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丝

作者: 咕哩姐 | 来源:发表于2017-01-17 15:04 被阅读0次


    冰山

    1

    青丝酒吧。

    野志摘下吉他,顺手放在一旁的琴架上。很久以前,有一个女人曾着迷于他走下台摘下吉他的那个瞬间,洒脱而富有张力的那个瞬间,但是野志并不知道,很多事情和很多人他都不知道,也没必要知道。

    他以往是不会静悄悄地坐在台下的,他尽量不与青丝酒吧里的客人发生联系。但是此刻他太安静了,坐在角落里,没人注意到他,他所想象的那种歌迷一拥而上的情形也并未出现。

    冷阳是一个刚满十九岁的酒吧歌手,他在本应走进高考考场的那天拿起他的吉他钻进了青丝。没有人能碰这孩子的吉他,包括他的师父野志。对于野志来说,吉他已不再被赋予意义,它只是一个玩物,一个工具,和女人一样,回归了纯粹与本质。但冷阳还年轻,他那青春的愤怒与迷惘还需要被赋予意义的吉他来纾解和消化。他忘不了他的母亲怀中抱着吉他躺在车轮底下的那一幕,似乎母亲抱着的并不是一把吉他,而是他自己。

    冷阳因台下的漆黑一片而镇定自若,他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长期的昼伏夜出,他的声线里有种蝙蝠和野狼交杂着的诡异和寒冷。劳拉就坐在她的老位子上,此刻她的眼里只剩舞台上昏暗的光以及那双扫弦的手。她知道自己爱冷阳,就像姐姐爱弟弟,妈妈爱儿子,粉丝爱偶像一样,时而复杂深刻,时而粗鄙肤浅。起初她来到青丝,不过是为了躲避父母的逼婚,或许也有可能偶尔润泽一下自己接近干涸的身体。后来冷阳出现了,他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让她无数次泪如雨下,因为这孩子太像她在大学时代就已病故的爱人了。她起初只是在黑暗中关注他,从钱包里掏出所有的现金给他,她希望他能只为自己一人吟唱。渐渐地,她想从这个孩子身上获得更多,她知道获得的前提是付出,于是大把大把地把钱花在冷阳身上,却从未透露过自己的身份。女人总是又聪明又傻气。

    野志用力地裹着烟嘴,像在吞咽情人的舌头,眼睛迷离地望着不远处那个静默如石像的女子。那女子专注地望着刚上台的冷阳。她是懂音乐的,你看她听音乐的样子,她风姿绰约,不是一般的女人,野志想,如果自己依旧年轻,也许会上前搭讪,来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烟圈向上散逸,野志透过烟圈看见一个男人走到了她跟前,那男人与她热络地聊起天来。野志认识那个猥琐的小白脸,他常常游窜在青丝里,野志憎恶他,他的出现打破了她的静默,如同打破了一件精美的瓷器,顿时,一种被践踏的委屈和酸涩漫入喉间,野志开始剧烈的咳嗽。

    2

    “今儿是冷阳专场呢。”蓝星轻拍着她的后背。

    “专场?他师父呢?”劳拉问。

    “你说野志?我跟你说,你可别到处传去啊!”蓝星神神秘秘地把嘴巴凑过来。

    “他得了癌症,听说还是喉癌呢,别说唱歌,连命都快保不住了。”

    劳拉听了,心里咯噔一下,“这……”

    蓝星也叹了口气。“我也快不干了。”

    “受刺激了?”

