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觉得最有趣的是在教室里看见他了,你肯定会说,这有什么稀奇的啊,都是同班的学生,不是天天都会见的吗。不不不,你错了,之所以说有趣就是因为他难得一见,他几乎每堂课都缺席,经老师两次点名后,以取消考试资格作威胁,终于是将他降住。
细细想来,其实对他也并非是欢喜到不能自已,其缘由可能只是从小见的世面少,甚是对外地充满了无限好奇,爱屋及乌嘛,自然就对着地方的人也动心。但放眼望去如此之多外地之人,又不懂怎会偏偏对他产生这莫名之感。
以前面对像他一般年纪的男孩,从来不屑,更何况加上什么抽烟,喝酒,打架,以及性格还是轻狂,张扬。这完全就没有一样符合我的审美要求啊,我因此陷入了无限自我怀疑的死循环。朋友说是一物降一物,我倒觉得只是自己对新生物的好奇罢了。活了十八年,猝不及防遇上个这么有异于他人的东北男孩,怎能不反应呢?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