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胜利之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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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的肉体消亡之后,灵魂会去往何处?”
“安息之地。”男人将右手轻轻放在保护着心脏的铠甲前,做出祷告时的动作。
“什么样的人类的灵魂无处可去?”
“有罪的,不受宽恕的,还有被诅咒的。”
“背负诅咒之人存于人世,以什么作为时间的交换?”
“双目所见的色彩。”
“色彩是何物?”
“天神的馈赠。”
“不为使者所引领的灵魂最终化为何物?”
“腾升而上却抵达不了云端,于是变成彩虹,消散在虚空中。”
远处传来清越的鸟鸣与鹿群沉静的跳跃,精灵的低语交杂其中。
男人的坐骑不被允许进入这里。它无法透过层层丛林高墙得知自己主人的安危,因而不断刨弄地皮、推搡树木。男人听见了它不满的低吠声。
茂密的树冠遮挡住了阳光——精灵们把这片区域称为月光之地,正是因为这里的光线透过绿叶变得朦胧而潮湿,如同充盈月色的夜晚。
古木低垂下它的枝干,树叶上有水滴不断积聚,滴落进那眼清澈的生命之泉。传说只要饮下一口生命之泉,垂死之物必将复活,衰老之人重获青春;是它哺育着以魔法为养料的大森林。
那个渺远古老的声音继续问道:“汝之舍弃姓名之人,已经决意背负诅咒?”
“是的,我发誓。”
男人的耳边响起巨大的嗡鸣,风震颤着吹过他被荆棘划出血痕的面庞,吹过他腰间象征荣誉的长剑,吹遍他的全身。他看见一双绿色脉络汇聚而成的透明翅膀在水面上震动,掀起细细的波纹。
“为何追求诅咒?”这是上古精灵克罗克最后的提问。
章一.女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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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成熟的季节,位于西南地区的拉斯特城堡迎来了公爵次子亚历克山大的十岁生日的早晨。
希尔维的南部在这个时节永远晴朗凉爽,滴雨不下正是秋日丰收的吉兆。
“亚历克斯,”克丽丝汀娜敲了敲儿子的房门,“是时候下来,到餐厅吃早餐了。你才刚刚醒来?亚历克山大?你的姐姐们今天早晨有阅读诗歌的学习,诺文唐学士会在九点……”
“妈妈!”门被朝里猛地拉开了。克丽丝汀来不及看清小儿子的面容,只匆匆追着他生着金黄色头发的小脑袋一溜烟望到楼梯口。
这个叫做亚历克山大的小男孩穿着他外出时的轻便衣裤:“妈妈,爸爸答应过我今天早上醒来就可以去找莫斯!”
“那不代表你可以不吃早饭——”她拉高声音喊道。
“我会路过厨房……”不消片刻,男孩充满活力的声音从楼道底下传上来,混着城堡石壁力不从心的回音。
克丽丝汀叹着气回到餐桌前。她的丈夫——拉斯特伯爵,吉罗德,露出了然的笑容:“亚历克斯找莫斯去了。”
“昨天晚上你不应该答应他的,这个孩子已经全然不记得规矩。今天是他的生日,他应该和家人在一起,早上念一首诗。”克丽丝汀不愉快地在吉罗德身边坐下。
她没有去看对面空缺的座位,克丽丝汀总觉得餐桌上不应该少任何一个人。
拉斯特家族的很多人平时喜欢眯着眼睛,这通常都使他们看起来多了几丝和善。
吉罗德笑着给面包抹上肉酱:“今天是他的生日,应该让他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他根本等不及听故事,你知道这是亚历克斯最有趣的地方,而且他那么爱莫斯。”
海曼和黛碧、黛西,伯爵的大儿子与两个女儿,他们端正地坐在桌子边,低着头享用早餐,长相甜美的黛西还在辫子里别了一朵紫色风铃花。这让克丽丝汀感到了不少安慰,但她还是没打算停止那种不够满意的、带着东部抑扬顿挫口音的说话方式——这是她在抱怨:“你年轻的时候也把莫斯彻当做人生导师吧,亚历克斯是不是比你还要依赖莫斯彻?”
