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员工:
为了有效防控疫情,根据国家、地区相关政策,经经营班子研究讨论,对近期工作安排如下:
一、公司2月10日正常上班。2月3日至2月9日实行最小化配置,在此期间,分管领导和部门经理根据业务需要安排员工开展必须完成、紧急的工作,且尽量安排员工在家办公。
二、从外地返回工作驻地的人员,需居家观察14天,经确认身体无异常后方可到公司上班。居家观察期间,部门经理安排远程办公,妥善做好工作安排。如无特殊情况,外地返回工作驻地人员最晚到岗日为2月17日,超出按照请假处理。外地返回工作驻地人员需保留好返程车票、机票等原始凭证,以便于部门经理核验返回驻地日期。
三、因各地交通管制等原因无法按期返岗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给部门经理和人力资源部。部门经理核验属实后,就地安排在家办公,妥善做好工作安排。
四、因各地地方政府、卫生防疫部门及乡镇街道社区防控部门要求被强制隔离的员工,提供相应说明经部门经理确认属实后,就地安排在家办公,妥善做好工作安排。
五、员工因直接或间接接触过疑似、确诊病人的,但不属于第四条中描述的情形的,经分管领导和部门经理要求,可在家远程办公。
六、2月10日正常上班后,员工进入办公区域需测量体温,如体温超过37.2摄氏度,需回家办公。
七、如员工出现第三至第六条中的情况,但是不具备在家办公条件的,则优先安排员工年休假和调休,年休假和调休假结束后,安排员工休事假。
八、员工如身体有恙,应积极就医。如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及时上报和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检疫和隔离,拒绝检疫和隔离的,依法将由公安机关配合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造成严重后果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九、各分公司遵照执行本办法。如疫情发生变化导致国家、地区政策发生变化,公司相应安排根据具体政策调整。
人力资源部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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