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沪下监狱已建成很多年了,石灰刷的高墙上满是斑驳的印迹,墙头上是缠绕的铁丝网,高墙和铁网都历经风雨,但仍旧坚不可摧,它们的任务是要死死的把这墙里的罪恶关住。高墙外不远处是一片坟场,掩映在绿树中,每个墓碑都洁白,墓碑前是一些或新鲜或枯萎的花束,墓碑的朝向是正对着监狱的,像是约定好的,默默地遥望着它。
(二)
我叫阿丧,今年二十五岁,我没有家,住在监狱里,这个地方叫沪下,这里认识的朋友说,这里是专门关犯了重罪的人的。所以我犯过重罪,要在这里住三十年,今天是我生日,也是我来到这里满第五年的日子。我让狱警给我带了一块蛋糕,自己蹲在角落里吃完了。
十年前,我十五岁,从家里逃出来,孤身来到这座人们口中的大城市。在这里我认识了一个朋友,叫诺,她对我很好。只是她死了,葬在这座监狱的外面,他们都说是我杀死了她,而我只记得我看过她的书,吃过她给的东西。
母亲生下妹妹后,难产死了。即使过去了很久,我都还记得那天是什么样子,那时我并没有很大,刚好也是我的生日,母亲进去生产之前给了我一块蛋糕,告诉我吃完后她就出来。我蹲在角落里一边等着她,一边吃着她给的蛋糕。后来从那逼仄的屋子里传来一声我妹的啼哭,过了一会,母亲被人抬了出来,是一片狼藉的红色,一直抬到很远的地方,她再也没有睁开过眼。我被不认识的人牵着带回了家里。几个月后,父亲再娶了一个老婆,一个皱皱巴巴的女人,而这个人就是我噩梦的开始,她让我从学校退了学,每日上山割草回来作柴火,去地里给谷物浇水拔草,试图让我像她一样,屈服在这个没有希望的地方,而我不是一个安于果腹即可满足的人,而这里的人,是残忍和可悲的,他们和她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只会耕作与繁衍……我一定会离开!但我仍然晃在这里很多年,直到有一日,我骑父亲的自行车出去,自行车被偷,我不敢回家,逃到附近的山上蹲了一夜。这也成为我出走的契机,因为不知道回去要面对的,是什么样的惩罚,我惧怕而又愤恨。离开这里,离开这里吧!这句话环绕在我的脑子里,越来越清晰……第二日清晨,我终于在山下的公路旁钻上了一辆拉谷物的货车,驶向了那个有很多盏灯亮起来的前方,想到这里,我的心开始激动起来。
(三)
我叫小诺,是个女鬼,我葬在一座监狱的边上,因为这样,我就可以永远注目着他,永远注目着住在这座监狱里的那个人。我喜欢永远,这是一个极端忠诚的词语,让我感到安心。我对监狱里的那个人说过,不知道他还记不记得,那时候我说,我会永远对你好。因为话一出口就不再反悔,即使面临很多阻碍,这样的个性使我永远都在践行着自己的话,永远都累的不想过下一天,但我的言语就是我的准则。
我第一眼看到那个黑黢黢的男孩时,感到自己散发着光,他那么弱小,好像随时可以任人宰割。好几日,他一直盯着我家的包子,好像很饿,却总不上前,最后他晕倒在门前了。
我的父亲收留了他,作为店里的学徒,我很开心这个结果。我不帮他,就是等这个结果,我只能帮一时,而父亲可以帮到根本。这个人很奇怪,几乎不说话,问他从哪里来叫什么名字,也不说,于是看他整天哭丧着一张脸,父亲就开玩笑说叫他阿丧,他没答应也没反驳,于是阿丧这个名字就叫开了。我不知道他喜不喜欢这个名字,但是我不太喜欢,因为我看到他并不是一副垂头丧气的样子,相反,甚至觉得他像只刚会打鸣的小公鸡,跃跃欲试,又很会泄气。我总是试图去搭话,给他吃的。我不知道这些没来由的欢快来自哪里,像救活了一只弱小的动物,然后据为己有。
