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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阴雨绵绵不见晴天,过些日子我就到自己的本命年了。有人说,本命年得穿上红裤衩,寓意就是红红火火。
穿上红裤衩的第一天,我信心十足的去参加了一个五百万的项目,只用投资两块,回本时间最多两天。这样怡情的项目,自然得隔三差五来一次,方能体现出布衣素人的高尚情操。
上周开始,写文成了和吃饭睡觉同等的大事。一日之常莫过于:起床、吃饭、写作、吃饭、写作、睡觉。
生活变得规律,人却是苦不堪言,毕竟自写字为生以来,从未如此疯狂过。
早上写小说,中午写文案,就连下午偷闲时也泡在简书里。曾经一度讨厌“写作方法论”的我,也成了“真香”家族的一员,我把这一切都推给了两个字——生活。
朝如青丝暮成雪,人生得意须尽欢
我有些失落,现在的我一心想着挣钱,就连彼时最爱的游戏和小说都不再光顾。
前些日子离职时的豪情万丈已经被现实打得稀里糊涂,又想坚持,又想回去。
昨晚老张来了个电话,“小李啊,我觉得你还是回来吧,我给你加点儿工资!”
这让我有些惶恐,老张是好人,我们都误会他了。
记得很久以前看过一篇文章里面有这样的描述,“辞职后,如果老板还让你回去,有两种结果,第一老板是好人,第二你是个能人”。
我不知道老板是否是好人,但是我知道我不是个能人,简书十多万字,粉丝不破白,阅读不过千,我和其他写字为生的人比起来差了太多。
近些日子我报名了简书谈写作专题的特训班,目的是:培养自律和静心。
从前我是不支持日更的人。一是,我比较懒;二是,如果追求写而写就失去了意义。
而今我开始日更,但是始终没有跳出自己写自己的怪圈。很多写文的人都知道,写自己很好写,想怎么来就怎么来。可是当你尝试去写其他的食物和人的时候会发现自己变得愚蠢无比。
就比如让我写一朵花:三月绵绵细雨中我偶遇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姑娘,她有纯白的连衣裙,在芳草中站立,让我怦然心动。
看,这是我能够对一朵花最好的修饰。
我用了拟人的手法,又营造了氛围,并且把我对花的看法都写了出来。
但是反过来看,读者是否对这朵花有一个直观的印象,这是什么花?花长什么样子?白色的?
这是我写作的弊端,我想当然的去写一朵花,我看了一遍后发现花就是花,顶多记得它的颜色。
写作!生活!这不过是挂在嘴边的口头禅。这两个东西到底是什么鬼?
我不禁产生了自我怀疑。
我希望我的生活应该是一首诗,我不需要李白高山仰止般的仙气,也不奢求苏轼潮平两岸阔的豁达,但最起码也得是一首让我心飞扬的散文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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