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人间苦什麽
怕不能遇见你
这世界有点假
可我莫名爱上他
黄粱一梦二十年
依旧是不懂爱也不懂情
写歌的人假正经啊
听歌的人最无情
——《牡丹亭外》·陈升
凌晨两点的后海伍号酒吧,穿着纯白色T恤的乐队主唱正在唱着今天的最后一首歌。没唱完一首,他便干下一杯啤酒,从七点到现在,他似乎也有点醉了。他的声音沧桑,唱到这首《牡丹亭外》的时候,神色倏然忧伤了许多,但还在抚着吉他,缓缓地唱着。
“写歌的人假正经啊/听歌的人最无情……”
“那唱歌的人呢?”那天我也有些喝高了,坐在离乐队最远的位置,举着一杯没喝完的酒,戏谑地打着岔。
他停了下来,静静的看着我,面对我的无理取闹,他却显得格外认真。他低头想了想,皱了皱眉,好像没法得到一个完美的答案,他慢慢取下了面前的麦克风,放到嘴边,用他那沙哑的声音缓缓说道:“你问唱歌的人啊,那我告诉你,唱歌的人都是傻子……”
我听出了他的声音里带着一些哽咽,可眼睛里面却没有泛出泪光,嘴角略略有些上扬,这分明是应对我的打岔令他想到往事后强行的坚强,不知道他到底经历了怎样的苦楚与磨难才能时刻保持那副金刚不坏的表象。
他说罢长舒了一口气,轻轻地把吉他靠在墙边,慢慢走出了酒吧。我一脸诧异,赶忙放下酒杯大步追了出去。
他没有走,靠在那座白色石桥上,点燃了一支烟。见我出来,他递了一支给我,我没有接。
“不抽烟?”
“不抽,我不会。”
“哟,刚才没看出来,原来你还是个良民”
我没接话茬儿,趴在护栏上,深深叹了口气,周围一片嘈杂,水面也泛起着阵阵涟漪。
“怎么了小兄弟,有心事?”
“呵,别说我了,你不也是吗,你一个‘傻子’,得罪了不少人呢?”
“陈升这句歌词的前一句‘黄粱一梦二十年,依旧是不懂爱也不懂情。’我来北京虽说没到二十年,可怎么也有个十年了,可这十年不过就是梦一场,我准备回去了,回江西老家帮我爸妈干点农活,我都三十了,起码得让他们有养老钱。这十年在北京,我什么也带不走,什么也留不下,只是在这儿扔掉了我的青春。青春里的十年,又能有几个下一个。”
“所以这是你的最……”
“没错,这就是我的最后一次演出了,你看,我在这儿唱了那么多年,不过是有的人认识我这张脸,有时候碰到了会说一句‘诶哥们儿我看过你唱歌!’,除此之外便无其他,谁知道我叫什么。”
我说不出话来,毕竟我也只是能认出他的脸,不知道他的名字,甚至有几次擦肩而过连招呼也没打。
他抽完了那只烟,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进去吧,这最后一首歌让我好好把他唱完,这是我对北京这个地方说的一声再见。”
我们走了回去,我依旧回到了最角落的桌子,一口干了那杯酒,站在墙角,靠在墙上,胳膊搭在胸前,安静的凝望着舞台。他放好了麦克风,调好了高度,拿起了吉他,轻轻扫了两下琴弦,酒吧里的喧闹声安静了下来,人们的目光又集中回了舞台上。
一首《牡丹亭外》唱罢,我热泪盈眶。
“谢谢大家。刚刚这首歌叫做牡丹亭外,唱完这首歌,我也该回到牡丹亭了……”因一曲唱罢而有些小声谈话的人们再次寂静下来。
“我是江西人,十年前的今天,我带着一把吉他从老家来到北京。十年很长对吗?可我还是决定要离开这里了,因为北京也很大不是吗?我也已经年过而立,唱歌是我青春年少时的一个梦,所以我来了,在后海伍号实现了我的愿望,现在的我已经不再有青春了,我不能让我的爸妈看我一辈子毫无所成。这十年,我唱歌唱了十年,就当做是梦一场吧。谢谢你们来看我最后一次演出,咱们有缘再见吧。”
我的泪水夺眶而出,我带上了帽子,压低了帽檐,坐了下来,呆住了。忽然想起索福克罗斯在《俄狄浦斯王》这部希腊悲剧中写到的一段话:“如果有人断定这些话是天神给我造成的,不也说的正对吗?你们这些可敬的神圣的神啊,别让我,别让我看见那一天。”
所谓梦想难道只能是梦一场吗,难道真的敌不过现实吗?我不愿意承认一个为了梦想奋斗了十年的灵魂终究选择了妥协,我也知道他并不孤单,也有无数拼搏的灵魂最终缴械,选择了屈服。可我并不觉得他们失败了,他们是斗士,他们和无法改变的现实进行了一次正面的碰撞,他们是我们这代人中最勇敢、最成功的人。他们至少曾经奋斗过、至少为了自己钟爱的理想不顾一切过,即使输了又如何,他们仍旧是俄狄浦斯。
“咚!”
门被关上了,我抬头看向舞台,上面早已空无一人,我赶紧站起身来追了出去,看着灯火中一个瘦高的、微微驼背的、背着吉他的身影,冲他喊道:“嘿哥们儿!你还没告诉我你的名字呢!”
“你不用知道我的名字了,我也成不了明星。再见吧,朋友!”
我呆呆地站在原地,茫然地看向远方。
(谨以此文,向所有为了梦想努力拼搏和即将努力拼搏的人致以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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