    蓝星得意地摇摇头,“是赚够啦。”

    劳拉宠溺地笑了,认同地点点头,“酷。”

    蓝星知道劳拉有的是钱,劳拉知道蓝星有的是女人。劳拉的钱是自己的,紧接着就会变成别人的,而蓝星是那些女人们的,但紧接着就会变成自己的。蓝星是那种能找到自己的男人。他有各种花样,尊重客户,也尊重他自己。劳拉对蓝星的评价是,活儿好,听话,不墨迹。穿上衣服,倒显得风度翩翩,君子谦谦。劳拉因蓝星而不信任人类,但她却信任蓝星。这是个让劳拉自己也奇怪的事情。

    “以后干嘛呀?”劳拉问。

    蓝星认真地说,“嗯……开个麻辣烫店。”

    “啊?麻辣烫?多low,还不如卖服装呢,我给你货源,你分销,包赚。”

    “这不是一般的麻辣烫,是健康绿色的麻辣烫。”

    “麻辣烫分什么健康绿色啊?都是垃圾食品。”

    “你不懂,这是我综合各种麻辣烫店的制作流程,研究了很久才研究出来的。我要开在大学旁边,让那些吃垃圾的大学生都吃到我的健康麻辣烫。”

    劳拉觉得蓝星此刻稚嫩得如同一个理想主义者,但理想主义者都是可爱的,他们给予这个世界希望。

    沉默了一小会儿,她突然娇滴滴地问,“可是我以后想你了怎么办?”她只会在床上使用这样的语气。

    蓝星刻意地上扬嘴角,“傻姐姐,你该找个人娶啦。”

    劳拉的满园春色变成了冷面冰山,“用不着你说我。”她把头扭向舞台,举起她的加冰蓝带。

    蓝星识趣地走开了。他的眼神不再有以前那样伺机搜寻猎物的游移,取而代之的是笃定与自信。三年前,大学旁边的理发店,蓝星的手操纵着剪子和电吹风,抚弄着女人的头发,他太知道让女人心悦的力度和语气了,招揽了不少女大学生的喜欢。

    这个女孩子已经在一个月内来了三次理发店了,第一次是剪头发,第二次是把头发拉直,这次又要烫卷,每次来的时候她身上都散发着一股浓浓的麻辣烫味。

    “你这样对头发不好的哦?”蓝星温柔地说。

    女孩不理会,扯开话题,“哥哥,你们店里生意这么好,一个月挣不少吧?”

    “没,我们一个月也就两千多,剩下的都是老板的。”

    “啊?太不公平了,你应该自己当老板。”

    “哎,当老板可是要资本的,我是月光族。”

    “想办法挣呀,人要是不嫌累,钱还是好赚的。”

    那女大学生说得如此轻松,大有条条大路通罗马的架势。

    人要是不嫌累,钱还是好赚的。三年后的蓝星很想对那个女孩说,这句话有逻辑漏洞,人要是感觉累,那还叫容易么?这三年过得太不容易的蓝星从穷学徒变成即将开业的麻辣烫老板。他的麻辣烫店装修得像咖啡馆一样精致,一看就投了不少钱,但比这更重要的是,他认为他的麻辣烫是健康的,绿色的。

    3

    张卫国是被迫来到酒吧的。从他的青少年时代至今,都把酒吧当做淫秽场所,里面来来往往的都是不正经的人,要么为了交际,要么为了交媾。最重要的是,酒吧里的酒都很贵,不如在沃尔玛买的便宜。今天庆功宴,谈妥了一个大单子,兄弟们说要来这里消遣。他给老婆汇报的时候没敢说是在酒吧,就说一个普通的KTV,电话对面一声咒骂,“K你大爷啊,你同事都跟我打招呼了,还特么蒙人在这儿?你儿子明天补课班交学费,别忘了。”

    他挂了电话,恨得牙痒痒,心想你们丫的怎么都这么欠嘴巴呢?我老婆用你们汇报?但他是绝不会骂出口的,他向来与人为善。

    “我跟你们讲,野志自己写的歌都特别好听,上次他妈的给我听得眼泪哗哗淌。”其中一个兄弟说道。

    “这么有才一个人怎么不去参加中国好歌曲啥的呢?”

    “人家有个性,谁稀罕选秀节目。”

    张卫国听不懂他们说的什么。他大专学的财会,之后就工作,跳槽,再工作,再跳槽,再工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只知道和数字钞票打交道。他不懂音乐,他那个悍妻吴媛倒是好像很懂,什么民谣啊,交响乐啊,天天带个耳机在那儿听。

    “野志怎么还不上来啊,这小毛孩是谁呀?”