“拉斯特家的男孩都爱莫斯。”吉罗德金色的胡须因为笑容而挑了挑,稍微有点故作漫不经心。
他对妻子的抱怨语调早已因为应付了十多年而毫无新鲜感,但是心平气和的回答也成为了并不令人厌倦的习惯。况且克丽丝汀怀孕六个月,正是容易烦躁的时候。
“不过我不像我的弟弟那么喜欢找他去森林打猎,就像海曼不像亚历克斯那样一天到晚粘着莫斯谈天。他们的关系确实很亲密……比我们和他都要更为亲密,这是好事,亚历克斯绝对会和任何一头魔犬相处甚欢的,他会成为优秀的骑士。”
海曼喝汤的速度慢下来,他的注意力因为自己的名字和“骑士”这个词被转移到了父亲与母亲的对话中。
凡是希尔维帝国四等以上的贵族,每一代血脉中都必须选择一个孩子,在十五岁前进入中央,作为学徒兵接受皇家骑士的训练。他们会在接受训练的第五年经受考核,通过的人将成为中央骑士团的一员;而个中收到祭司祝福的人,还会得到魔犬。
十五岁的海曼很清楚,父亲选择了弟弟亚历克山大去学习如何成为骑士。
其中的理由是尚且年幼的弟弟所不知道的,然而正因为海曼已经了解这一缘由,他对弟弟怀有羡慕、无奈与愧疚。
他知道自己是长子,终将继承拉斯特光辉之族,因此父亲给予了自己爵位与生的安全。
而他的同胞兄弟,则要背负那个古老而光荣的彩虹诅咒。
他微微抬起头,看了看姐妹们都有的、那只“血红”的右眼。她们垂着头,用修长的睫毛遮挡住了它。
海曼知道自己会成为伯爵,娶一个同母亲那样出生高贵的女人,而她所生下的孩子,每个人都拥有那只右眼。他会送出一个眼睛鲜红的孩子,他的妻子会像每一位拉斯特的母亲,祈祷诅咒失灵,又把下一任心血寄托在那些眼瞳异样的孩子身上。
可他又何尝不是向往着骑士的光辉啊——拉斯特家族世世代代的血液中流淌着对胜利与新世界的渴望,况且他不过还是个十五岁的孩子。
或许他没有亚历克斯对传说故事的热爱,但他认为自己与弟弟一样,乐于求知、勇于面对挑战。
海曼觉得碗里的麦粉汤索然无味,这张在客厅里放置了少说一百年的石桌更是无聊至极。他准备起身告退,去城堡外骑马。而这时母亲忽然开始询问他决定去中央赫瑞斯提学院学习的事情,于是他又把抬起来的腿放回了椅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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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斯——”
男孩喊着这个亲密的称呼,因为熟练,基本简化成含糊的了“莫”。
他一路张望,离开城堡后面种着玫瑰花和风铃草的花园,跑到后山坡的苹果园里。苹果树林间弥漫着成熟的甜蜜气息,距离大规模的采摘还有差不多半个星期。
“莫——”
他在那棵最高的苹果树下看见了熟悉的身影。男人穿着一件灰扑扑少了扣子的衬衫和一条宽松的亚麻裤子,躺在大树底的草皮上睡觉,背靠着粗糙的灰色树皮。
“莫斯,我昨天晚上听到你对着月亮大吼……不对,爸爸说那个叫做狼嚎。但你分明就不是狼,真奇怪。不过爸爸也告诉过我你并不是真正的狗,真正的狗是像威金尼和普兰那样小小的……”
男人躺下树下一动不动,甚至在男孩喋喋不休着靠近时发出了鼾声。
亚历克斯在男人边上停下来,抬头看了看交错树叶间的阳光与果实。
这棵树比所有的苹果树都要巨大、健康,并且活得更久。据说它是来自大森林的品种,受到过精灵的祝福。人们称它“恩惠的黄金”,因为它的苹果在成熟时是纯正的金黄色,只在顶部染着几点艳红,而且它永远能够开花结果,从来不知道灾难与衰老。
