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一把钥匙开一把锁”——这是基本常识,连小朋友都懂得这个道理。可是今天下午,我的钥匙却怎么打不开属于自己的那把锁。
事情的起因是,我和老公暑假无事,在县城近郊的私人游泳池办理了一张游泳卡。天气炎热的午后,我俩常常骑车前来游泳。其实我根本不会游,又懒得学习,每次都是戴着充气水袖在水里玩玩而已。这家游泳池价格相对便宜,条件非常简陋,好在泳池较大,顾客少,水位浅,对于初学者来说相对安全。为存放换洗衣物,需要五元钱买一把小锁(不用时可以退掉),把个人物品锁进小木柜里。两排木柜放在更衣室(更衣、冷水沐浴在一起)门外。木柜分许多小格子,格子外面可以上锁。为避免每次买锁、退锁的麻烦,我们第一次领了锁之后,记住柜门号码,游泳时柜子里存衣物,回家时锁着空柜子——锁一直在柜子上,钥匙随身携带。
问题就出在这把锁上。
我清楚记得自己占用的柜子是16号、上下左右都在正中间的那个小柜子。我不能去的时候,老公曾问过我柜门号码,起初不能确定,后来再去时我特意记住的。开锁,放置衣物;再开锁,取出衣物,空柜子锁上——一直都是这样的流程,一直都是这个柜子,在此之前从来没出过差错。期间发生过一次小意外,就是我旁边的15号柜子,那次是一对母女所用。她们上岸后,拿着钥匙竟然打不开自己的锁!以为记错了,就试图去开临近柜门上的锁,居然打开了我的柜门,发现里面存放东西不对,慌忙锁上;继续试开,令人惊讶的是,连续打开好几个都不是自己的柜子!唯独记忆中自己的柜子打不开。母女俩后来费了好大劲,才打开柜门。回家路上,我对老公说起柜门被开的事,老公告诫我以后不要带手机,以防类似情况发生而丢失。
可是今天,这小小的意外,却发生在我身上。14日下午走时锁得好好的柜门,中间两天因事耽搁没来,今天我拿着钥匙竟然打不开!反复尝试,还是打不开!游泳衣换好,且淋过水,浑身湿漉漉的,提着东西无法下水。去找工作人员告知详情。一位男士来了,试开几次未果,又问我是否记错柜子,我毫不迟疑地作出肯定回答。然后让我确认:锯开锁后,里面若是我的东西(或者如我所说应该是空的也行),他们负责再给我一把锁;但如果里面是别人的东西,就让我赔偿一把锁,并保证里面的东西不丢失——我太肯定自己的记忆了,就毫不犹豫地答应把锁锯开。
锁锯开了,里面满满当当的衣物,自然不是我的——我顿时傻眼,整个懵在那儿。
按事先约定,我要赔一把锁,同时向柜子主人证实事件整个过程;而我手里的衣物仍无处可存。我一再强调自己没有记错,还向他说了上次那对母女开锁的事,他却问我自己那把锁哪儿去了?是啊,我的锁哪儿去了?我向工作人员再要一把锁,他却认为我是个十足的模糊蛋,能记错自己的柜子,造成后面的损失,还想再讹他一把锁!此时此刻,我的辩解,显得那么苍白无力。
其实,我只是想再买一把锁,把自己的东西锁起来。至于刚才锯掉的那一把,还有我原来的锁,就当见鬼了,我认!我全认!可眼前的这位工作人员,显然觉得我是在无理取闹,根本听不进我的话,说话嗓门越来越大,生怕旁人不知道我是个混蛋!
老公见我还在外面,也从泳池出来问事情进展。在老公面前,我的眼泪不争气地流了下来,根本刹不住。老公自然不会怀疑我的记忆,开始与工作人员理论。不料这位工作人员情绪激动,声音越来越高亢,引得众人纷纷侧目。说什么趁老板不在场,让我们悄悄拿钱买锁算了;还扬言说,若老板在这儿,恐怕我不仅要花钱赔锁,而且还会为此吵架,没有两个小时吵不完——现在已不是十块钱的问题了,而是事关我的人品、他的态度。
既然话说到这份儿上,不见老板是不行了;且看老板何许人也。
老板就在院子里。老公去年带着儿子在这儿学游泳,跟老板也算熟人了。见面之后,工作人员先告知原委,他的要求合情合理,似乎没毛病;接下来,老板开始跟我们摆同一套说辞。期间我和老公几次欲求辩解,都被老板一句“听我说完……你看是不是这个理”打断。一位旁观的男士,看明白了原委,从中劝解我们。我才得以向老板说起上次锁被错开的事,老板大手一挥“一个地方锁买的多了,能打开也正常!”又说他相信我记得清楚柜门,只是锁到哪儿去了?是啊,我的锁去哪儿了?我百口莫辩。
根据上次母女俩一把钥匙打开好几把锁的事例,还有老板亲口说的小孩们多次忘记柜门、放错东西的情况,我们分析:会不会有人拿钥匙开锁时,因忘记柜门无意间错开了我的柜子(上次母女俩一把钥匙开多把锁的佐证,锁有错开率),然后把锁交了或者换到别的柜门上,才造成今天的变故——可老板此刻,只承认锁有错开率,却不相信后面的假设:就算人家开错了一次,他也不会把锁平白无故扔了!——可是老板,万一有小孩闹着玩,打开发现不对,把锁放一边儿弄混了呢?老板自然不信这样的话,只是大手一挥,让工作人员给我重新拿把锁,十块钱算了,大家都不再纠结这件事!
很快,工作人员给我送来一把锁;待会儿16号柜子主人出来打不开锁,让我解释清楚换锁原因。唉,弄到底,仿佛是我为了区区十块钱在这儿纠缠不清,敢情我就是个糊涂蛋呀!
跳进游泳池,觉得水比以往更冷了。本来稍有体悟的蛙泳姿势,今天也没心情练习了。躺在水面上平复一下心情,回想整个事件来龙去脉,始终不明白我的那把锁,它躲到哪儿去了?
时间不早了,早来的人们陆续离开泳池。眼看泳池里不再有其他女生,那个16号柜子的主人,想必出去了吧?我连忙走进更衣室,询问哪位是16号柜主;两个小姑娘懵懂地看着我,说她们刚才用了16号柜子。可是此刻,柜门已经打开:我又懵了!经再三确认,她们就是拿着原来的钥匙,打开了已经替换的另一把锁!得知她们衣物完好无损,我才如释重负。
回家时,老公把我和他的锁一起,坚决还给老板,宁可亏掉十块钱,不落占他便宜的名声。同时,把16号柜门“旧钥匙开新锁”的事告知老板,只是不知做何感想?
回到家里,我开始反省自己:
第一,不该在外人面前轻易流泪。
第二,上次不该把锁留在柜门上。明知有漏洞还心存侥幸,这下碰了一鼻子灰。
第三,说不清的事儿,就不要再说,沉默是金。
第四,8月17日下午,我就不该来游泳!
无独有偶。8月23日下午,我陪老公又来此处游泳。买锁,换衣,锁柜门;柜子里赫然躺着一把锁,锁是开着的,上面没有钥匙。游泳完毕,回家时,老公让我拿来那把丢弃在柜子里的锁,说明情况,一并交给老板。——不知又该做何感想?
用老公的话说,其实老板对整个事件心知肚明,只是嘴上不能承认自己内部管理混乱。如此而已。
伤心之地,不可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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