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症,这是每个人都避之不及的话题,更不想它降临到自己的身上。但人食五谷杂粮,孰能无病,感冒发烧的小病不足为虑,若是大病呢?若是绝症呢?可以说,一旦一个家庭中有人患上大病甚至绝症,将是对这个家庭巨大的打击,大病致贫,大病返贫,是许多家庭害怕或者正在经历的情况。
那么,为什么我们要把钱给医生?换句话说,我们到底付钱让医生做什么?
治病!对,这是一个看似成立的逻辑,去医院花钱治病。可是这个问题的前提是身患不治之症,比如转移性癌症,或者任何相似病种的晚期,明知无药可治,还要拼命花钱,甚至“砸锅卖铁”,背负债务。这时候,答案就会各种各样了,为了多活一段时间,为了尽孝,为了完成未尽的心愿……但都有一个共同的心理现象——万一治好了呢?心存幻想。患者求生的幻想可以理解,但医疗科学在很大程度上给这个幻想造成了一种可以实现的假象。在过去,死亡通常表现的更为突然,人们从认识到危及生命的疾病到死亡之间的时间很短,甚至可以短到只有几天的时间。而如今,迅疾夺去生命的疾病已成例外,对大多数人而言,如果不是突发灾难性的意外,死亡是在经历漫长的医疗斗争之后才缓缓而来的。于是数百年来形成的关于死亡的体验和经验在这个时代过时了,取而代之的是给人类提出了一个新的问题:如何死?什么时候死?
现实中,医生似乎了给了病人及其家属自主的选择权——治疗到什么程度由你决定,这句话说的更直白一些就是,什么时候死由你自己决定。但这个选择权实质上只有一个选项,因为对大多数病人及其家属而言是没有能力喊停的,他们或者承受着害怕焦虑不愿也不敢喊停,或者对现代医学充满幻想和期待。而在“顾客永远是对的”这一时代背景下,医患关系越来越错位了,医生尤其不愿意摧毁病人的期望,害怕自己做的太少,所以对每一位患者,哪怕明知是“无药可治”的患者,也尽可能地尝试一切可能的办法去治疗或者延长他的生命,避之不谈的是死亡。但医生往往忽略了患者的一个心理差异,当医生在想方设法地延长病人一到两年的时间时,病人内心的期待可能是十年,而医生若说可能延长十年,病人甚至会期待完全康复。在这种情况下,临床医生往往只能被动地进行治疗,不论他内心多么清楚病人的情况,知道起死回生的不可能性,也只能硬着头皮往前走,结果免不了有人财两空的情况发生,家属埋怨,医生委屈。
为什么会产生这种情况?归根结底是医患关系和角色定位出现了偏差。
医患关系大体可以分为三种类型:权威型、资讯型和共同决策型。权威型的医患关系中,医生是权威,患者只需要接受医生认为对他最好的治疗。资讯型的医患关系中,病人是顾客,是消费者,医生提供专业的技术和治疗,病人的选择自己想要的治疗方法。共同决策型的医患关系中,医生的角色是帮助病人明确他想要什么,要达到什么样的治疗目标,由此提供一种能够实现病人目标的最优治疗方法,这种方法不见得是医疗上最先进的,但是病人想要的。
目前的医患关系大多是属于资讯型,家属把病人送进医院,医生从专业技术的角度提供好几种治疗方案,最终由病人自己作出选择。在这种医患关系中,医生对技术的了解越来越多,对病人了解的越来越少。在死亡面前,每个人都在从技术和医疗科学的角度进行战斗,幻想拥有更多的时间。于是当死亡的时候,血管里残留着化疗的药物,喉咙里插着管子,带着呼吸机躺在冰冷的重症监护室,这根本就是在恶化每个生命余下的时间。
所以,不管是医生,还是患者,都应该认识到,医生的任务不仅仅是保证健康和生存,还有更远大的目标——助你幸福。
我们需要的是共同决策型的医生。医生可以放下思想包袱,正面接受医学力量的有限性,患者可以正视死亡的必然性。“你有哪些希望?想要如何度过余下的时光?你有哪些恐惧?你愿意做哪些妥协?”这是医生必须要知道的,从而双方才能共同作出一个最有利于实现这一目标的方案。比如一位癌症患者告诉医生,只要治疗结果是我能躺在沙发上吃冰激凌看球赛,医生就可以相应提供一种治疗方案,但如果患者说无法接受不能自己上厕所,那么医生就需要调整方案。
医生和患者都不能仅仅把疾病和死亡作为医学问题对待,我们把钱交给医生,不是一切以修复健康延长生命为目的,而是要考虑如何使余下的生命更加有意义,这关系到接下来的每一天,所接受的治疗都是可以让我们快乐和幸福的。
把今天过到最好,而不是为了未来而牺牲现在。以生命的尊严作为生存追求,以保持有意义的生活作为共同目标,医患双方都面临着更长的认识和学习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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