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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拉布拉多的爱情故事

关于拉布拉多的爱情故事

作者: 这个好吃我尝尝 | 来源:发表于2015-12-05 22:26 被阅读517次

    (一)

    大学的校园几乎是建在山上,不知道哪来的好多野狗,经常恶狠狠地冲着女生叫。简小姐虽然害怕它们,但她也喜欢这些小动物。于是她就参加了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最常做的事情就是在学校里搞募捐,买了食物给校园里的野狗、野猫之类的小动物吃。再后来,因为她特别用心,成了这个社团的社长。

    我第一次见简小姐就是为了采访她,那天的天气微凉,恰到好处,这种感觉就像是简小姐的美,不那么肆意张扬,也并不全然冰冷如霜。大概第一眼见到简小姐,我就喜欢上了她,很多年后,我这样告诉简小姐。

    约见的地方在图书馆咖啡厅,中午没吃饭的我还挺饿的,随手买了些吃的,烤肠都没怎么熟,吃了一半就扔碟子里了。简小姐坐下来之后一直盯着我的那半截烤肠看,我就说:“你饿么,我请你吃好啦,不过我不保证熟,刚刚就是因为没熟我才咬了一半”。为了给眼前的美女留下好印象,我也是表现的很大方啊。

    “好啊,我要一百根。”简小姐露出甜甜的笑容,可我心中已经千万只草泥马飞奔而过了。这妹子真是一点也不客气啊。

    “疯了吧,一百根,你这是要干嘛。”

    “我们社团最近募捐的状况不太好,马上入冬了,我们要给小动物们搭一个窝,还有过冬的食物,你要知道很多流浪猫啊、流浪狗什么的都是在寒冷的冬天结束生命的。你有没有想过寒冷的冬天,你在咖啡厅吹着空调吃着烤肠的时候,那些小动物饥寒交迫时可怜的目光?你有没有爱心……”

    “打住,我错了,一百块拿去, 这大概是我这篇采访的稿费,权当我做贡献了。”一百块,那可是我一个星期的泡面和可乐钱,可以预想接下来的一周里我只能吃土了。

    “这还差不多。”简小姐毫不客气的把我的钱揣进口袋。

    于是,我在采访手记里写上这样一段话:偏激的理想主义者,神经病,拿了我一百块。

    接下来的采访我一直兴奋不起来,毕竟一想到这活就是免费干的。写出来的通讯也不疼不痒的,把简小姐他们社团的事迹吹嘘一番,再谴责下学校有关部门不作为之类的。

    稿子发到校园网之后,我电话就没闲过,由于文章配图是简小姐抱着一只流浪猫,照片上的简小姐穿着白色的裙子微微一笑,没有倾城,却瞬间倾了宅男们的心。在征得简小姐同意之后,我把她的联系方式给了这帮臭傻叉们,后来听说简小姐在任期间的社团经费一年都没缺过。

    简小姐说因为我稿子写得好,才会有那么多有爱心的同学给社团捐款,为了感谢我,要请我吃饭。

    显然,已经吃土一星期的我不会放过这种蹭吃蹭喝的机会。不过到了饭店我才发现,除了简小姐要谢我之外,真正需要感谢我的是一个臭傻叉,他就是渣男,问我要简小姐号码的男生之一,一个并不熟的同乡。渣男在捐出一个月的生活费,卸载LOL之后,只用了一星期的时间就追到了简小姐,在这一星期里他每天泡在图书馆苦读各种宠物书籍,以至于能够辨认绝大多数猫狗品种,甚至成为半个兽医,根据动物粪便就能知道这动物是不是有病,还能活多久。简小姐第一次遇见懂这么多动物知识的男生,每天都在微信上问渣男各种关于小动物的问题,渣男一边忙着回复简小姐,一边忙着让舍友在度娘上搜索。也真是女孩子比较傻,渣男太贱太会追女生。

    “他听了我的事情之后捐了他一个月的生活费,而且他还那么喜欢狗,懂得那么多,我觉得这么有爱心的男生对女孩子也会好的”简小姐说的很甜蜜。

    我能说什么好,只有默默的吃饭,只是肉比土还还难以下咽。

    (二)

    “每当听到她和他说我们,就像听见,爱情里的嘲笑声……。”陈小春的备胎情歌在我脑海里余音袅袅绕脑子三年都没有停。因为简小姐大学毕业后跟着渣男回老家,居然鬼使神差的跟我进了同一家公司。

    工作的第一个月,渣男拿了工资就去宠物市场带了条拉布拉多回家。简小姐实在是太开心了,抱着狗问渣男:“拉布拉多?这是纯种的拉布拉多吧?”

