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影响深远的周秦之变
这一章主要讲的就是秦始皇统一六国的深远影响,不过作者使用了“周秦之变”这个比较少用的称呼。因为这四个字言简意赅:“周”是指封建分封制度,“秦”是指大一统郡县制度,“变”是指以秦始统一中国为时间节点,此前此后的中国,存在本质性的不同。
第一节
作者从对伍子胥复仇故事的分析入手,阐述了周秦之变前后的变化。
伍子胥是楚国人,他的父亲和哥哥被楚国的国君楚平王给杀了,他为了报父亲的仇,跑到了楚国的敌国吴国,带领吴国的军队,把楚国给灭掉了,还把楚平王挖出来鞭尸。
按照后来的价值标准,这伍子胥分明不是好人啊。“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就算父亲被楚平王杀了,他还应该继续效忠楚国才是。就像岳飞的三个儿子那样,父兄被宋高宗杀了,还继续为大宋尽忠。
然而,先秦的史籍,比如《左传》《国语》《韩非子》《吕氏春秋》《战国策》等,提到伍子胥时,无不肯定他的光辉事迹,都说他是“烈丈夫”。
这充分说明,周秦之变前后,中国人的生存逻辑和评价标准都变了。
第二节
在周秦之变以前,中国社会秩序的最高原则是血缘原则:家大于国。
周代的社会是一个血缘社会,周王把自己的亲人分封到各地,他的亲人又在自己的小国之内,再进行层层分封。
这样分封的结果是,周代每个人都生活在一个大家族当中,效忠于自己的家族,比效忠国家重要。所以当时人的价值标准是“父高于君”,父亲比国王重要。
《韩非子》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大意是说鲁国有一个人去打仗,每次在前线都开小差,孔子就问为什么。那个人说:“我是独生子,我如果战死了,我父亲就没人养了啊。”孔子一听觉得这个人道德真高尚。
这个故事有点夸张,把儒家观念推到了极致,不过也确实反映了儒家思想的本质。儒家认为,血缘是至高无上的,给父亲报仇,是绝对正确的,别管对方是国君还是什么,因为“父高于君”。
由此可见,先秦社会是以家族为单位的。提倡“父高于君”,正是为了阻止国家权力向家族内部延伸。所谓“忠孝不能两全”是后世的观念,先秦人是没有这个矛盾的。
第三节
周秦之变的第一个层次,就是从小共同体变成大共同体。
什么叫小共同体?就是老子说的“小国寡民…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为什么老死不相往来呢?因为各国在经济上是自给自足的,不用往来。
纵向呢?当时社会上当然有等级结构,最上面是周天子,然后是诸侯,然后是卿,然后是士。虽然整齐有序,但是这种结构不像后来的官僚结构那样能“一竿子插到底”。
为什么呢?因为和中世纪欧洲一样,“主人的主人不是我的主人,附庸的附庸也不是我的附庸”。每个人只对他的直接上级负责,不对上级的上级负责。
第四节
周代人生活在小共同体当中,各地诸侯大夫的权力是世袭的,不是上面的天子或者国君赐予的,因此也不能被他们剥夺。统治者的经济来源是自己领地的收入,而不是上一级给的工资。
这说明他们有很大的自治权,他们的实力来自自己领地内民众的效忠,而不是凭借上级领导的赏识。他们很在乎是否获得本地民众的支持,制定措施要考虑民众的感受,剥削和压迫必须有一定限度。
因此,在这种社会结构中,自上而下的社会控制力也是很差的。上一级的命令只能到达自己的下一级,而无法穿透一层层的层级结构直接到达社会最底层。
因此,这种小共同体的结构显然不利干国家集权,也不利于国家汲取社会资源,统一指挥来办大事。
第五节
周制的社会结构就像是大船中有一个又一个的隔水舱,虽然同处一条大船,但这些隔水舱是相对独立的。周秦之变的内容,就是国家权力,打破层层限制,把小隔水舱全部打通,把一个个小共同体连接成了一个大共同体。
首先,诸侯国不存在了。然后,秦始皇又对民间的家族制度动手,鼓励甚至强迫老百姓分家。
最终,小共同体社会变成了大共同体社会,导致中国人的生存逻辑发生改变,社会价值就从“父高于君”,变了“君高于父”,人们要忠于国家,而不是忠于自己的家族。民众在日常生中遵循心里不能有其他,只能有君主的新准则,举国上下,皆以君主之是非为是非,以君主的利益为利益。
所以在秦代之后,中国人开始推崇另一种价值,叫“舍小家顾大家”,叫“大义灭亲”,叫“忠孝不能两全”。不管皇帝怎么对待自己的臣民,臣民都不能反抗﹣﹣所以岳飞的儿子也就不能去投奔金国了。
这一切,包括建立一个高效严密的官僚体系,包括把血缘组织打散,其目的就是改变政治组织形式,提高国家的动员能力和汲取能力,这也就是周秦之变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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