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家园】
“……天黑黑,欲落雨,天黑黑,黑黑……”
在洒满月光的校园里,一个女孩,手持口风琴,悠悠然吹奏出忧伤的旋律。来往的人群渐渐散去,独留口琴声和皎洁的月光,作为整个校园的和弦,在微风瑟瑟中,伴人入眠……
对音乐,我有种难以释怀的热爱,那个时常独自吹奏歌曲的女孩,就是我,那个青春年华的我。
那时候的我,特别喜欢故作深沉,把每一首音乐赋予特殊的故事和背景,让一个鲜嫩的灵魂变得若隐若现、朦朦胧胧。拿到今天来说,就是有点矫情,还有点白痴。喜欢的第一位歌手是孙燕姿,那首《天黑黑》从初中一直唱到现在,歌词里对小时候的怀念,对单纯美好的爱情的期待,让我着迷。但这首歌却很少有人听我唱,除了特别知心的人。
喜欢她,最开始并不是她的歌,而是她的模样和声音,瘦瘦高高的、笑起来嘴巴开很大,略带沙哑又底气很足的声线,让我昏昏然便感动不已。
喜欢唱歌同时又喜欢写作的我,在千禧之年遇到周杰伦,一个手握《双截棍》、独手做《爷爷泡的茶》、告诉我《爱在西元前》的大男孩,成了我喜欢的唯一一个男歌手。我猜测,每个喜欢唱歌的人都曾幻想有一天能自己作词作曲,有一首属于自己的音乐,我也一样。在尝试作词唱歌的路上,周杰伦成为我摩拜的对象,当时还不知道很多词都出自方文山、刘畊宏,只知道,唱他的歌,就有种很舒服、很自由的感觉,要么古韵古香、侠肝义胆、要么调皮搞怪、深沉忧郁,无论是什么,都是我的菜。
从小到大多愁善感的我,总有种不安和焦虑,很担心自己有一天会狼狈收场。但音乐最能陪我解忧,既然很难说未来生活会是怎样的,或继续平平淡淡,或经历风雨交加,或登上人生巅峰,在我还在思考未来到底是怎样的时候,我被重金属音乐燥热的音乐敲醒,重新燃起动力。
那时候,35岁的崔健已经火遍大江南北,一首《一无所有》几乎拿下所有少男少女叛逆的心灵;面孔、唐朝乐队这样的摇滚老炮儿,经历了热血沸腾的巅峰时代后,也开始慢慢消失,被迎头而起的流行音乐掩盖,朋克、说唱、电子成为新的音乐分流,呈现出“神仙打架”的局面。
痛仰乐队就在这样的背景下,悄然成立,凭借高虎等一群人对摇滚乐的不离不弃、视死如归的精神,发布了一张又一张唱片。头顶哪吒头,双手合十,在那个又深情又燥的年代,这个形象被记忆了很久很久。一场演出只有几十块钱,如果不是一腔热血,或许早已屈服现实。就这样,他们的新摇滚坚持了接近10年后,各方面情况才逐渐得以缓解,迎来新的转机。
痛仰乐队,是我最喜欢的摇滚乐队。没有经历那段青葱岁月,也只是在电视上和娱乐新闻里了解到,那时候的我还理解不了那种情绪音乐,更接触不到那些疯狂的过往,但这些音乐却在我耳边从未停下过。
曾有朋友问我,从来没见你听过摇滚,也没听你提过摇滚,你啥时候开始喜欢的?
无论是孙燕姿还是周杰伦,崔健还是老狼,我喜欢的,永远是他们的音乐精神和一直在路上的勇气,他们做音乐的态度,就像我追赶未来的态度一样,永不停息。摇滚,恰巧是一直用生命在诠释梦想和精神的音乐,那种燃烧的一股劲儿,若不曾体验,永远不会懂得。
摇滚乐就是这样,在诺大的音乐大地上,像星星点点的星火,扑不灭也火不了,他的表现形式决定了他的归宿,就是这样看似不经意,却又满怀深情。
每次听到摇滚乐响起,我便不自觉地随鼓点节奏陶醉其中,难以自拔。所以,热爱有很多种方式,爱不释手是一种,随时待命等待呼应又是另一种。吉他不停,节拍不停,我的热爱就永远不会减退,这就是我对摇滚乐的特殊感情。
工作以后很少疯狂地唱歌了,那段日子或许也不会回来了。而立之年,事业还未成熟,未来还看不清归途,那些曾经的热爱,也只能写在日记本,留在梦里,留在茶余饭后的谈资里……
客厅里,孤零零的电子琴,在角落里瑟瑟发抖,我拖着疲惫的身体,坐下来,对着眼前的简谱,弹奏起《天黑黑》:34555 3456 434…(我的小时候,吵闹任性的时候……)
终究忘不掉音乐,终究忘不掉旋律,终究,还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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