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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又田野不久前,我做了一个梦。我于寂静中猛然惊醒,大喘了一口气,眼角旁湿了,听到周围还是室友熟睡的呼气声,我嘴角微微扬起,心中有一丝丝确幸,知道是一场梦魇。
后半夜,我不再是那个逃婚的新娘,我还是那个追赶着真爱的小姑娘。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模糊虚幻不真实之境,剥离现实种种,剩下的都是最真实存在于心底的恐惧。
那个新娘逃婚了,环顾四周,众人亮出白白的牙齿撕咧着嘴笑着闹着,那个打着领结的人就是新郎,他在人群中碰杯,前仰后合,夸张着笑着,还时不时转头看着我,我的嘴唇微微张开一条缝,却怎么也露不出牙齿,我的目光向远处望去,心里有一个声音一遍又一遍地告诉我,往后余生你都要守着这个人,为他生儿育女,同他柴米油盐,一遍又一遍,仿佛心中有猛禽,脚下有洪水,一向最通情达理的妈妈,也穿着红色,这一天格外漂亮,漂亮的我都不认识了。他呢,他在哪里?他没有来。他怎么能来呢,你们已经几年没见过面了。是啊,我都忘了。我还记得曾经说过,我这么强大的人,是不需要靠男人的,如果有一天想要结婚,突然觉得柴米油盐都是浪漫,辛苦的生儿育女是甜蜜,那一定是因为你。
撕心裂肺。
我在妈妈耳边轻轻地说,我想走。
我以为我说得很低,他还是听见了。我恐惧地望向他,望向目光呆滞的人群,我害怕级了,也快活级了。我说,我现在不想结婚。
他不再穿着西装,而是不体面的背心,从侧背看去,肌肉凸起,发红,发黑。我在人群中爆炸,众人不可思议地拍拍腿,妈妈过来拉拢着我,哭丧着不幸,他……我不敢看。这一刻,我仿佛与全世界为敌,我孤身一人没有人牵着我逃出这闭气地婚礼现场,我却快活级了,我和爱情站在了一起。
错过他后,有几人与我有所交集,他们或高调,或脾气不太好,或有点懒散,或为人毫无生趣,三言两语就上升到爱,我的脸颊却再也红不起来,你拼命地在人群中寻寻觅觅,寻寻觅觅,却发现都不及他。
哥哥离婚的时候,苦口婆心地提起要和对的人结果。
我问他,什么是对的人?嫁给爱情,或者迎娶爱情,他和嫂嫂相处了九年了,这还不算爱情吗。
他点点头,又摇摇头,叹了一口气。
当年还在高中的时候,嫂嫂对隔壁班这个帅气的大男生一见钟情,女追男后就在一起了。当年他觉得这个女孩长的还行,并不算惊艳的国色天香,因为青春似乎必须要有一段感情,它们开始了高中时期的地下恋情,整天有了事情干了。
时间晃过,有人爱过。我说哥,要等一个真心喜欢的人出现。他打趣我,妈妈一旁解释,要找一个会做事的女孩。
走过他生活的几个人,逛了一圈很快就离开了。曾经走的很近,近在枕边,忽然不再联系,便凐灭在人海。见色起意,真爱有多难。
我从前很喜欢徐志摩,现在才知道,自己自己是喜欢他和林徽因之间奋不顾身的真爱。我说,我梦寐以求,真爱和自由。有人说,你怎么想要这么多。昨天英语课上,碰到一句翻译,话题是经营真爱,老师瞥了一眼,哂笑,这句不做,低估着,"这世上哪有那么多真爱。"
如今我身在象牙塔,有一天,我走到这人间,也许爱情就掺杂了太多的味道,真爱,的确难寻觅。一段感情,如果它不能给我怦然心动,跌落泥潭的奋不顾身,荷尔蒙分泌的日思夜想,而变成不痛不痒的一句,早点睡,你不错,我会很慌张。
如果这样,我宁愿活成刀枪不入的模样,固执着走过有色的年纪,等那个人出现,怦然心动,我曾经拥有过。那种感觉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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