只是我必须承认一个事实,很多弱小的东西也有一嘴利牙,就像猫也会咬人,你惹毛了它,它就向你露出自己的爪子和牙齿。你要是再得寸进尺一点,它就毫不留情地咬下去。人也是一样。
有一天他坐在角落里看书,我知道那是我的书,午后时分,屋子里很安静。临出门之前,我走到角落里,俯视下去发现他的脑袋很小,浓密的头发中间是一个清晰的漩涡。伸手给了他一块蛋糕,他恶狠狠的看了我一眼。
(四)
我是包子铺的老板,有一个个性极端的女儿,叫诺。我曾有一个伴侣,于我,她是唯一,于她,我是其一。她是诺的母亲,不曾是我的妻子。我给小诺取名叫诺,是因为希望她不要和她的母亲一样,诺言如落花,看似浪漫美丽,实则是终要与污泥为伍的。年岁渐长,这个孩子真如我所期盼的一样,个性极端诚实,自己许下的承诺从来不食言。我是欣慰的,满足于自己教导出了一个好孩子。
店铺里有一个帮工,是我从门口大街上捡回来的,黑瘦,垂头丧气,不说话,于是我叫他阿丧。这个孩子来到店铺后经常偷偷拿诺的书看,看的出来他志不在此,有机会是一定会走的。我欣赏有志向的人,小诺也是,这点我们父女很像。阿丧仍然不多说话,但眼睛里的光渐渐明朗了。女儿对他很好,像爱护小狗一样照顾他。
我自认为是个成功的父亲,我教育出了一个德行出色的女儿。不过小诺不在了,我的功勋不再有人看见了。但至少是有人知道的,阿丧,他是见证者。我把女儿葬在离他很近的地方,仍然默默地兑现着自己的话,我知道他们一定都明白。
(五)
我杀死了诺,那个一心爱护我的人,只是我在她的爱护下更像一条狗。当我存了足够的钱,学完了她所有的书籍,准备离开的时候,冲突发生了,我非有意也非无意。因为错失杀人,我需要在监狱里住三十年,被禁锢三十年,她成功了,虽然她死了,但是成功地把我关在了牢笼里。我知道她就在监狱外面不远处,默默地观赏着自己的战利品。
那个致命的瞬间本该深刻的印在我的心里,刀子刺入皮肤的凛冽感,红色的血,还有她脸上痛苦的表情,这些该有的记忆,并不曾留在我的脑子里。在我的印象里,她总是站地直直的,总是俯视着我,偶尔会伸手给我一块蛋糕的样子,眼神像看一只流浪狗,并且总是喜欢说,我会永远对你好。只是我不知道这句话她是对我说的,还是对她眼中的流浪狗说的。
在沪下监狱里的日子,平淡无奇,让我时常想起以前,想起我跳上那个拉谷物的货车上的瞬间,想起我缩在车兜里时向往的很多盏灯。那些灯我一盏都还没有点亮,就随着阿丧这个名字的到来全部都变得机会渺茫了。我丢掉了原本的名字,因为怕被查出我的来路,而把我送回去,对于离家的孩子来说,送回去应该是人们的惯常做法。而我愿意接受现在的名字,是因为我对他,对她报有着希望,我以为那会是我的第一盏灯。只是后来我才理解,他们,并不关心我的来路,对那两个人来说,有阿丧这个代号就够了,就像给黑狗起名叫小黑,给花狗起名叫小花。阿丧,也是一样的意思。
那个男人经常来这里看我。他是诺的爸爸,包子铺的老板,把我捡回去的人,也是一个独自把女儿抚养长大的男人,但是他没有恨我。我杀死了他女儿,他对我却没有一点恨意,反倒是一副和蔼的样子给我带蛋糕来,说是小诺喜欢吃,来这里仍然是阿丧阿丧地叫唤我。他总说我是见证者,是他完美作品的见证者,一副自豪得意的样子,让人觉得不舒服。
有的人的欲望被杀死了,有的人还在妄想着。后来,我拒绝了再见那个得意的男人。其实自从母亲难产死后,我就不再喜欢吃蛋糕了,在包子铺的时候吃,是迫于无奈的。但是我现在会在每年生日的时候吃一次,出于自愿。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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