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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二、 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作者: 达苏 | 来源:发表于2018-05-30 15:36 被阅读39次

    我说过,我从小就是个坏孩子,一年级就拉女生小辫子,初一就拔老师气门芯。对于为什么我能够上大学,至今我也没能想明白。我从小就有个坏毛病,喜欢胡思乱想。比如正吃着饭,我会变得动作迟缓目光呆滞,这时候我妈妈就给我一巴掌,让我别再做白日梦。

     零六年的秋天,我第一次站在大学校门前,浮想联翩,恍若做了一个白日梦。

    在我看来,大学如同女人。大学是高不可攀不能侵犯的,如同一个出生高贵的美丽女人。这样的女人不是谁都能上的,我若是律师,医生,高官,煤老板,煤老板的儿子,那我就可以上。但我只不过是工厂工人,出租车司机,厕所清洁工,自行车摊贩,流氓青年。我这样的人是不可以上高贵的美丽女人的。除非是强奸。零六年秋天,我灰头土脸的站在大学门口,悲观的认为自己是个强奸犯。

     我初中的更年期语文老师曾经预言过我一定会成为流氓,她立过誓说如果我能上大学,她就不做老师了。我最后没有告诉她我上了大学,因为她不做老师就只能回家跟老头吵架,要是因此被老头赶出门外的话就很糟糕了。要知道把那个更年期放到社会上也是很可怕的事情,等同于我犯了破坏社会和谐安定罪。其实不光是我,我的老师,我家的亲戚,我的父母,我父母的朋友,朋友的朋友,他们没有一个能想明白为什么我能上大学。这就好像母猪上树,房价下调,闫凤娇是处女,中国队争雄世界,中华人名共和国万岁。总之到最后,我妈把这一切都归功于我去世的爷爷,整天神神叨叨说是爷爷保佑。

     我就说:“妈,既然这样,老爷子干嘛不直接我把送北大去?”

     我妈想了想说:“去北大竞争大,你爷爷也尽力了。”我想,爷爷是长辈,我也不能埋怨他老人家。

     这不能怪我妈迷信,主要是我小时候学习太差了。差到什么程度呢?初中快毕业时,班里有个女同学拿着纪念册来找我。她说:“李小二,快毕业了,给我留个念呗。”然后她想了想,羞涩又犹豫的说:“要不你说我来写?”

     我当时想,她这么说是出于两个原因,一个是我写字太丑,会污染她漂亮的纪念册。另一个是怕我写错字。这两个我都很难接受,尤其是第二个。我是个很爱面子的人,我不能容忍她这么侮辱我,毕竟我也是知识分子家庭。好在我当时未雨绸缪,为了给女孩留言,特地去问过我父亲。于是我跟她说那就这么写吧: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道一声珍重/道一声珍重/那一声珍重里有蜜甜的忧愁。那女孩子当然没有读过徐志摩,所以她看我就像看着一个怪物,她后来说:“李小二,说不定你真能成为诗人。”得了这样的赞许我当然不会说破,其实我当时也不知道徐志摩。我记得我还问过我爸爸,如果要给一个女孩子最好的祝福,该是怎样。我爸想了想说,祝福她嫁个有钱人。于是我当时加了一句,变成:那一声珍重里有甜蜜的忧愁,祝福你能嫁个有钱的老头。这就显得很煞风景了。至今我都觉得很对不住徐志摩。虽说我当时做足准备,但是到最后也就那一个女生让我写过留念册,可见当年我有多么声名狼藉了。

     不管怎么说,我总算在我爷爷的保佑下进了大学。我的学校很小,马路是黑色的柏油铺成,两边的下水道系统形同虚设,雨一大你就得卷着裤腿去上课。食堂里面的土豆烧牛肉永远只有土豆,而且还把土豆做得跟牛肉很像很像。每次我去打饭,食堂大师傅的表情好像在说,这是土豆或牛肉,安能辨我是雄雌?校园里面种植了很多树木用以遮挡视线,使人们不能从这边一眼看到那边。当时我觉得学校建设的很没有章法,完全就是不入流的混搭。我曾带着这个问题去问我们学院的党委书记,他告诉我说,这学校不是一次性建成的,图书馆当时建了几个柱子就因为资金不足停滞了,当时被称作圆明园。二教前面曾经是稻田,每天晚上都能听取蛙声一片,所以被叫做早稻田。我就是在这样一个学校里晃悠了四年,我在宿舍,网吧,食堂之间徘徊,三点一线。我步履蹒跚,蓬头垢面,形同杀胚。