    “对啊,我发现你每次说拉布拉多的时候,它就叫的很开心,不如我们就叫它拉布拉多吧。”渣男心里很得意,毕竟满足了简小姐多年的愿望。

    简小姐就这样任性的叫着她地狗拉布拉多,并拍了照片发到了朋友圈。

    我看到了在照片下面回复:“拉不?拉多了!”

    没一分钟简小姐电话就到了,电话里的简小姐完全不是我认识的那个甜美安静的小女生啦,开心的冲着话筒喊:林木木,我有儿子了!

    简直就一多年求子未果,遇一神医或一秘方之后的中年妇女才会这样兴奋的叫吧。

    养了拉布拉多之后的简小姐几乎就不参加同事之间的集体活动了,一下班就冲回家喂食,周末还要给狗狗洗澡、遛狗。朋友圈里晒的也不是秀恩爱的照片了,都是拉布拉多一天一天在长大的记录。在公司遇见没说两句话就都是狗粮多贵,小狗的三个月大和一岁大吃的钙片有什么区别。

    我连忙说,“别啊,吃了钙片的狗肉质不如野狗好。”

    简小姐拿起文件夹就要打我,“林木木,你要敢动我家狗你给我等死吧!”

    “我跟你讲啊,这个狗肉呢,就是‘一黑二黄三花’,说的就是黑狗的狗肉最好吃……”

    “啪!”那文件夹真的就拍在了我的脸上……

    简小姐的在公司里有个闺蜜,因为十分喜欢拉布拉多,就经常以各种理由去简小姐和渣男的房子里看拉布拉多。简小姐问闺蜜,“你这么喜欢我们家拉布拉多,为什么不自己也养一条?”

    “养狗这种事,就跟养儿子一样,必须是一对情侣,狗狗是爱情的润滑剂,有了它爱情里有了更多乐趣。一个人养狗,狗就像陪伴自己度过单身生活,反而显得有些孤独。”闺蜜说。

    简小姐觉得觉得她说的很对,更加感谢渣男把拉布拉多带回家了,晚上回家抱着渣男靠着耳边说要跟他一生一世永远不分开。渣男一愣,说好啊,却若有所思。

    简小姐开始主动让闺蜜多来家里陪拉布拉多。简小姐在的时候,闺蜜就和简小姐去楼下遛狗。简小姐不在的时候闺蜜就把拉布拉多关笼子里,和简小姐男朋友渣男躺床上做爱。

    有一天简小姐在家里收拾房间的时候,拉布拉多突然从床底掏出一条底裤,而这条底裤正是简小姐陪着闺蜜去买的“魔幻性感性型”,简小姐记得闺蜜挑这套内衣时脸上露出的笑容,说这种羞羞的东西只会穿给最爱的男人看。

    背叛来的太突然,简小姐没有哭,没有闹,平静的跟渣男提出了分手。

    分手的时候,简小姐提出的唯一理由就是把拉布拉多带走,那个跟她曾经山盟海誓的渣男拒绝了她,理由是闺蜜也很爱拉布拉多。而且,买狗的钱是他出的。

    简小姐彻底崩溃了,住进了酒店,连着好几天不来上班,主管逼着我给她打了十几通电话都没人接。

    终于电话接通后,“我好饿。”简小姐说。

    几天没怎么吃东西的她并没有像我想象中那样暴饮暴食,只是端了几盘水果在那啃,亏我小说看多了以为情伤这种东西能够激发她在食量上的潜能,带她去一家死贵的自助餐厅。

    简小姐说:“这事怪你,要不是我把她照片传到网上也就没接下来那么多事了,我就不会遇到渣男,就不会被闺蜜抛弃,更不会离开我心爱的拉布拉多。”

    “那行啊,我把自己赔给你不行么?反正我也是狗,我是单身狗。”我顺手拿起第五只螃蟹。

    “滚,我想请你帮我去把拉布拉多从我前男友那儿抢走。”简小姐说的意志坚决。

    抢是什么个概念,真的就是明抢啊。那天我开着车,带着简小姐,没有什么预谋,也没经过什么设计。我敲开渣男的房门,简小姐想都没想就冲进去把狗抱了出来,然后冲下楼梯,管都不管身体已经扭打在一起的我和渣男两人。

    渣男怒了,骂我是傻逼,可我就是不放他去追。后来渣男干脆放弃了,渣男说:“就当我欠她的吧,上学那会儿我就哄她以后要陪她一起养狗,最后是我背叛了她。”

