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故事,你有酒吗?
你说,等待一株花从破土到盛开,需要多久呢?每天都在想着这件事,已经很久很久了,久到习惯,久到是你不曾想象过。节日里,街上有很多人,很多人的故事,很多关于那些故事的歌曲。而你,是早就有了他们的归属,还是连个开头都准备得小心翼翼?
我把我的秘密放在如此触手可及的地方,只差那么一点点,漫不经心的遮掩就会被揭开;拙劣的演技就会被戳穿;那些不知道为什么而坚持的坚持就会瓦解。
故事上演。
我不介意荆棘,爱就爱了。
在此之前,我想过千千万万个情节来作为故事的开头,也想过千千万万个故事开始的时间点。可不能否认的是,无论是以任何时间发生的任何场景来作为片头都显得如此不合适。原谅,故事太长,我不知该从何说起。
七年了。这七年的时光对于二十岁的我来说真的算是一场放了很久都未曾谢幕的电影。里面的配角来来往往,或在我生命里留下了不同的颜色,或只是像路过街边的小摊买了一碗热汤面吃完便走那么简单,又或者只是打了个照面,转身过后这辈子再也不会遇见。我想起他们的时候,连样子都记不清,只是隐约觉得有过这样一个人——哦,原来他还在我的生命里出现过那么一秒。
我曾经的确是个很爱回忆又不善于回忆的人了。每到下雨天,就喜欢一个人待在房间里,拿出抽屉里那一叠叠记录我生命中故事的纸:我的日记,朋友寄来的信,还有一些杂乱无章的随笔,又或者是考试时候的作文。我仔细地读它们,又轻轻闭上眼,默片重播。那一卷卷倒带回放时发出的嘎吱作响声音惹得我有些抽疼。我知道,有的人,读完,便是再见。
人们常说,在这个世界上,陪我们最久的无非是父母、爱人和孩子。大抵先是父母陪我们二十余年,然后我们会遇见那个共度余生的人,只要不离婚、不发生意外,会过上一辈子。继而爱的结晶诞生,为他操劳一辈子。周而复始,代代轮回。据说这就是人类生命意义的所在,明知道是重复的事,却还是奋不顾身地要去做。
是因为爱。
而在遇见她之前,我也以为我的人生不会发生意外。我应该就像大多女生一样,先是拼了命读书,为了能够提升自己,修成素养。无奈我运气太差,纵使平日里都是学校的佼佼者,却偏偏还是在最后一场战役中倒下。他们都说上天眷顾,给了我一张很不错的脸,聪明伶俐,又在很多方面颇有造诣,日后定能找到一个“好男人”,过上人人称羡的生活。
我不知道怎么样才算是人人称羡的生活。
是特别有钱,家里有豪房豪车,又或者是男才女貌再生个十分漂亮的宝宝,还是夫妻恩爱,能坐看潮起潮落、云卷云舒,白头到老?
我曾有过一颗很幼稚的少女心,也承认很期待有一天能有一个白马王子爱上自己。因为还不错的长相,从小我的追随者就多得要排队。也因为比较叛逆和成熟,我谈过几次恋爱。只是那时什么都不懂,只因情窦初开,却也一心奋不顾身地想要一直走下去,谈一场能从初中走到以后的所谓的不分手的恋爱。直到那次因为一段感情而未能考上重点高中,我才幡然醒悟。其实也并非是什么壮士割腕那样的豪情,也没有至死不渝的你侬我侬。只是当时付出了真心却以那样的结果告终,让本就自负和清高的我失了对爱情的渴望。因为他,我和朋友们闹了个不和,彼此形同陌路;也因为他,我辜负了父母的期望,伤了他们的心;还是因为他,我失了脾性,不再是从前的我了。
从云端跌入谷底,从满腔热血到心灰意冷,从自信自负到自叹自卑……我经历了我自以为的大起大落;也了解了我自以为的人情世故。我甚至不再活泼,把世界看了个透彻,把情看了个透彻。如果说,这几年唯一让我感到庆幸的事,那便是——她一直在我身边,在我转头就能看见的地方。
那年冬天,高三的我们还在教室里埋头苦读。窗外却下起了飞雪,晶莹纯洁,一片片翻飞在安静的校园。起初,只是一些小女生定神望着窗外的朵朵白梨花,并时不时地发出一声声感叹——“哇!”我知道,她们的心被繁重的学习压得太紧太久,才会在如此美景面前,让自己的少女心展露无遗。待下课铃一响,男生女生便兴冲冲地冲了出去。课间操的时间很长,够他们释放压力了。我只是淡淡地笑着,并没有一丝想要出去的念头。嘴上说着太冷,其实我清楚得知道自己并没有那么喜欢下雪,也很久不曾对这些东西感兴趣了,我只是随意拿出了日记本,又开始写一些伤春悲秋的文字。正入神,一个熟悉的声音在喊我的名字。我一抬眼就看见了门口的那个她。
我的心里掠过一丝窃喜,直击最柔软的地方,激起一片荡漾。藏住笑脸走到她身边,依旧冷冷地问道:“干嘛?”
