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其出处,源之子贡问孔子的话,“子贡曰:‘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论语·卫灵公》),就是说,与人相处要有“推己及人,将心比心”的态度,自己不情愿的、不接受、不需要的东西,也不要强加给他人,让他人去接受。反之,自己不愿意、不能接受、不需要的东西也希望别人不要强加给自己。比如,朋友来家里做客,把自己不喜欢的食物来招待,把觉得最差的客房来安置客人,如果客人知道你是以这样的心来对待他们,那么,他们肯定会不高兴,因为,他们会认为你不是真心待他们的。反之,如果自己去朋友家做客,自己也不愿意朋友的心以此来待自己。
耶稣则认为,“己所欲,施于人”。《圣经》记载:“无论何事,你们想要他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他人。”(太7:12,路6:31),再以上面的“做客”这件事为例,如果把自己喜欢的食品与事情也与朋友分享,那么,就会认为没有什么可以比得上显示更友爱的了,反之也然,尽管朋友千里迢迢从老家带来他(她)认为最好吃的家乡特产给我们吃,尽管我们可能不太合口味,但这份心意我们会接受,并认为其用心待己!
耶稣和孔子的伦理学观点虽然是从不同角度来说明与人处世之道,但都强调了“同理心”的作用或认识了人的“价值的相似性”,推崇推己及人,不同的是孔子从己的“所不欲”中推己及人到也勿施加给他人这种己的“所不欲”。就是说把己与(他)人处于同一个价值频率中。
《礼记礼运》中:“孔子曰:「大道之行也,与三代之英,丘未之逮也,而有志焉。」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由此可见,又与儒家的“大同”理念相谋合!
耶稣的“己所欲,施于人”是求同欲(爱),重在对宏观“价值”分享,与其提倡的“博爱”的主要内核相关,这与孙子说的“上下同欲者胜”的道理有类似,不过,孙子则重在于有利于国家或军队内部(意志、目标等)需求价值的“正向能量”聚集!但耶稣的观念由于没有“群分”,在基督教的精神文化中,宣扬“神爱世人”,因而,世人也应当博爱世人,天下教徒皆是兄弟姐妹。在神的面前,每个人都是造物所生。因而在宗教意义上,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人,爱别人就好像爱自己的兄弟姐妹,这一切的来源是神创造了人,既然大家都是神的造物,那么大家都是“父”的儿女。
可见,基督教的精神文化中,人之间的“欲”(或爱)是从相对于创造万物(包括人)的造物主(上帝)这个至上的宏观价值关系来洐化出“泛化的同欲(爱)”,所以,反而与墨子的兼爱更相近!可以说墨子的思想有继承孔子的大同学说的成分。墨子曰:“我有天志,譬若轮人之有规,匠人之有矩。轮、匠执其规、矩,以度天下之方员,曰:‘中者是也,不中者非也。’今天下之士君子之书,不可胜载,言语不可尽计,上说诸侯,下说列士,其于仁义,则大相远也。何以知之?曰:我得天下之明法以度之。”在墨子这里,“天志”就是上天的意志,墨子这里的“天”其实即“天道”,也类似于“大道”、“天道”、“道心”等国学概念,在人类的社会行为上表现为“仁义”,甚至当以拟人化时,也可以说天的意志也是“上帝(或天帝)″的意志的体现。另外,墨子曰:“天之意,不欲大国之攻小国也,大家之乱小家也,强之暴寡,诈之谋愚,贵之傲贱,此天之所不欲也。不止此而已,欲人之有力相营,有道相教,有财相分也。又欲上之强听治也,下之强从事也。”即墨子还强调不得“以大欺小,以强凌弱,平等对待”提倡以仁义为准则来实现“兼相爱,交相利”的目标。而这些正是说明墨子是以宏观角度从人的社会角色“超我”兼与“天”(道)的自然关系出发并赋予了宗教色彩的形式来描述“天”或“道”的意志的不可违。甚至引用文献用“上帝”或“天帝”以人的形象显示,这又类似于基督教的“道成肉身”的描述!
墨子认为符合顺应天志(意)而为就是仁义就是“善行”就是“兼相爱”,会得到“天”的奖励,类似于“得道多助”或“种善因得福报”,反之,不符合不顺应天志(意)而为就不是仁义就不是“善行”就是“交相贼”,会得到“天”的惩罚,类似于“失道寡助”或“种祸因得恶报”,故墨子在《天志上》中曰:“当天意而不可不顺。顺天意者,兼相爱,交相利,必得赏;反天意者,别相恶,交相贼,必得罚。”接着他在后面甚至举例“子墨子言曰:“昔三代圣王禹、汤、文、武,此顺天意而得赏也;昔三代之暴王桀、纣、幽、厉,此反天意而得罚者也。然则禹、汤、文、武,其得赏何以也?子墨子言曰:其事上尊天,中事鬼神,下爱人,故天意曰:‘此之我所爱,兼而爱之;我所利,兼而利之。爱人者此为博焉,利人者此为厚焉。’故使贵为天子,富有天下,业万世子孙”。这就是说上层建筑的领导者“天子”只有符合顺应天的意志时,他们才能称之为“天子”否则就是“暴君”或“独夫”,又引用“《皇矣》道之曰:‘帝谓文王,予怀明德,不大声以色,不长夏以革,不识不知,顺帝之则。’”认为是天帝赞赏周王顺从天志(天帝之意志,在这里天道以拟人化的形式体现),所以把殷商的天下赏赐给周王,使他贵为天子,拥有天下,名声至今流传不息。正是因为周王爱人利人,顺从天意,从而得到上天赏赐的”。
接着引用《尚书.太(泰)誓》之道之曰:“纣越厥夷居,不肯事上帝,弃厥先神祗不祀,乃曰:‘吾有命。’无廖■务天下,天亦纵弃纣而不葆。”认为这是因为“纣违反了天意而憎人害人,从而才得到上天惩罚的,所以,“上天抛弃纣而不去保佑他的原因”。以此来证明纣王无道失天下,周王有道得天下。(从上面引用《天志》的文字中,墨子多次引用历史文献文字记载的“天帝”、“上帝”等概念来论证“天志”的作用,似乎是把“天志”即上天的意志与“天帝”或“上帝”的意志等同了,有趣的是基督教的《圣经》也有一段有关“道”与“上帝”的描述:“太初有道,道与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这道太初与上帝同在。万物是借着他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接着他造的。”(约1:1-2)
而对于“道”与“上帝”的关系,老子在《道德经》第四章首次出现一个疑问句“吾不知其谁之子也,象帝之先?”翻译成现代白话文“我不知道道是怎样来的,好像在上帝之先?”所以,老子在《道德经》二十五章中又曰:“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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