    “渣男。”我留下一句话,扭头就走。

    简小姐抱着拉布拉多,安静的靠在我的车边上等我。我伸手把拉布拉多抱上了车,这是我第一次抱它,纯粹是因为我觉得这是我们今晚的战利品。

    谁知道第二次抱它的时候,已经是一具尸体了。

    (三)

    简小姐带着她的拉布拉多开始了新的生活,没有男朋友,没有闺蜜,只有拉布拉多,还有我。

    我想说我并不是很喜欢这条狗,夏天的时候这条狗居然喜欢往我腿上蹭,简小姐就会笑我腿毛多,这种摩擦会给它带来生理上的愉悦。

    我劝简小姐把拉布拉多阉了,这样它会老实很多,简小姐总是犹豫不决。

    有时候我陪简小姐去遛狗,她会告诉我哪跟哪拉布拉多拉过屎,撒过尿。我就说:“哇哦,简小姐你好棒好赞好厉害啊,怎么连这个都记得,都可以参加最强大脑了,现场指出一个月以来拉布拉多所有拉屎撒尿的电线杆,你会红哦!”

    简小姐羞的笑了,踢了我一脚。“反正带它出来就是拉屎撒尿的,而且拉布拉多见到电线杆子和大树丫子就迫不及待的去岔开双腿。”

    “对啊,听说这是狗在跟自己的地盘坐下标记,其他狗闻到这个味道就不敢来了。你说狗是不是傻啊,搞得真以为就没其他狗抢一样,它们又不会永远守在这,其他狗在它们不在的时候照样跑这拉屎撒尿……”

    “我怎么觉得你这话说的我就像拉布拉多一样,以为在朋友圈晒了几张照片宣示了主权之后,在我不在他的时候被别的女人抢了我的男人。”简小姐若有所思。

    “额,你不要联想……”我真后悔我傻逼兮兮说的话。

    我会在逛超市的时候给拉布拉多带上两根磨牙棒,在浏览网店看到宠物用品打折时也会提醒简小姐。简小姐真的就像之前她闺蜜说的那样,反而一个单身的人养狗显得特别孤独。直到那场意外发生。

    那天简小姐下楼遛狗,突然想起去街边超市买点东西。这条充满活力性欲旺盛的狗居然挣脱了链条,对着马路对面的母狗冲过去,飞驰而过的车直接从拉布拉多的身上碾压过去。那一刻,简小姐大脑直接空白。她跪在地上不起来了,车从她身边缓缓绕过去,还骂她神经病,造成局部交通堵塞不说,就连我开车过去,也比平时多花了一个小时。

    简小姐见到我突然就哭了,要知道她和渣男分手时都没掉一滴眼泪。她说她原来想和拉布拉多就这样一人一狗过完一生的,她还想像网上那个美国大叔一样带着拉布拉多环游世界。可是,这场变故来的太突然了。简小姐爷爷奶奶那一辈走的早,没经历过生死离别的她,要怎么面对这一摊血,这一具冷冰冰的尸体。

    我陪简小姐给狗下葬,买了宠物墓地和墓碑,心里骂着黑心商人什么点子都想的出来。

    自从上次简小姐失恋闹脾气不上班,主管就一直对她有意见,这会儿拉布拉多死了,简小姐再跟上次一样估计工作就难保了。一姑娘独自在异乡,被男朋友抛弃,心爱的狗狗被车撞死了,工作再丢了……这游戏简直太难了,我不敢离开简小姐,怕她哭泣时找不到人拥抱,醒来之后看不到拉布拉多会急忙忙的到处跑。

    于是简小姐睡觉我就守着她,上班时我送她去,开始的时候她睡床,我睡沙发。

    再后来,我和她就都睡到了床上。

    第一次做爱时,她问我,你会像拉布拉多一样永远守在身边么。这种情况下我肯定拍着胸脯说会啊。

    其实我蛮郁闷的,那种时候她怎么脑子里想的还是那条狗啊。

    也许简小姐并不相信男人,在她心里只有狗是最忠诚的,永远不会背叛她。原来我只是一条狗,然后代替拉布拉多去陪伴简小姐。像狗一样充满活力性欲旺盛,即使我和简小姐之间似乎没有爱情。

    (其实感觉林木木一点都不喜欢简小姐,简小姐也不喜欢他。所以这是两个孤独的人在一起了,甚至都不算在一起。所以林木木你为什么还是个备胎?——陆天一

    感谢陆天一,琦爷,阿翟,李大聪的修改意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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