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地标:地理标志福建福州连江海带
福建:福州市连江海带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获批受理
2018年6月14日,重新组建后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受理行唐大枣等10个产品申报地理标志保护的公告》(2018年第270号公告),经形式审查合格,依法受理“连江海带”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
这是原产地地理标志职能转变以来,首次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公告,具有里程碑意义。这也标志着“连江海带”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据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福州市是“中国海带之都”,其所辖的连江县是“中国海带之乡”,连江海带是“最具影响力水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养殖历史悠久,产业链完整,质量特色鲜明,独特品质与产地地理和人文因素密切相关,并以口感柔嫩、味道独特,营养丰富而名闻遐迩并远销海外,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将极大提高连江海带知名度和影响力,全面提升连江海带产品质量和品牌,有力促进连江海带产业的持续发展。
发现地标:地理标志福建福州连江海带
发现地标:地理标志福建福州连江海带
关于地理标志连江海带
连江海带为福建省的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连江海带”被列为福建省创建水产十大品牌之一,海带加工产品系列有盐渍、熟干海带、海带鱼糜制品等,海带加工产品有熟化即食海带、熟干海木耳、海带鱼丸、昆布三明治、海带豆腐等40多种,产品销往全国各地,还出口到日本、韩国、欧美、台湾、香港等国家和地区,深受消费者好评。
连江海带以口感柔嫩、味道独特,营养丰富而名闻遐迩并远销海外。
地理标志:国家三部委地理标志
概念链接:地理标志
地理标志,又称原产地标志(或名称),《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以下简称TRIPS协议)第22条第1款将其定义为:“其标志出某商品来源于某成员地域内,或来源于该地域中的地区或某地方,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与该地理来源有关”。我国2001年修订后的《商标法》也增设了地理标志方面的规定,其第16条第2款规定:“前款所称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为因素所决定的标志。”从TRIPS协议和我国《商标法》可以看出关于地理标志的定义基本上是相同的:地理标志是表明某一种商品来源于一成员方地域内,或此地理内的一地区并且该产品的特定品质、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与该地理来源相关联的标志。
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本文作者:王浩为高级工商管理师、跨界创客、资深策划人、欣润百草莱阳慈梨膏联合创始人、中国地理标志文化产业的发起人与倡导者、“走遍中国发现地标”中国地理标志产业文化推广活动发起人、万慧智库研究院地理标志委员会副主任、致邦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