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好奇,我测过自己“听音频”和“读书”的速度。
我的阅读速度是400字每分钟,如果是纸质书,这是1页半,一个小时就是2.4万字,而且我可以跳过重复的段落,所以一本十万字的书,4小时能轻松完成。
十万字是一部中篇小说的长度,《挪威的森林》25万字,《悲惨世界》125万字。
这是第一遍,如果喜欢,就放几天再来读第二遍,放几天的原因,主要是希望清除第一遍的记忆,再拿起它时,好像读过,又好像没读过。
第二遍是前后跳来跳去的,因为有的章节容易理解,有些地方却难理解,这个因人而异,每个人难理解的地方都不一样。
大部分的书两遍就差不多了,可以放书架上去。但有1/10的书会多次重复,通过仔细观察,我发现自己其实是想把它们背下来。
对我来说,那些作者都是神。类似茨维格所言:“夜空中闪耀的群星”,一本书看过很多遍之后,会进入潜意识,陪伴呼吸,视线所及之处都是它。
听书
听是从“得道”app开始的,每天跑完步之后的30分钟,七年时间累计了3300小时。
听有听的优势,听到的是讲述者的思考框架,这个无法从阅读中得到。但是听的速度太慢,200字/分钟,这是朗读的正常速度。
2倍速那种,我没考虑过,估计是因为我老了。
对我来说,听比读慢一倍,所以有时候急了就去看文稿。听还有一个很难克服的缺点,因为听的时候,只有耳朵在工作,抑制不了手上做其他事。就像现在,我一边在更文,一边在听杨照讲“达尔文进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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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二用肯定不好,两头都得不到,可是我不太能控制自己。所以,听到小锦或者其他妈妈批评自己孩子,“为什么你就不能自己控制自己呢?” 我都怯怯的想承认错误:“嗯,可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啊。”
听和读,都不能让你过上自己钟意的生活。还要使用它们,在使用中亲身检测,是不是适合自己,是不是适合眼下的社会。就是英文之中的“街头智慧”。这是人与人之间的根本差异。
很遗憾,“street smart”在我们的学校里一点儿没教。我们的孩子只是背书和做题厉害。当他们二十岁,带着一脑门子,不知所云的知识走上社会,开始不停碰壁时,自然就会困惑和郁闷,然后被迫变成一个圆滑的人。
说一套做一套。现在是大家的基本技能,美其名曰:情商。这让人想起一个成语“认贼作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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