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段时间我看见学校旁边的那间卖板栗的店铺生意特别火爆,也禁不住去排队买上一斤,满怀期待。摸一颗放进嘴里,感觉香是香,却少了一种味道,毕竟它曾经是我的最爱。
我喜欢板栗,尤其喜欢捡板栗。捡一颗便是拾起一份快乐,如今大了,回到家里做这些惬意之事的机会也越来越少,想到这里,我不禁再次回忆起那段美好时光。
朱家院子里面有很多果树,桔柚飘香,桃李芬芳。但是我最关心的还是板栗树,因为院子里有个不成文的规定,脱落到地上的板栗是允许捡的。因为热爱,所以我知道院子里每一颗板栗树长在哪里,每一颗树的板栗成熟的先后顺序,甚至是每一颗树所产颗粒的大小。因为起床起得早,有时候把遍地的板栗捡完回家之后,煮早饭还需开着灯。回想起来到挺佩服自己的视力,居然可以好到那个程度。我可以保证,我所经过的地方,是不会有几颗落网之栗的。就因为这个原因,它们的主人要被我活活气上一顿,有时,不知道这是谁的杰作,只好朝天叹息几声,愤愤不平地第二天打着手电筒来捍卫他们的“主权”。
当然院子里捡板栗的家伙远不止我一个,为此,我还特意制定一套路线,先去哪颗树,后去哪一棵树,带什么家伙去装板栗等等。这些步骤都得头一天夜里计划好,否则第二天就休想抢占先机。说实在的,要是头一天晚上刮大风,我会兴奋得睡不着觉,满脑子都是第二天早上捡板栗的各种幻想。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我早早地把作业完成,静等天明。
母亲是不鼓励我们去捡板栗的,毕竟是别人家的东西。好在捡板栗不是什么大坏事,虽说不鼓励,但是她也不会反对我们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
记得有一次,正是板栗成熟时,半夜里狂风大作,天还未亮,我便直奔向朱国辉屋后面的那颗板栗树。那里比较隐蔽,很少有人知道,关键是那里有三个坟堆,其他人都会害怕。我却仗着与他家有八竿子刚好打着的亲戚关系,用来给自己壮胆,说什么一家人的祖先不用怕。那天早上,下着蒙蒙雨,当我跑到那里时,地上的湿漉漉的浅青色的草被乌黄色的板栗铺了一地,严严实实,像一床用了多年的篾席铺在上面。我是又欢喜又害怕,担心其他人发现这块宝地,生怕他们跑过来把地上躺着的小淘气一扫而光;也害怕朱国辉的爷爷知道,因为这个老头太倔强,在孩子们的眼里,他是不太让人亲近的,如果被他发现,休想从他的地盘上拿走任何东西。我便如公鸡啄米一般迅速,不一会儿就将它们收集到一块,可是那天出门太急忘记拿装板栗的家伙,只是头戴了一个斗笠,拿衣角装又太小,我居然灵光一现,想到将斗笠取下然后反过来放板栗的办法,双手托着斗笠小心翼翼地往家里跑……
捡回来的板栗放一段时间后,就变得更甜,这是我总结出来的经验。我们差不多一个星期就可以捡一大盆子,然后把板栗放在高挂的篾搂里面晾着,舍不得吃,一直等待着特殊的日子来临。
十月初三终于到了,这天是老妈的生日,我们好不容易挨到这么一个绝好的机会。我和哥哥早早就把晾甜的板栗剥了皮,这个时候妈妈要么会称点猪肉,抑或是把家里那只下蛋最少的母鸡宰了,和着板栗一起炖。每年的这一天我都很期待,这一顿也一定相当地美味……
而如今很久没有去捡板栗了,可以说我从初一开始就没有享受到这份简单的快乐,妈妈为了我在外面拼搏好些年头了,青丝俨然生出了白发,如今我远在深圳,她也在娄底帮哥哥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回去一趟都是奢望,那种单纯的美好只能在记忆的长河里回溯。写到这里,我想起了电影《不二情书》里面经典的对话:人在哪里,家就在哪里。
人走了,树却还在,我想院子里的侄子侄女仍会延续着我们曾今的快乐,像我们当初一样,那么热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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