    “野志的徒弟。”

    张卫国看向舞台,台上的男孩头发太长,穿着太个性,那皮衣上的钉子反射了镁光灯,晃得张卫国眼睛疼。张卫国抿了一口小酒,心想,我们子瑜也喜欢唱歌,他要是当歌手,肯定能在鸟巢唱,才不来这种地方。

    “台上的叫什么名啊?”同事们聊着。

    “冷阳。”

    “冷?”张卫国喉头微微一紧,问道,“是艺名还是姓冷啊?”

    “不知道啊,艺名吧。”

    “哦……”张卫国舒了一口气。

    “来来来!喝喝喝!不醉不归!”兄弟们说着就举起了啤酒瓶,咕嘟咕嘟下了肚。

    张卫国边喝边想,这次单子拿到的佣金可以给儿子买架钢琴了,妈的,不能让自己的儿子成乐盲,没准还能他妈的培养出个周杰伦来。

    晚上十点钟,酒吧开始燥热,嘈杂,台上的歌不再安静,电吉他、贝斯以及架子鼓不停地争吵着,嘶吼着,嚎叫着。舞池里挤满了人,蹦跳晃荡,扭动着自己的躯体。近距离的人们也不能听清彼此说话,很大声,很大声,大声骂他的娘他也未能必听得见。

    酒过三巡,张卫国的胃已经开始难受了。“不喝了不喝了……真不喝了……”

    “哎?这可不行,国哥,哈哈,国歌,唱!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起来喝呀!”

    “好不容易嫂子开恩放你一马,还不嗨起来!让我们一起摇摆啊!”

    一个哥们扔了个炸弹灌进张卫国的嘴中,张卫国只觉得顿时烈火穿心,不能呼吸。

    4

    吴媛考完了儿子的英语单词,起身把卧室的门一关,吧嗒一声,儿子开启了他的自由世界。一看石英钟,还差五分钟十点,这一天终于快熬完了。

    “子瑜啊,早点睡啊!明天早上还要去补习班呢!”

    “哦!”

    老实巴交的老公出去应酬,她竟然有点如释重负的感觉。把热水器温度调高,她准备一会儿放松地洗个热水澡。手机放在洗手池旁边,赤裸着她日渐松懈下垂的身体,苦笑了一下,嗯,大概这辈子就这样了吧,儿子长大,自己变老,谁还会来赞美这具皮囊呢?那呆瓜一样的老公,永远是单调的前戏和机械地进入,但你能埋怨他什么呢?他忠诚老实,整日为家庭奔波忙碌,他什么也没做错。儿子终于上了重点小学,时下却又流行起了减负,上补课班吧,别人家孩子都上你能不上?又交学费,又交学费,把补课班的钱拿来,去环游个世界怎么样,把孩子扔了吧,去环游个世界怎么样?养孩子是场漫长的赌博,赌博的结果需要用一生的来慢慢展现。

    脚趾微微探入水中,水温刚刚好,莫扎特的《小步舞曲》已经响起,闭上眼睛,她幻想自己穿着高贵的晚礼服在金碧辉煌的舞厅之中,踩着大理石地面与一位绅士跳舞。那位绅士的脸如此模糊,她好想看清楚,然而一切都是氲醉的,雾气升腾,她坠入梦中。

    “妈——”儿子敲卫生间的门。

    吴媛的眉头狠狠一皱。“你要干嘛?”

    “我要尿尿。”

    “进来尿呗。”

    儿子推门进来的时候,手机响了,一看屏幕,“卫国将军”,这是孩子他爸。

    “喂?啥时候回来啊?”

    “嫂子!不好了!哥他喝大了,在酒吧闹上了!喝糊涂了都!”

    “神马?我……这……你们等着我啊!”