     我就是在这样一个学校里认识王萌萌的。

     我认识王萌萌是因为我大学的一个同学,他是江南人,他们会在名字后面加一个“卵”字来做外号,这很有意思。例如我叫李小二,我的外号就是小卵或者二卵。

    当然了我的名字起的很不凑巧,别人要是叫我小卵或者二卵我就会揍他。

    我这个同学叫浩卵,听起来就很神气了。有了这个发现以后,我就爱上给别人起外号了,后来我终于打破束缚,摆脱了卵字,起一些很别致的外号。我管班里个子短小的一个女生叫小矬子,我自认为起的生动又活泼。隔壁班一个女生被叫做小板凳,因为她个子很高,我很缺德的猜想,同班男生跟她约会要接吻时又够不着,所以必须随身携带一个小板凳,她的外号就由此而来。还有一个商学院的女生被我叫做篮球,这跟她的胸部有关系。这么一看我大多都是给女孩子起外号,而且还无一列外的跟她们的身材有所联系,这可不能说明我下作猥琐,我只是对人体构造比较感兴趣而已。有很多名人也是这样的,比如达芬奇。

     在零六年的冬天,我第一次见到王萌萌。

     有一天浩卵缠着我说要堵一个女生,我跟他说自从高中毕业带上眼镜我就不再打人了,而且我也不打女人。显然我会错了他的意,他告诉我是要找这个王萌萌表白。明白了不用打人之后,我就欣然接受,我是个从小欺负女同学的坏孩子,堵男人我很在行,堵女人简直就是我的爱好。我们守在她下课的必经之地,等待她的出没。浩卵面色惨白浑身颤抖,活像是一个即将要被枪毙的死囚犯。我镇定自若意态悠然,像个经验丰富的剪径强盗。

     只可惜,我既不是强盗,王萌萌也不是羔羊。

     我跟浩卵在教室外面的花坛上等了一个小时,这期间我一直骂他,因为这小子跟我说只要等五分钟。那天很冷,凉飕飕的风一直往我领子里袖子里钻,我们两个人缩手缩脚靠在一起,我盯着一个被风吹得四处飘扬的白色塑料袋出神,浩卵因为紧张一直颤抖,路过的同学都会跟我们打招呼:“呦,哥俩儿大冷天在这培养感情呢?”我就会回一句:“滚你丫的!”总之我们像是两个无家可归的乞丐,状况极其惨淡。

     王萌萌个子娇小,走起路来脚步轻缓,有一种似有似无的韵律,远远看着会让人产生错觉,认为她只有十五六岁。她就这样一跳一跳的走进我的视线。当天的情形是,王萌萌走近时,我把浩卵从花坛里面拽出来,在他屁股上踹了一脚,让他踉踉跄跄的晃到王萌萌跟前。事后浩卵怪我踹他,我却觉得很得意,认为用这样出其不意的方式登场也挺可爱的。

     浩卵跟王萌萌打招呼,语气生硬得像是外交辞令。

     他说:“王萌萌,你好。”

     王萌萌笑着说:“你喜欢我?你喜欢我哪里?”

     当时我就笑了,我觉得这女孩子太可爱了,人家跟她打个招呼,她就要问别人喜欢她哪里。如果当时我是浩卵,我一定要用最下流的眼神来做回答。我会上下扫射她的全身,再点射她的胸部,射到她面红心跳不胜娇羞。

     可惜浩卵不是我,他不会耍流氓。那天他本来就紧张得小腿肚子打颤,被王萌萌一呛,顿时舌头发直满脸通红。王萌萌老气横秋得说:“第一次吧,多练练就好了。”然后又欢快的一跳一跳走了。我很不仗义的哈哈大笑。

     那天我把浩卵送回宿舍的路上,他情绪低落一言不发。走过宿舍楼的时候,我跑到管理员阿姨那里买了一根冰棍,我喜欢冬天吃冰棍。至于我为什么只买了一根,这不能怪我,浩卵饭卡里的钱只够买一根了。在我付钱的时候,浩卵忍不住声泪俱下,我很不满意地说:“不就是一根冰棍么?大不了给你吃,不要哭得像个娘们。”管理员阿姨慈祥的安慰浩卵:“这孩子是不是失恋了,哭得这么难受,别难受啊,阿姨把女儿介绍给你认识。”浩卵听了摇头晃脑,把眼泪鼻涕甩的阿姨一身都是。我恬着脸说:“阿姨,他不是失恋,他还没有恋呢,哪能失恋啊?阿姨有几个女儿?也介绍我一个呗。”浩卵听完后哭得更伤心了。

     多年之后我把当时的情景说给王萌萌听,她笑得前仰后合,两只脚欢快的乱蹬,撅着小嘴说,早知道浩卵这么深情,当时就该答应他了。我说,你要是看到他甩鼻涕的样子,你肯定会爱上他。

     我不得不说,浩卵是个很有意思的人,反正我看到他甩鼻涕的样子,虽然不足以让别人爱上他,最起码可以博得管理员阿姨的同情。他每次从外面进屋都用嘴巴给自己配乐,配的是三个灯加一个灯是什么的那种音乐,搞得像是明星隆重登场。时隔多年,我有些记忆变得很模糊,但不管过多久,若是提起浩卵,我一定会记得他的鼻涕和他的隆重。我爱他,真的。

     我还有一个朋友要说,这个朋友天庭饱满地阁方圆,面带紫气脚踏七星,左手万宝路,右手打火机。他就是头发像鸟窝,脚上穿拖鞋,嘴上叼香烟,脏话满天喷的小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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