亚历克斯用胳膊抵着那棵树,把自己靠在上面。
男孩小小的重量打破了这棵丰满果树的平衡,凑巧打动了她的馈赠之心,于是一颗业已完美成熟的苹果从枝头掉落下来,又正巧砸在了男人头上。
这颗金黄色的小果子在男人乱蓬蓬的头发上弹跳一下,蹦开去。来不及等亚历克斯笑出声,男人闭着眼睛伸出一只手接住了它。
“你明明是醒着的,我就知道。”
男孩哈哈笑起来。拉斯特一家人的笑声都很有感染力,而亚历克斯更是一个时不时发笑的小可爱。他笑得真的有点太多了,不管是爬上了最高的树还是没吃到最后一片饼干,他都会笑,没有丝毫来自他母亲家族的矜持。
莫斯彻把苹果递给他,睁开眼睛回以和顺的目光。
男人有一双独特的灰蓝色眼睛,瞳孔巨大而模糊。
这是一双骇人的眼睛,像凶猛的狼。加上男人充满力量的高大的身躯,不少人对他怀有畏惧之情。但是莫斯彻拥有一颗温顺诚挚的心,他的脾气比威金尼(亚历克山大父亲的猎犬)还要平和,几乎不会生气——亚历克斯非常清楚这一点。
他上次糊了莫斯彻一脸苹果派,那是在丰收节,莫斯彻完全没有发火。虽然亚历克斯刚这样做完就后悔了,在苹果园里乖乖陪莫斯彻捉了一下午的毛虫。
“你知道我没有睡着,我知道你没有吃早饭,可以算是扯平了吧。”
莫斯彻的声音带着低沉的喉音,让亚历克斯想起祭礼堂的大管琴。
亚历克斯接过苹果用袖子擦了擦,咬了一口。
黄金之果充满甜蜜滋味的果肉立刻让男孩陶醉不已,它的汁液对于喜爱甜味的孩童堪比佳酿之于酒鬼。
恩惠的黄金有一种不同于普通苹果的风味,仿佛带着魔法一般让人永不厌倦它的多汁甜美。
亚历克斯张大嘴巴又咬了一口,含糊地说:“……我虽然是还没有吃早餐,但是我给我们带了面包和果酱。”
他把一个小包袱放在草地上。
莫斯彻解开包袱,看了看里面那只新鲜的面包,点点头说:“幸好我已经吃过了几只兔子。”
“你又吃了兔子?”
“是的。你对这有什么意见?”
男孩在草地上坐下来,睁大眼睛,义正言辞地说:“兔子很可爱。不仅仅是兔子,你老是吃的那些胖老鼠和小鹿也很可爱,虽然确实好吃……但那也不代表你可以把它们生吞活剥。再说,你又不是不能去家里吃饭。”
“真是小孩……”他看着亚历克斯嚼着苹果嘟起的脸颊,笑起来。
阳光落在男孩生着浅浅雀斑的、孩子气的鼻尖上。
亚历克斯迅速把那只苹果吃完了,啃得干干净净,丢掉核之后还恋恋不舍地把嘴唇上的果汁舔去。
“美味。”
“当然。这是黄金的恩惠,整个帝国可能也仅此一棵。”
“虽然说是‘黄金’,但它真的是金黄色的吗?我不知道。”
“我的色感或许并不正确,就我而言,它看上去并不是那么像一种金属。它的颜色灿烂得像阳光,和你的头发一样。”
男孩似乎想要摇头。
“或许,但……我也不知道自己的头发是什么颜色。”
男人沉吟了片刻,解释道:“你只要知道它们很漂亮。是最美丽的颜色。”
莫斯彻想起梦里的那个少女。她仰起头看着他,唇角翘上去,在秋风里说着些他没有记住的话语。
他老是做这个梦,差不多每一天。
当他醒来的时候心里感到一丝混杂着困惑的惊喜与一种对他而言是永恒的平静,他就知道自己做了这个梦。
“可是上次妈妈说我像刚生出来的小鸭子,浅色的、毛茸茸的那种小崽。”
“我想那是因为她觉得你很吵。”
“有什么好笑……”亚历克斯皱起脸,歪了歪头却和莫斯彻一起笑了。
莫斯与他相处的时候比平时要更加开朗健谈——亚历克斯是凭借孩童的敏锐直觉发现这点的。
“那你再吃点面包,然后给我讲讲那位女骑士的故事吧!”
