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又可
节选自张又可文集《青春的遗嘱》
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地告诉你,不用追。
俗话说:男不读红楼,女不观西厢。至今自己还没有找到反驳这种观点的理由,因为这两本书我都看过。既然它们都能经得起车间的洗涤,保留到现在总有它们的价值所在,于是只要是经得起时间的书我都读。读得多,中毒也深,到最后就百毒不侵了,喜爱《红楼梦》草蛇灰线、伏延千里的感觉,也喜爱《天龙八部》恩怨情仇、侠骨柔肠。
大学毕业后,参加工作了也不会忘记读书,周末,随手抓一本《从你全世界走过》,坐公交车来到江北公园,在烈士林园下亭阁中随意选择一条长凳,映着波光,悠悠的看起来。
当我正遨游在书中故事的时候,听到“咔嚓”一声相机拍照的声音,我抬头,看见一女孩儿正在偷拍我,她见我发现了她,表情特尴尬连忙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只是觉得这样看书的男孩子挺好的。”
我被她这样一句话逗乐了,邀请她坐下,说:“嘿嘿,没关系,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也喜欢女孩子这样在阳光中看书的样子”
“呵呵,是吗?”她大笑
慢慢缓和尴尬的气氛,开始腼腆的女孩儿也开始健谈起来,16岁,在市一中读高一,到底还是小孩子,她得知我快24岁的时候,差点把眼珠子掉出来。幼小的心灵怎能经历如此风尘,我笑笑:“怎么没看出来?”
她指着我说:“没看出来,24岁谁还这样穿啊”
我缓过神看看自己,确实。带着个太阳帽,搭楞着两个穗子,脖子上挂着福豆,耳朵边挂着耳机,穿着吊裆裤,纯屌丝样。
我狂笑“哈哈哈,你看不出我这张老脸啊!”
她也笑!
她要借我的书看,我没同意。
她一脸不解“你是怕我看不懂?”
“我说,不是,是怕你能看懂。现在就看得懂这些,就不好玩了。”
我知道她没明白我说什么,也感觉他可能会私下找时间去百度一下这本书,说不定还会细细的读上几篇,其实我也不太确定现在的他是不是看的懂这些故事,是不是适合看这样的故事。
她不甘心的说“那你推荐一些书给我看吧”
我收拾收拾东西起身,丢给他一句:小朋友,上当当,喜欢什么书就挑什么,哥哥是个屌丝,怕给你带错道了。
她在我身后大喊:“那读书是为了什么?”
我挥挥手:“救赎”
她接着问:“救赎什么呢?”
“不知道”
是的,“读书是为了救赎”是大学室友李志曾经说的
李志,在大学我们都叫他励志哥,在一般人眼中这哥们儿绝对是个作死的主儿,有小洁癖,但生活学习绝对积极向上,和寝室的“吃喝嫖赌”格格不入,平常出入地点教室,食堂,图书馆,篮球场,绝对男神范儿。
寝室考研发起第一人,决定考研那一天起,早上6点起床,晚上2点睡觉,我曾经怀疑他的脑白质被摘除了,是不用睡觉的。就这样趋近于作死的拼命,在临考前的一个月,那晚他在宿舍摆宴,将二锅头给我们倒满,他举杯,
“今儿,给哥儿几个宣布一个消息,我决定放弃考研。”
我们将酒泼到他脸上:“我操,你有病吧”
他擦擦脸,继续给我们酒杯满上:“哥儿几个先别上火,今儿晚上在图书馆看书,突然用手机看到一篇文章,讲的是读研还是毕业先工作的权衡,读研完全比不上先工作,所以我决定放弃考研。我今儿才明白,人不能太自私,读书不是为了自己飞黄腾达,是为了救赎!”
我们推杯换盏,但是轮番轰炸式的劝说,好说歹说,劝他先去考试,以后的事儿再说,终于在我们的劝说下,参加了考研笔试。
考研成绩下来那晚,我感觉他在床上捂着被子嘚瑟,我一脚踹过去:“你特么还要不要人睡觉啊,嘚瑟毛啊”他揭开被子,眼睛是红的。过后他终究没去面试,最后的放弃。
毕业后,我才知道,他的放弃是希望和自己相依为命的妈妈早点看到儿子的顶天立地。简单纯粹的迫不及待,但是又毋庸置疑,更加无法判断对错。
龙应台曾说: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地告诉你,不用追。
是的,他救赎了自己对妈妈迫不及待的爱,救赎了今生在渐行渐远的亲情追逐中的距离,我相信他不会把放弃读研的事儿告诉他妈妈,他只会说:妈,我毕业了,现在我要通过自己的双手,来孝顺你。
如果读书是为了救赎,救赎的是什么呢?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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