    挂了电话,吴媛刷地从浴缸中站起来,吓得儿子一抖,尿在了马桶圈上。

    “你们爷俩啊,真不让人省心!一个个的!”

    “我爸?他怎么了?”

    “喝多了。你在家里给我好好待着。听见没有?有事儿给妈打电话,妈晚上要是回不来你明天补课班就别去了。”

    “哦。”

    “妈尽量在早饭之前回来,你实在饿了就吃那个面包片抹果酱。”

    “哦。”

    5

    张卫国耍完酒疯在沙发上沉睡的时候,野志正在作离别演说,酒吧渐渐安静下来。

    “非常感谢各位朋友,今天,来到青丝,听我,或者冷阳,唱歌。我在青丝,唱了,大概十年了,这十年啊,非常抱歉,没……没能唱出个名堂来,但是青丝一直红火,这也是我的骄傲。但是今天我要说,我想说,我……唱不动了……”

    “你才四十五,有什么唱不动的!”

    “就是!唱啊!”

    “唱!”

    “野志我爱你!”

    台下的人们杂七杂八的,出声的都是他粉丝,但都是那种可有可无,今天喜欢野志,明天就有可能去听筷子兄弟的人,但也有那些一腔热血,听了他年轻时写下的demo就深深爱上他的小青年。其余的客人继续嗡嗡地低语着,但他们不再大声喧哗,因为野志的声音太沧桑,太乏力,太不容亵渎。

    “真唱不动了。有时候呢,人生就是这么回事,你干完了你该干的,爱完了你该爱的,就差不多了。”

    “野志你要去哪儿啊?”

    “哪儿也不去。”

    “野志,唱一首吧!”

    “唱是要唱的,最后一首咯。”

    台下有人低泣。

    6

    一路上,吴媛感到愤怒,咬紧牙关,恶狠狠地盯着车窗外的灯火与人群。下了出租车,抬头一望,“青丝BAR”,蓝幽幽的牌子。

    吴媛第一次走进青丝酒吧,那正是青丝史上最安静时候,只有一个人坐在舞台上,满嘴络腮胡,沙哑着喉咙,抱着吉他,悠悠地唱着。她没有注意酒吧里异常的静谧,她快要被自己的愤怒吞噬了。

    “喂?我到了,你们在哪儿呢?”

    “门口向右拐弯往里走,红色沙发那儿。”

    吴媛气冲冲地走过去,大骂,“你们啊你们,卫国四十岁的人了,跟你们比不了,就算他自己愿意喝你们也得拦着点啊?喝死他了你们开心是吧?”

    “您这话怎么说的呀嫂子,他才喝了三杯扎啤就倒了,我们也……”

    “别装他娘好人了,他的量我不知道?真兄弟?给他送家去啊,把我一个娘们叫来抬人?看我笑话啊?情商低不低啊你们?”

    周遭的人投来了反感的眼神,“你们小点声行不行啊,听歌呢这儿!”

    “听歌了不起啊,酒吧你家开的啊,老娘有嘴想说就说,你管得着么你!”

    “我擦,我说大婶,来大姨妈了啊,找茬是不是?”客人正要站起来,被旁人拽住,“别吵了听歌,最后一首了。”那客人悻悻地坐下,瞪了吴媛一眼,转过头去。

    吴媛这才意识到台上人那歌声是如此的熟悉。

    那绅士啊,可不就是那绅士啊?

    吴媛二十岁的时候去西塘玩,有个男孩坐在石头上动情歌唱,他抱着他的破吉他,仿佛世界充满荒凉。吴媛二十五岁的时候去南京旅游,在一家酒吧再次见到了他,灯光下的他清瘦而棱角清晰。她跟着他来到后台,她爱上了他摘下吉他的瞬间,如同一位侠客收剑,深藏功名,海角天边。此后的六个晚上,她都在他快收工的时候在后台守着,偷偷观察他的一举一动,第六天晚上纠结着要不要表白,却在第七天早上发现他已经离开了南京。

    “嫂子啊!嫂子?”老公同事拍拍她的肩膀。

    “哦……”

    “怎么了?”

