为“妖怪”提出来,和孩子一起制定“作战方案”,每一个有利于“打怪”的做法,可以作为一条协议内容,每完成、做到一条,就可以“升级”或赢取奖励......然后把方案写下来,和孩子“签字画押”约定按“作战方案”执行,这样,孩子会始终觉得自己是在一种游戏中,而孩子对游戏是认真的。

    就像那部经典的意大利片《美丽人生》。主角一家人被纳粹抓进集中营,父亲却告诉5、6岁的孩子,这是大家一起玩的一种游戏,谁能经受住各种考验最后走出去,谁就是赢家。就这样,本来悲惨的集中营生活不但没有给孩子带来灾难性人生阴影,反而使孩子一直将乐观积极认真勇敢赢取游戏胜利的精神贯穿了一生。

    02 注重协议内容的单一性比“集成性”更容易让孩子明白重点

    在《零用钱协议》中,律师妈妈和孩子约定的一些条款,也受到网友质疑。

    比如,有网友指出,条款中,“在幼儿园打架泡妞”要被扣零用钱、“受到亲友投诉”要扣零用钱.....这样的规定会不会让孩子变成不断委屈自己来讨好别人、非常在乎别人评价的人?

    这些担心不无道理。这样的条款内容设置,无异于简单的“交换条件”。

    将孩子渴望得到的零用钱作为筹码,来交换父母希望得到的“乖孩子行为”。这样的设置,给孩子印象最深的是只有通过交换,才能获取利益。在新闻中,小民跟妈妈签订最新一版《零用钱协议》,当记者问到为什么他愿意签时,小民的回答是:“签了才会给钱。”

    可见,在这里,协议内容希望小民明白并遵守的那些行为规范,并不是小民考虑的重点,小民最清楚的是“签了就会得到钱”,已经有了“利益交换”的思维雏形。

    造成这种情况的很大原因,就在于妈妈太急于求成,即想抓住孩子渴望得到的一种东西,来促使孩子改进多种行为规范,而没有仔细考虑到这些行为规范跟孩子渴望得到的东西有没有关联性?

    比如,“打架泡妞”、“亲友投诉”这样的情况,跟孩子得到零用钱有多大关系呢?如果在这里只是把零用钱作为一种物质奖励手段,那必然就只会给孩子留下“交换”的印象。作为获取零用钱的权宜之计,孩子可能会遵守协议规定,但当有一天,他不需要通过这样的交换条件来换取零用钱或想要的利益时,他可能也就会恢复“打架泡妞”、“被投诉”等行为习惯。

    因为获取零用钱和这些行为习惯没有什么关联性,不会给孩子在两者之间架起有效记忆和认识,所以一旦相关条件改变,行为习惯也就随之改变。

    在这一点上,就应该注重协议条款的单一性。不要把什么东西都想装进来,最终却是什么也留不下。

    在此可以参考一下洛克菲勒跟14岁的儿子洛克菲勒三世签定的《零用钱处理细则》。

    这个《细则》里,总计14条内容,每一条都跟“零用钱”紧密相关,包括了零用钱的额度起始标准、上浮下调标准和条件、零用钱的用途、使用条件等。

    但其中没有一条是关于“获取”零用钱条件的,因此,一开始就避免了获取零用钱的“交换”性质。其次,带奖惩性质的条款,也跟零用钱本身的使用密切相关,比如对零用钱开支的记账质量,是零用钱额度上浮下调的条件,记账记得好,下一次的零用钱可上调一点,相反,则要下调;再比如,如果有节余的零用钱进入储蓄账户,那么孩子将另外得到同等数量的存款等。所有奖惩条件都与零用钱本身的使用有关,并没有将其他无关行为作为奖惩标准或条件。

    这样的协议,看似内容单一,都是规定零用钱怎么用的,但起到的作用却远远超过看似内容“集大成者”。从这样一份单一的协议中,孩子可以说是扎扎实实学到了相关的财务知识(记账)、学会了良好的财务习惯(节约、储蓄、不乱花钱)、了解了钱的多种用途(比如用于公益,协议第7条约定将20%的零用钱用于公益事业)。

    单一的内容,重点却是一目了然的。

    也许,在这样一种单一的协议下,孩子还是会打架、调皮、乱放东西、磨蹭等等,但至少在财商意识的学习和培养方面,得到了扎实有效的教育。

    03  淡化对协议的兑现追求更能起到润物于无声的效果

    心理学上有个定律叫“重复定律”。指任何的行为和思维,只要不断的重复就会得到不断的加强,在潜意识当中,只要能够不断地重复一些人、事、物,它们都会在潜意识里变成事实。

    从这个定律出发,我们可以说,以培养孩子的规则意识为主要目的的律师妈妈,她的目的是可以达到的。

    她已经跟孩子签订过4份协议,正是这样重复的使用“协议”这种方式,在孩子小民的思想意识中已经进驻了“协议意味着规则”这样的认知,因此才会有小民自己跟同学签订借款协议的行为产生。

    所以,其实在采取“协议式”教育方式的时候,不必刻意追求“协议”是否能够在孩子的行为中兑现,不管孩子能不能有效的遵守协议约定,只要重复不断地通过协议的方式去加强想要孩子认知或养成的行为习惯,就能够在孩子的潜意识中建立起相应的意识。

    国际著名影星安吉拉.朱莉家的保姆曾谈到,朱莉家里虽然孩子众多,且肤色、国籍、来源不同,但却都成长得很好。而在朱莉的教育方式中,她印象最深刻的是,孩子们的房门上都挂有一个小黑板,上面写满孩子需要遵守的一些规定,但至于孩子们有没有遵守、遵守得怎样,朱莉并不去管,于是她忍不住好奇地问朱莉:“如果你制定了这些规定,但却并不管它们有没有被孩子们遵守,那这些规定还有什么意义呢?”

    对此,朱莉淡定地回答她:这些规定就是用来告诉孩子们,生活是有规定的、有规则的,是需要遵守一些规定规则的,仅此而已。至于他们能不能好好的遵守,那是他们自己的事。

    朱莉的意思是,我只通过这种方式让孩子认知生活中有规定和遵守规定这样的事,而要不要遵守规定、能不能遵守规定,则是孩子自己对自己选择的行为负责,如果从一开始就去严厉管教孩子如何做,他们以后只会做出单一的选择,是或不,都不是我想要的。

    保姆说,也真奇怪,即使叛逆的老大,面对学校不准穿破洞牛仔的规定,也没有一次违反过。

    这就是润物无声的效果。


    虽然有网友说,我家没有法律专业的金刚钻,咱也就别去揽这个瓷器活。但只要注意了以上三个方面,再结合一下自己孩子的特点,“协议式”教育方式也可以成为你和孩子之间的一种小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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