“亚历克斯,你怎么突然对她感兴趣?”莫斯彻看到男孩的眼睛几乎放出光来,“我以前应该给你讲过很多她的事情,在你更小一些的时候。很多是前往大森林时的见闻。记不记得那个不死的雇佣兵的故事?”
“可是那时候我不知道那个‘亚历克斯’就是光辉的暗骑士呀!”
“你不知道?”
“你们都没有告诉过我!”
莫斯彻失笑:“你一直以为亚历克珊德拉是谁?”
“莫斯以前的主人,你以前这样和我说过。我也觉得奇怪,因为他们告诉我你只有过一个主人,如果是那样,你为什么会在拉斯特家?……昨天晚上我和黛碧黛西帮爸爸擦洗他收藏的那些古兵器的时候——你见过,就是挂在走廊上的那一排奇形怪状的斧子。爸爸给我们讲起了家族的事迹,他讲述的主要是很久很久以前拉斯特怎么帮助格登斯曼黄金之王建国的故事,莫斯肯定知道的吧?拉斯特和精灵签订胜利的契约,在战场上变成彩虹。后来爸爸提到了家族里的名人……说起曾经有过一位女骑士,名号叫做‘光辉的暗影’,我那时候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可惜妈妈催我去睡觉了。”
“所以你没有吃早饭。”
“是的,我等不及,今天早晨一睁眼就来找你。”
男孩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
莫斯彻给切好片的面包蘸上树莓果酱,递给亚历克斯:“看得出来你对她充满了好奇。而她,也就是亚历克珊德拉,确凿无疑地是个传奇——决斗、宫廷舞会、巫师的占卜、上古精灵……你是想听几个有趣的部分,还是让我从开头讲起?”
亚历克斯思考了一会儿:“开头是哪里?”
“从她成为魔犬骑士开始。她在进入中央两年后的胜利恩典上收到了祭司的祝福,当时她刚刚十四岁。通过沸水与血液的魔法占卜,祭司将我的钥匙交给了她。”
莫斯彻用一种不同于吟游诗人的朴素口吻平铺直叙,之后却说出了亚历克斯没有料到的话语:“从那时起我参与了她的人生,竭尽所能陪伴她,直到故事尽头。我记得那之后所有的事。”
亚历克斯吃了一惊。
莫斯彻的话打动了他心里生为高贵之人的那份高傲,即使他因为年幼而尚不知晓。
他还太年轻了——不,或许与年轻并没有关系,亚历克斯从没有听过哪个人讲出这样真心实意而坦然的真挚爱慕,且是用如此理所应当的语气,没有一丝错误与掩饰。
人类总是过于复杂善变,他们如果坦诚,便很难坦然;他们如果坦然,多半就并不诚恳。
莫斯彻是不一样的。莫斯彻的心里除了本能与本能的忠诚,就只有他的主人。
而亚历克山大拥有他主人的血脉。
“你是要和我讲一个很长的故事,是吗?”
“大概可以一直讲到冬天降临。但是其中的很多内容只不过是普通人的生活而已。”他做出警告。
“没关系的,”亚历克斯对于自己被否定感到很不满,极力证明,“我已经读过整本的希尔维帝国史了,如果还有什么比那个更无聊的话,大概就是玫忒大陆的地图,那个我也看过。木头脸老师还表扬我,因为我连大森林里小镇的名字都能记住,你要听我背诵希尔维的地名吗?”
“我很乐意——我清楚你是一个又机灵又耐心的孩子,”莫斯彻替他涂好第二片面包,并且把它直接塞进了亚历克斯的嘴里,“下次再背给我听,如果你还能记住的话,现在应该是我要讲故事了,不然你可能会赶不上午饭前的祷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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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偶尔会出于习惯把她称为亚历克斯,你会不会介意?”
“那你叫我的时候怎么办?”