    “没怎么。”吴媛使劲拍了拍张卫国的脸,发现他已不省人事,“赶紧把人抬走,去医院。天天加班身体都快完了,还喝喝喝的!”兄弟几个把张卫国抬出门去。临走前,吴媛向着舞台深远地一瞥。

    7

    “我说卫国呀,你为什么哭?”

    “天黑了,我看不清路。”

    “我说卫国呀,你想要什么?”

    “别问我,我也不知道。”

    “我说卫国呀,你想改变吗?”

    “无从下手,没有出路。”

    “我说卫国呀,你该醒醒啦!”

    “我不醒,我不醒,你陪我说说话。”

    “我说卫国呀,你想说点啥?”

    “我有一个挺凶的老婆,还有一个挺淘的儿子,有一份养得活家庭的工作,但不知为什么,我感到孤独。”

    “我说卫国呀,你就是傻!”

    “是傻,我也没办法。因为我的傻啊,我伤害了她。”

    “我说卫国呀,你该醒醒啦,你老婆和儿子都在等你呐!”

    “等我?他们真的需要我吗?”

    医院走廊里。

    吴媛向那些人投来仇恨的目光。她从来没恨过。那些人低着头,撇着嘴,都傻了。

    她如同被掏空了,靠在医院的墙上,一丝淡淡的气息从唇齿间挤出来,“你们……这帮……畜生……你们非但……早点把他送医院来,至于……现在这样么?”她咬着牙,用尽最后一丝力气,“他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这辈子……不会原谅你们……”

    医生从手术室出来,对吴媛说,“脑溢血很严重,再晚一分钟人就没了。”

    “谢谢啊大夫,谢谢您。”

    “但是……他能不能醒过来,就得看他自己了。”

    “大夫,您什么意思啊?”

    “这个……家属要做好心理准备,很有可能植物人。”

    吴媛霎时晕倒在地。她想,让我晕着吧,让我晕个三天三夜不醒来吧。

    8

    从见到冷阳的那天开始,野志的脑子里就一直隐隐约约地有一个想法,想帮徒弟冷阳找到亲生父亲的想法。但是冷阳太冷,冷到不需要温暖,野志那一点点的接近于父爱的温暖似乎就足够了。但当野志拿到体检报告从医院里走出来的那一刻,原本隐隐约约的想法突然清清楚楚地浮现在了他的眼前——他要找到一个冷阳并不愿意见,但又有那么些许希望可以代替自己温暖冷阳的男人,他想他一定要赌这一把,但也极有可能输的,可是他那满是音符的脑子想不出还能干点什么别的,除了在虚无缥缈的五线谱上,在时而昏暗时而刺眼的灯光下,那么坐着,弹着,唱着,做着和生存完全无关的事。冷阳的生父并不知道冷阳的存在,如果找到这个人,也许能帮助冷阳,给他一个家,如果这个人混得也不好,或者不接纳冷阳,那就算自己赌输了。

    他坐火车去了冷阳的家乡。雾气腾腾的雨季,野志在冷阳过去的住处附近游走了一整天一无所获,野志气喘吁吁地回到了小旅馆的房间,他感到嗓子剧痛,大概再过不久就真的说不出话了。他想他这一辈子都没怎么说过人话,想说什么都是靠唱的,该是说些人话,做点有意义的信息交流的时候了。他捋了捋自己的喉结,龇牙咧嘴了一下,吞了两个小药片,倒在床上,昏昏睡去。

    第二天一早,他摸了摸自己的喉结,感觉舒服点了,又充满斗志地走出了小旅店的门。十九年了,该走了的都走了,该没的也都没了。他的那满是音符的脑子实在是没有什么侦查推理能力,他依旧按原来的行动方式,像个无头苍蝇一样,挨家挨户地问。

    “冷阳啊?你认识那孩子?那孩子怎么样了现在?”一个卖报纸的老太太略显紧张地问到。

    “您认识他?”野志激动地问。

    “当然了,额,他娘原来是我老头儿厂子的,哎,这娘俩惨啊。”

    “我这次是想来找这孩子的亲生父亲。”

    “哟?”报纸老太狐疑地看着他,“你是他什么人?”

