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君是负责工程项目,最近他遇到一件烦心事,因有一项工程评分过低,导致总部要求他以及公司负责人做出书面检讨以及提出解决方案。
在公司例会上,他向负责人做了项目情况汇报:
1. 责任在于施工队伍,列举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 他做了怎么样的工作;
3. 目前出现了怎么样的问题。
几个负责人在他汇报完毕谈起了自己的看法:
1. 面对在施工过程中便已经出现问题,询问他如何解决问题,他的答案是用口头告知的方式提示对方后就再也不去跟进;
2. 至于他做的其他工作,是否落实到位,从事情的结果就可以看出并未得到预期中的效果,以至于现在新问题未解决,旧问题仍存在;
3. 在这个汇报内容里,大家并没有看到关于问题的解决方案;
在加强整改过后,事情最终得以解决。事后他和我谈及这件事,总结了几点:
要真正处理好这件事情,从第一步就要开始做好,他要清楚自己的职能所在,是要负责监管这项工程,面对已经存在的问题,除了告知对方,仍需要在限期内去验证结果,这样才能真正把事情处理好,而非仅靠传达信息后便把结果的主动权交于他人。
第二步,清楚事情要达到怎样的效果,将监管责任贯穿于整件事情的始末。
第三步,出现问题,解决问题,自然需要解决方案,两者缺一不可。
若是每一步都只是做一半漏一半,那这件事情也只能算是做了,但并未到达已做好的标准。
做事情、处理事情以不同的目标为导向会出现不同的结果:若以抓紧时间完成任务为目标,自我要求出现了松懈,则有可能出现只是把流程做一遍,并未能把事情去尽善尽美;以将事情做好为目标,那么会严格要求自己,在细节之中会努力做到最好,认真负责不敷衍。
事情做得如何,看结果便可知晓,也能看出已做和已做好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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