“小婼,我们出去玩。”她一脸欢喜地说道。
“可是……很冷欸。”我有些犹豫。
“我在呢!”她笃定的态度又让我的心头用上一股暖流。每每做什么事,她都会说她在呢。
她是会在。
这么多年了,从初中到高中,她一直默默在我身后。不论我对她发了多大的脾气,做了多么过分的事,甚至因为吃醋而赶走她的朋友,她也都是一脸笑意地看着我,眼睛里满是宠溺。
蓝之,这个女生,这个有着一头自然卷短发,中性风的女生;这个从天真蠢傻到想要一直守护我的女生;这个偶尔丑萌偶尔帅气十足,有着一对很好看的眉毛的女生,着实让我有些心动。
没等我回过神来,她便拉起我的手朝操场跑去。到了入场口后她不再跑动,而是放慢了脚步,转过身来用她大而温暖的手将我的双手包住:“哟,冰冷的小手手。”听见她满是疼惜的话,我有些失了智。一面是不知道她对自己的感情想推却她宠溺的关心,一面又舍不得放开如此宽厚而温暖的手掌。其实这样的举动早已不是一次两次了。她知道我会生冻疮,初中做我同桌时就会为我暖手,只是那时候是对朋友的照顾。高一时她把我冰冷的手塞进她温暖的口袋里,塞进她的衣袖里,只是那时候是对闺蜜的关怀。然而这个时候,她的做法又是处于何种感情?我不敢深究,怕会错意会连同着好朋友的身份一起失掉。其实我和她这样的状态已经保持很久了。这是一种带着暧昧的友情,更因为我们性别相同,所以想要进一步都显得如此艰涩。
曾对她半推半就,却苦于她那样不求回报的付出以及让人心疼的温柔,选择留在她身边。想要厘清对她的感情,每每画起了界限却又被她的几句让人猜不透的话轻易攻破。她曾说要保护我,我想要的她以后会给我。她也在雨天为我撑伞,为我买早饭,为我放弃训练,丢下朋友。她帮我去掉饺子里的生姜,汤里的葱花。替我挂掉鱼肉上的皮,挑拣盘里的瘦肉。她曾拉起我的手义无反顾地走向最美的地方。我生气,她便抛下一切,放掉面子来哄我;我难受,她便默默在我身边抱着我;我高兴,她比我还要高兴。“小婼,你笑一下,笑一下嘛。”我以前从来不知道,有一个人可以这么在乎自己的微笑。
我还是没有放开她的手。她拉着我朝操场那头的雪堆走去:“小婼,您信么,我可以。”
“什么可以不可以?”我听得云里雾里。
只见她一拳砸在雪堆上,白嫩的手指被上面的干草扎出了血迹。我有种想要把她的手拿过来吻一下的冲动。这个笨蛋,又想向我证明什么?
“你流血了……”我有些难受。
“没事,小伤,我还怕?”
她没在言语,我的心却沉了下去。她是不是想要告诉我,她能守护我?
“来,走了。”见快要上课,她怕耽误了我的学习这样说道,“我背你。”
“啊?”我看着五楼他们班一群吃瓜群众有些不好意思的说,“不好吧。”
“上来!”她的态度很坚决。说实话,我喜欢她这样对我,喜欢她这样子的坚决,会让人萌生一种爱意和力量。我乖乖地跳上她的背——跟男生一样宽厚的背。我有些着迷。
时至今日我才在柴静的《看见》里读到这样一句话:
爱情,应该是一个灵魂对另一个灵魂的态度,而不是一个器官对另一个器官的反应。
高考结束后,我们也终于认清了对彼此的感情。
如今已经一年多了。和她在一起的日子里,我从未数着时间过日子。她对我的感情比以前更浓烈,对我的关怀和照顾也日渐增多,不曾削减半分。
我们花了三年时间成为最好的朋友,又花了三年的时间从闺蜜变成爱人,继而花了一年时间品尝特殊的苦与甜。
足足七年啊!
走过了七年之痛,三年之痒又算什么?流言蜚语算什么?一辈子又算什么?
纵使会被这满城荆棘给弄得遍体鳞伤那又怎么样呢?是她教会了我如何去爱和自爱。我们又为什么要被那一个柜子所永远锁住?
我有故事,你有酒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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