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篇蓄谋已久的文章,距离想要提笔完成时的想法已经过了四月有余。果然,写作是一件需要耐得住寂寞的事情。
去年11月份,实习和毕设的事情一齐找上门来,搞得我焦头烂额,即便心里想要书写的情绪总是蠢蠢欲动,却总也是多打不起另一份额外的精神来动笔。每日清晨的上班途中,从车窗向外望去,路旁的树木光秃秃的枝桠竟也二十几年来第一次看出了美感,它们像一个个小战士,可爱又倔强,挥舞着拳脚~路边站着一个三四岁的小小子,包裹的像个粽子,当然我这里并没有运用夸张的修辞,他打了一个喷嚏,打出了一个比自己脸还要大的鼻涕泡来,我嘲笑了他,明媚的一天就此展开了。我们总是要寻一些生活的细节来讨自己的欢心的。下班的时候夜晚总是格外清朗,忙忙碌碌到要休息的深夜时,夜又变得浓稠暧昧起来了。就这样,两个月过去了~
飞机嗡的一头冲上高空,我踏上了归途。似乎有一种逃离般的快感,接着我将奔赴于一个崭新的新年,和我学生生涯的最后一个寒假。我闭上了眼睛,脸上的笑容却怎么也收不回来,我想着回到家后,煮一盏茶,阅读几本好书,甚至是写几篇好的文章亦或是诗歌出来,之前搁置在一旁的画材也应该整理一番,该是到了过几天美滋滋神仙日子的时候了~
回到家后,爸妈和妹妹团团转的忙着帮我准备火锅,电视胡乱播着,我窝在沙发上滋溜溜的喝着热牛奶……就像他们说的那样,女儿回来了,家就有了人间的味道~也就是从这回家后的第一餐开始,我的整个寒假正月都是在与亲朋好友的觥筹交错里度过的。
而落笔的此刻,我竟又已在大连度过了一个整月,之前忙碌奔波着的事儿,虽是没有完全尘埃落定,但也算是一件一件的告一段落了。望着镜子里的自己,已经是一副春天装扮,终于我的这篇文章同窗外的绿植一起发芽了!
(一)余秀华
第一次知道余秀华是通过她的那首《我爱你》,写的真美,有一种人间生活气。当读到最后一句“告诉你一棵稗子提心吊胆的春天”时,我竟有一种被击中灵魂的感觉,当时我就在想即便这个女人一辈子只写出了这一句美好的话,也是配叫做诗人的。小时候《还珠格格》里小燕子曾躲在五阿哥的怀里说过这样一段话“最近,我连柿子都没有偷了。上次经过一片很大的橘子林,我很想偷几个,想到你不喜欢,我连一个都没有摘”,我觉得这是《还珠格格》里最美的一段话,胜过任何的诗词歌赋~而《我爱你》给了我同样的感觉!
他的前夫是个比他大十几岁的农村汉子,在一次采访中,他们兄弟团坐在一间逼仄的屋子里,吞云吐雾间数落着余秀华从一个脑瘫妇女变成一个脑瘫诗人后的种种罪过,兴起时还会“分享”几桩夫妻房事……当时我胸口郁结着一团无以名状的悲哀!也许那灰头土脸的衣装是生活为他披上的苦,我无权批判,可那满嘴黄牙里讲出的话,实在是让人恶心!
而余秀华呢,当时我真觉得她是个可怜人,她能写出那样好的诗歌来,说明她该有怎样多情的灵魂呐!艺术作品,愈悲愈美。她的诗歌是以切肤之痛磨砺出的珍珠。而她所欣赏的人也是一个从摇摇晃晃的普通家庭里走出来的绅士。这样的敏感多情配上这样的生活,不知究竟是幸是不幸。
后来,她们离婚了,余秀华给了她的前夫十万元人名币。离婚回来的途中,两个人像朋友一样笑了,各自望着车窗外。那一刻,我又觉得,他的前夫也没有那样让人讨厌了,也许这才是真正的生活吧。后来,她说她这一生最开心的就是离婚,作为一个旁观者,我默默为她舒了一口气。她放下了婚姻,却捧起了生活。最开始我纠结于谁对谁错️中,小小的黄毛丫头倒妄想着评判起生活来了,在无数次反问与换位思考中,那个气急败坏的我终是被劝服下来了。像木心说过的那样,不知原谅什么,诚觉世事尽可原谅~
现在,我仍旧是不够了解她,也无需了解。只是仍会偶尔被她的诗歌打动,偶尔被她的脏话逗笑。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二)故乡、女人与文艺
我的故乡,一座小城。它就那样静静的呆在那里,一件很小的事情都会惊动它,可是过不了几天,它又会被另一件小事所惊动。上大学之前将近二十年的时光我都在这里度过,从一个小美女长成了一个大美女,哈哈哈哈哈~我所能回忆起的所有年少快乐的记忆都藏在这些街道与犄角旮旯里。从前,我最喜欢买一杯饮料静静地坐在小广场亦或是古街口的黄昏里,看着人来人往,我竟悄悄许下了一个自私的愿望,希望我的家乡永远不要变化,因为它滋养了我~
女人,任何女人,任何年岁,她都是一件艺术品。人物传记里、名人访谈里、文学故事里……女人常常在晨光里或得意或羞涩的笑,在暮光里或颓败或隐藏的哭。大部分女人无法接受青春的消逝,无法忍受从一只讨人喜欢的欢快的雀儿变成一只蚊子。其实,我们都不晓得,青春没有期限。许多事情都是自我选择,没有人为难我们,也许更多时候是自我为难。我想当我们懂得与自我相处的时候,也许才是青春真正来临的时候吧!
逐渐开始流转于一些城市,大的、小的、热闹的、冷清的……无论什么,久而久之,我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那些有着步行街的,三步一个书店,五步一个唱片店的地方的朋友要从容幸福些!文艺终究是一个城市最好的养分~
既是来路,也是归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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