“我会记得叫你亚历克山大。”
“怪怪的。大家一般都喊我亚历克斯。”
“我会同样努力记着用亚历克珊德拉称呼她。实际上不仅仅是名字,你和亚历克珊德拉长得也都非常‘拉斯特’,你们有一样颜色的柔软头发,高傲的鼻子,很适合微笑的眼睛——不过她的那只眼睛,不是和你一样的金色,而是碧绿色。”
“长得……‘拉斯特’?”
“我见过很多拉斯特,等你长大了,也能辨识这种共性。”
他微微一笑,接着说:“亚历克珊德拉的眼睛因为是绿色,略显冷酷,而且她很少笑。不过正是因为不同于常人的冷漠,关于女骑士一笑千金的说法在当时非常流行。但我经常回忆起她偶尔展露的微笑,那其实是很普通、很快乐的笑容。”
“我经常笑的。”
“是啊,亚历克山大,你比她开朗许多,但是这并不是她原本的性格。亚历克珊德拉十岁的时候她的父亲就去世了,她在十二岁的时候独自前往中央,经历过很多残酷的事情。”
“残酷的事情?”
春天,沾染着湿冷雾气的早晨。
女孩用一块厚厚的毯子把自己包裹起来,只露出那对拉斯特的眼睛,以及苍白脸颊边的一丝鬈发。毯子上绣着来自南方的别致花纹,是昨天夜里她的母亲送给她的。
她用并不慢的脚步往前行走。
那丝垂落的金发宛如日出时的第一缕阳光,却未能温暖女孩冻僵的皮肤。但她并不感到寒冷,相反,她几乎因为竭力抑制自己的悲伤与不安而燥热。她的眼泪在流出前被凭借意志咽下,灼烧着血液。
女孩并没有留下前额短发的习惯,因此那只血红的眼睛在雾气中鲜明地展露着她的决绝。
城堡仍在寂静中沉睡,只有她与她牵着的一匹小马驹,踩踏着古老的石砖路,慢慢离开它沉默的怀抱。
女孩的叔叔英格玛子爵在冬季恩获节的时候回归家乡,他携着那封每五年会由皇室下达的招募令。他肩负的任务是将一名拉斯特的孩子带往中央。
女孩的父亲卡尔伯爵在前年因为流行病去世,只留下了两名子嗣。长女亚历克珊德拉如今十二岁,长男康拉德九岁。康拉德患有癫痫,所有人都知道他不可能经受住骑士的考验。
恩获节时为数不多的拉斯特族人齐聚在这座古堡,商量几个昼夜,喝完了那个秋天酿造的所有苹果酒,最终决定将亚历克珊德拉送往中央成为骑士。
她只要接受训练,在五年期满后即可拒绝最终测试,返还故乡——这是最为理想的安排。
他们不知道这对姐弟中最终会由谁背负诅咒,因此更为重要的是继承人,以及目前必须应对的来自中央的要求。
英格玛在中央骑士团已经担任了二十余年骑士长,作为他那一辈同族中背负诅咒的人,他获得的时间并不算少。
英格玛是一名优秀的骑士,也是一个典型的拉斯特。
他有些傲慢,但是很能喝酒享乐,并且幽默风趣;平时总在宽厚的脸上挂着笑眯眯的笑容,把那只与众不同的眼睛遮掩起来。
他站在路口,看着那名少女和她那匹尚未成年的幼马,在浓郁的雾气里缓缓靠近,细瘦的轮廓逐渐浮现。
她不是普通的拉斯特的孩子。从英格玛抵达城堡至今,他看见她的时候,少女始终决然地睁大眼睛,脸上罕见笑容。
英格玛听她的母亲说过,自从伯爵死后,亚历克珊德拉似乎就已做出了代替弟弟背负诅咒的决定。她就像一只预料到自己将被推下悬崖的幼鹰,绷紧了羽翼未丰的柔弱双翅。
现在他们把她推下去了,却没有给她承诺,她究竟是否能够腾空飞起。
——该死的诅咒。
在和平时期,拉斯特们完全有理由这样暗骂几句。
“英格玛舅舅。”
女孩在他面前停下来,她站得笔直,却还够不到英格玛的手肘。女孩似乎一夜未眠,眼眶泛着粉色。但她把嘴唇抿成了坚毅的苍白线条。
