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经济报
贺昊
随着医患关系的日益紧张,辱医、伤医、杀医事情近来屡屡发生,要重新理顺医患关系,相关各方更须实事求是。所谓的实事求是,就是在医患关系中需要实事求是地解决以下三个重要问题:
第一,医疗责任事故的鉴定问题。医患关系日益紧张的来源,就在于过往对医疗责任事故的鉴定不够公开透明,与医患双方尤其是患者一方的沟通完全不够。对患者所持的不同意见,不是采取说服的方式,而基本是行政命令式的简单压服。久之,相关鉴定机构的公信力受损,在医患纠纷中的威信降低,患者开始抵触以致不接受相关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医院自身无力自证清白,为了减少麻烦,也无力顾及事实的真相采取“破财免灾”的方式求一时清静。而在如此简单处理过程中,难免“看菜下饭”、“叫得凶的狠的给得多些”,这样的错误激励使得医患关系开始了恶性循环,直至双方剑拔弩张。
从本质上说,医患双方合则共赢,斗则两败俱伤。现在的医患紧张,就是原来不平衡的医患关系的一种矫枉过正。这也进一步证明了在医患关系中,没有谁是拥有特权的一方,双方都必须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尽自己的本分,做好各自应该做好的事情。对于负责医疗责任事故鉴定的相关机构,也应该明白这个道理,不偏袒任何一方,要敢于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给出鉴定结论,不怕麻烦地认真细致地解答任何一方提出的疑问。为了提高自身的威望,还可借助传播渠道,将相关内容告知社会大众,还大家应有的信心。
第二,医疗纠纷中的法律地位问题。这个本应不是问题。但实际不是这样。在过往的医疗事故的鉴定上,相关部门一直将其视为一种行政管辖事务,仅将因不接受鉴定结论而出现的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行为划归刑法管辖。显然,经过这么些年的实务实践表明,这样的事权切割是有问题的。
医患双方的关系,其实质就是普通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按照民事行为关系予以调节,让法律在医疗的全过程站稳脚跟,以法律的程序正义替代人情面子,以对事实的追求替代原先行政管辖的含糊不清,其实说到底对双方都有利。
当然,鉴于医学的不完善和医生医术的局限性,为了让公平正义落实到双方,还需重点解决第三个问题。
第三,医疗责任保险问题。当医生本着医学伦理在救死扶伤时,必须实事求是地给予医务人员一个保护伞,让那些切实为病患着想的医务人员能放心行医。这就是医疗责任保险问题。医疗责任保险的有效,离不开第一、第二个问题的实事求是。目前,医疗责任保险迟迟未能发挥作用,从某一侧面也证实了上述两个问题当下并未得到妥善的解决。
医疗责任保险看似是医疗机构的成本,其实质是医院健康持续运营的平衡器。医院可接待患者人数超越了医务人员的最高承受能力,其后果就是医疗事故频发,则医院未来支付的保险金就高,显然,医院受此影响,必然会以医务人员的合理接待能力为准来规划医院的运营。医务人员也会因个人的职业素养、医术水平、道德水准而被不同的保险率衡量,于此,因为绩效评价引入了社会与外部因素而使得医院内部绩效考核体系更加实事求是、更加完善,过往的“劣币驱良币”现象会得到根本地改善。
可以说,医务人员的激励公正与否,亦即医务人员在与患者交往过程中能否秉持医疗伦理,是医患关系能否理顺改善和谐的根本。因此,上述三个问题的妥善解决,其目的就是为医院能够构建一个公正、实事求是的医务人员的激励体系打下了基础,为最终解决医患之间的紧张关系铺平了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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