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中文的,就要有一种情怀,对文字的热爱。
我认为学母语,学语文得对文字有一种敏锐的嗅觉,得有一个敏感度,这种对文字的敏感,是一切文字生起来的土壤。
敏感度是从阅读中来的。那些你喜欢的书,书里那些触动心扉的文字,一下一下扣动你的心门,你的文字敏感度就上来了,你的语言组织能力就上来了,你的表达力就上来了。
有了敏感度,就有了热爱的种子。越是了解,越是沉迷,越是沉迷,越是不能自拔。
写呀写呀,从没有观众的自娱自乐,到有三三两两观众的自得其乐,但终归,是文字与你的世界。
所以写文章是很枯燥的,写来写去都只有你和文字对话,没有人与人之间的人际往来。可是写文章也是十分新鲜的,你笔下的每一个符号都有它自己的意义,你塑造的每一个人物都有着它自己的活力,你的世界充满了你的想象,别人看见了,文字又进入到他们的世界,文字就不一样了,到更广阔的世界去了。
我对我自己写作文的要求很低。不要求语言表达有多么多么优美,我只希望我所表达出来的东西,十分有七分能被看懂就好了。
是的,看懂就好。那怕是大白话,只要能被人懂,文从字顺,依旧是一篇好文章,因为它有思想,有了思想就有了生命力。
但我对自己写文章的要求也很高,有真情有实感。文字有时候是可以粉饰太平的。你写的文字不一定是你想说的话,那么既然是假话又怎么可能会有真感情呢。
我尽可能写内心想说的话,传递的是一种真情。所以即使有时候表达不出来,我也不勉强,那就不写了,好过敷衍了事。
所以我对文字很重视,越重视,就越敏感,越敏感,就越热爱,它成为了我心中的白月光,被我视作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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