    “我是他师父,教他……咳咳……音乐的。”

    “教音乐的师父啊?您好您好!”报纸老太眼中有了一种崇敬。

    “那……您知道他父亲的事儿不?”

    报纸老太终究是一个七十多的老人,老人家喜欢给别人讲故事,每一个老人都是个故事机器,见了喜欢听故事的人,可以用自己的大脑混合编织出很多精彩的画面,运用夸张和比喻,让故事生动极了。野志坐在书报亭那狭小的空间里,坐在那满是烟雨与粉尘混合的空气里,认真地听报纸老太讲着关于冷阳一家的故事。

    冷阳的母亲,叫冷远梅,原来在一家专科学校念书,后来和她的一个同学谈恋爱,眼看着要分配工作的时候怀了孕,那男孩不经事,告诉他爸妈了,他爸妈就让远梅把孩子做了。都约好了在医院见面,结果远梅心不忍,跑了,没过多久,那男孩呢,也举家搬迁,离开了小城。孩子他姥姥心善,帮着远梅把孩子拉扯大,孩子十三岁的时候,他姥姥也没了。冷阳十七岁的时候,迷上了香港一个乐队,冷远梅发现儿子喜欢音乐,就一直攒钱给儿子买乐器,回来的路上让车子撞了。后来那孩子就失踪了,就是每年他母亲忌日的时候,能见他回来一趟。

    “那男的,你们知道他搬到哪儿去了么?”

    “好像,去了北京城吧。”

    9

    野志根据东拼西凑的信息,终于确定了那个男人的身份,一路辙回了北京。原来他们爷俩一直生活在同一座城市,真是天意弄人。

    他走进了花园小区,在一个单元门口前按下了门铃。

    “谁?”一个疲惫冰冷的声音。

    “我想找一个叫张卫国的人,不知道他是不是在家?”野志的嗓音如同一架正在运行的割草机,锋利得好像可以割裂什么硬物。

    “上来吧。”

    野志缓缓地走上楼梯。门开了,他见到了一个蓬头垢面憔悴清癯的女人,似乎她正在经历着一场漫长而残酷的磨难。野志因为她的模样突然说不出话来。女人瘦小极了,也没有抬眼看野志,撇过头走进厨房,给野志倒茶。什么样的疲惫可以让一个女人不在乎甚至连看都不看一眼来访的陌生人呢?

    “你是卫国公司的同事吧,不用换鞋了,他在屋里呢。”

    野志走了进去,看见卧室的床上躺着一个插着氧气罩的人,心电仪在发出嘀嘀嘀的响声。这卧室俨然就是一间病房。

    这个人是张卫国么?这个人怎么变成这样了呢?

    野志在来的路上,已经准备好了用他那可以割破皮肤和耳膜的嗓音,慷慨激昂地批判那个没有责任感,没有良心,让他心爱的徒弟饱受人间疾苦的男人,站在道德的至高地,和他打一场男人之间的嘴仗。

    结果,那男人,却躺在床上,闭着眼睛,安静得野志想把他拽起来狠狠地抽他一顿。

    女人端着茶杯进了屋,却在正眼看见野志的那个瞬间手一松,茶杯重重地摔成了大大小小的碎片。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他们蹲在地上捡拾碎片,同时说出这样的话。

    “你看我,真不小心。可是……您是?”女人抬眼盯着他,看得仔细,像在用目光洗刷他的脸。

    “哦,对不起,我忘了跟您说,我不是他的同事,我是……”

    野志突然,很突然地,再也不想多说一个字,他想,我输了,遂倏然起身,走向门口。

    “唉?您别走啊!”