“出发吧。”
英格玛不知道自己与自己身旁的高大魔犬在这个瘦小的女孩眼中是何种模样。他伸出手拍拍女孩单薄的肩膀,就像对待那些年轻的预备骑士。
亚历克珊德拉抬起头看了看他的眼睛,又看了看他的魔犬。
英格玛的魔犬叫做泰伦,是一头一百六十多岁的壮年骑士犬,有着格外巨大有力的前掌。他曾在庆典上将两头魔犬一并踩在脚下,为他与他的第一任主人赢得了那场比赛的桂冠。之后国王在酒宴上赐予了泰伦“重击的利爪”这一名号。
巨犬在女孩的注视下俯首,回以沉默的凝视。
拉斯特家族的领地距离格登并不算太过遥远,穿过一部分中央平原和平静的穆柯尔河,骑马至多四天的路程。
“那样的马没有办法长期行走。”英格玛坐在巨犬身上,回头俯视着女孩与她的小马。
她们在他与魔犬身边显得无比袖珍。
在出发前,他将女孩的所有行李放在了泰伦身上,泰伦对于这一点点增加的负重毫无意见。但时常被提醒放慢步伐照顾小马细弱的四蹄,似乎让他有些不耐烦了。
泰伦虽然拥有隐忍耐心的品质,但他会因为情绪波动而无意地鼓动喉咙。
在英格玛第九次用靴子轻拍铁蹬的时候,泰伦意识到了自己鼓动喉咙的动作,于是他立即克制自己,放缓脚步等待落在身后的小马走上前。这是泰伦一百余年都无法纠正的坏习惯,他也从来没打算放弃改掉它,虽然并没有人要求他这样做。
女孩赶上几步与英格玛同排,她从关注前路的双眼中分出目光看向英格玛。
她听上去像是在方才做了个艰难的决定:“我认为莫莉确实很快就会走不动了。或许等到抵达城镇后,我可以把她卖掉,买一匹更善长途的骟马。”
“不,亚历克斯,”听到她这样说,英格玛有些惊讶,他连忙伸出一只手跟随摇头的动作摆了摆,“你不需要丢掉你的伙伴。我的仆人会在进入中央前的爱珀司镇上等待我们,我之前吩咐了他们准备马车。我想告诉你,到爱珀司之后行程就会舒服些了。”
过了一会儿,女孩小声地说:“谢谢你,英格玛叔叔。”
“你不需要说谢谢。”
雾气已经完全散去,拥有和缓起伏的平原沐浴着阳光苏醒。草原在初春汲取水汽,生出嫩绿色的草芽。那是充满了宛如利刺般的拥有生命力的绿色,而这两位来自拉斯特的旅人都不能真正目睹。但他们可以切实地闻到野草散发在空气里的新鲜气味,听到呼啸的东风吹走上一年最后的枯草时,新生命盎然的歌声,看见地平线上光芒闪耀的半轮太阳。
哪怕无法辨识色彩,女孩仍然因为日出绚烂的美丽而四处张望着,嘴唇的弧度变得柔软起来,脸颊上出现血色。
“英格玛叔叔。”
他听见女孩不再紧绷的声音,清脆而年幼,透露出了一份高贵的无畏:“英格玛叔叔,你认为我会像你一样,拥有一头魔犬吗?”
英格玛看到女孩的眼睛里流动着炽烈明亮的阳光,她的神情里有一种渴望——对未来世界的征服。
她在晦暗的早晨抛下了一个少女对家乡的留恋,现在晨雾散去,她的目光已经投向未来。
英格玛知道他们都是错的——那些已经摆脱了拉斯特诅咒的旁支,他们都没有看到这名少女真正的身份。她才是当之无愧的光辉之虹。
英格玛替所有的拉斯特予她以承诺:“你当然会成为魔犬骑士,亚历克珊德拉·冯·拉斯特,光辉的后裔,胜利的彩虹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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