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假如,曾先生在瑞典发生的事情是在中国,而高铁霸座发生在瑞典,两件事会变成什么样?”
这几天,“网红曾先生”很苦恼,舆论反转比预想的更快,从一开始国人同情,大使馆出面硬刚瑞典有关方面,到现在众多网民指责曾先生隐瞒关键事实,事件仿佛尚未发酵便已水落石出。
在国内,高铁霸座事件不仅没有在上次处罚后有所降低,反而接二连三爆出新事件,铁路局回应:“只有长途列车才会配备乘警,短途列车一般没有乘警,“而且乘警也不好执法,在强制带离霸座乘客的过程中,如果当事人反抗激烈,因为列车内的空间相对狭小,很容易对其他旅客造成伤害”。
原本,这两类事件的发生地,一个在瑞典,一个在中国,无关联也没有相似性,但本着“皮一下”的精神,如果将两类事件的发生地调换一下会怎么样?比如,高铁霸座发生在瑞典,曾先生事件发生在中国,在“调换”事件发生地后,我们假设两地的警察秉承各自原本的处理方式,看看到底会发生什么。
01 高铁霸座发生在瑞典
高铁霸座共有三起引发较大热议的事件,分别是霸座男、霸座女与霸座大妈。三人的共同点是,坐在别人位置上,当原座位主人询问时,百般无赖;当乘务员或乘警劝说时,不为所动,甚至出手打人(霸座大妈)。
假设霸座事件在瑞典,与国内不同的是,瑞典火车要定位,如果没有位置得站着。那么,占了别人的座位后,原座位主人绝对不会满意占座者说的“你买座位你倒霉”这种无赖说辞,她会感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于是报警。警察大概率会先对占座者进行劝说警告,如果占座者依然不理,警察则大概率会将其抬走;如有反抗,甚至会拘留;如在反抗过程中打到警察,一般会按照妨碍公务或袭警处理。
注意,警察有充分的执法权,整套体系并不依赖于道德谴责,而是直接按程序照章办事;被侵犯权益的个体明确的知道谁可以帮自己维护权益;侵权者的理由几乎是没有用的,因为侵权的事实已经发生,主观有再多理由也造成了客观侵权。权益被侵犯的个体从法理或道义上并无义务让出自己合法取得的座位,其维权要求合情合理,因此执法机构必须为其维权,否则是渎职。
02 曾先生事件发生在中国
曾先生事件,根据最新的说法,是少订了一天,酒店出于人道考虑,允许曾先生一家在大厅休息,且主动调低了背景音乐,避免打扰他们休息。但因曾先生带回一名女士,因此酒店不愿再做好人,让其离开并报警。警察在执法时自行裁量,将曾先生一家人强制带离酒店。
假设此事发生在中国,大概率将按照以下节奏走:
舆论大规模批评执法机构,野蛮执法、粗暴执法。第一时间的舆论反应跟在国外是一样的,整个网络瞬间炸锅,对于警察的评判之声肯定会铺天盖地。
酒店被人肉,大量酒店信息泄漏在网上,有人号召抵制。
执法机构发布执法录像以及执法调查报告,并向曾先生一家致歉,表示执法欠妥。
酒店致歉,表示不人道,不够人性。
曾先生一家可能会提起上诉,要求酒店和执法部门赔偿。
03 是什么造成了事件的不同结局
从以上两个假设中我们看到了两类事件发生在不同国度时大概率会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结局,很多读者可能觉得不可思议,但仔细想想大众舆论对这两类事件的反应,其实皆是因为事件在国内的处理方式与国外不同,导致的结果偏离了正常逻辑思维的方向。 那么,不同点具体是哪些?
法律与道德各管一边:我们可以看到瑞典执法时有明确的依据,法律规定你不可以这样,如果现场劝说即便不管用,则认定你在犯法。国内在很多情况下,法律缺乏必要的规定,于是我们不得不用道德代替法制,这恰恰是一切问题的症结。法律是文明社会的底线,而道德是个人修养,是律己而非律人,围观者只能谴责,执法机构无法强制执行,从而造成了执法过程中或多或少遇到了边界不清晰的状况。
举例来说,昆山龙哥案件里,白衣男子于海明所遭遇的“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困境,就是法律不明确造成的难题。而法律中虽然规定了个人正当财产、权益应受保护,但实际上并未明确规定具有暂时使用权(车座)的财产,以及其他财产被侵犯到何种程度时,侵权人应承担什么样的后果。因此,我们可以看到,不仅仅是座位被占,即便是房子被闯入,大多也仅仅是谴责了事,而非法律追责。
执法机构的无奈与退让:我国的执法机构历来是“饱受争议”,仿佛无论如何执法都会被责难。回顾到上面第一条,在很多情况下法律并不完善,执法机构执法的限度范围也没有完善,因此执法机构在执法时会遇到很大挑战,怎么才是合理范围之内?这恰恰是无法衡量的。
既然如此,执法机构则选入了两难境地,秉公执法,恐怕没有真正可依的标准,一切靠自行裁量;另一种情形则是和稀泥,让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进行调解。第二种情形则不可避免的造成了执法机构实际上在执法过程中存在大量的“退让”,而一旦侵权事件无法依靠法律和执法机构及时有效制止,我们还能做什么?
侵权人、被侵权人以及吃瓜群众:既然有了以上两个条件,被侵权人在权益被侵害时,其维权成本极大,结果是:要么忍气吞声,不去维权;要么以暴制暴,造成恶果。
侵权人在大多数情况下得到了纵容,道德谴责并不能阻止他们,假如执法机构也无法阻止,则进一步刺激了有类似倾向的人做出同样举动。于是,执法机构面临更多困境。
吃过群众们无疑是舆论的主力,由于身份特殊性,加上以上所说的几个因素,吃瓜群众天然的将自己代入到执法者的角色里,并行使正义。
04 最终,一地鸡毛
很多人可能觉得说的比较悲观,可事实如此。基于以上所说内容,社会中的潜规则变成了丛林法则。能闹就有理,宁躲不愿诉,不正是最普遍的心态吗?如果你不信,请看“强奸案冰释前嫌”,是否完全符合?于是这个中秋夜,我除了祝大家中秋快乐之外,也就无话可讲了。
来源:小皮叔(ID:xiaopishu2018)
假如曾先生和高铁霸座事件发生的国度互换,会发生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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