    野志走得很快。

    “别走啊,您是位歌手吧,您的歌很好听!”

    野志说出了他此生最后一个词,“谢谢!”

    “您留下联系方式吧,唉,您还会再来吗?”

    野志已经匆匆下了楼。

    女人定定地瘫坐在门口,眼神失焦,她在看什么呢?她在想什么呢?

    良久地,她保持这个姿势,似乎进入了一块无法侵入的场域。天晴了,阳光射进屋里,她被阳光晃得眯起眼睛,她笑了,笑出了声,悲哀又夹杂着某种邪魅。她起身走进卧室,毫不犹豫地抓起枕头,扑向了在床上沉睡着的男人。

    10

    蓝星的麻辣烫店正式开张,优惠力度超级大,满二十减十块。那天他终于迎来了她的到来,他的眼神像被磁石吸住了一样,她进门挑菜,坐着等餐,低头玩手机,接过麻辣烫,在里面放了很多醋和麻油,她吃得满头大汗,擦嘴结账,二十分钟的时间里,他一直时不时地望着她,远远地,隔着三年的距离。

    “小姐,一共20元。”蓝星笑眯眯地对她说。

    “耶?你怎么这么面熟啊?”她问。

    “哈哈,你还记得我么?仔细想想?想出来了麻辣烫免费吃。”

    “额……理发店!给我烫过头发!”

    “对对对!你那段时间拉直又烫卷,烫卷又拉直的。”

    “哟!你还记得我呀!真成小老板啦,你们家麻辣烫很火爆啊!对啦,我猜中了,我能免费吃了么?”

    “当然,我这麻辣烫是绿色健康食品。”

    “嘿,再怎么说也是麻辣烫啊,还绿色健康食品。我一会儿还要去做家教,有机会聊哈。”

    她吃了免费的麻辣烫,心情大好,坐上110路公交车,到站,走进了一家小区。按按门铃。

    “谁呀!”

    “你好,子瑜妈妈?我是您之前联系的那个家教。”

    “哦哦,小王呀,上来吧。”

    她气喘吁吁地跑上楼来,敲敲门。

    门开了,开门的是一位满面阳光的母亲。“你好,子瑜在房间里呢!你换鞋吧……子瑜,快过来,老师来啦!”

    这位王姓的女大学生微笑着走进来,却无意间瞥到了柜子上的黑白遗像,不禁后脊发凉。

    11

    野志在外晃荡了几天,药也不愿再吃了。他想他终究还是什么也不能为冷阳做。他认为冷阳需要他的爱,如父亲一般厚重的爱,可是他没有时间了。

    野志一步一个趔趄向酒吧走去,他一般都从后门走,后门上个楼梯直通他的小屋。但今天他想走走正门,走吧,再不走没机会了。天还没黑,这个点儿几乎没什么客人,不会有人认出他来。

    他远远地望着正门,有一对情侣正在门口接吻。他忽然想起了张卫国的妻子,那女人的面孔突然在他那即将停止运作的大脑中清晰闪现。那丫头……是她吗?老是在后台偷窥我的那个丫头……

    他迟缓地走近酒吧正门,那对情侣还在热烈地亲吻着,时不时地扭动着脑袋。他迈向大门的那一瞬间下意识地转头看了一眼那对情侣,却愕然地发现,那正是冷阳,和那个……那个静默如石像的中年女子……

    他的生命永久地定格在那一瞥,重重地倒下,像那个遗孀手中的茶杯一样,摔得七零八落,他头脑中所有的音符和旋律升腾出去,随风飞扬。

    今夜月圆,今夜无家。

    城市的夜晚,最落寞,不过电吉他失真了的悠扬一声,嗥鸣着如空旷原野上的一匹孤独的狼。

    “我不是一个浪子啊/我有我温暖的窝/海上掀起的风浪啊/那么冷啊那么浑浊/其实你啊/一直在漂泊/我们谁啊不都这样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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