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成都》(连载)
(作者:卢 枣;摄影: 冯水木; 编辑:完 璧)
【此文作于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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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6年,山东人安洪德正在四川华阳县任县令,劝课农桑,除暴安良,清廉爱民,颇有政声。安县令在静居寺和尚得罪他后,以毒计使其人赃俱获,方丈有口难辩。安洪德便申文上奏,不由和尚诉说,科以重罪,把静居寺拆毁,庙产充公。一般官僚虽与和尚往来,也因王法昭彰,不敢徇私情。那位方丈因又气又急,死于牢狱之中。庙内的僧侣,有的还俗,有的逃亡,若大一个静居寺便化为乌有。据说庙中有一位和尚见主持遭此奇冤,心有不甘,准备上京去告御状,不料中途病亡,遂使沉冤无法昭雪了。
安洪德用了这条毒计,一举毁灭了静居寺,心里十分痛快。同时,由于僧侣们平日对佃户刻薄,对老百姓鄙视,故众人拍手称快。安也以为自己做了顺天应民的事情,毫不觉过。他把静居寺的庙产变卖,加以没收恶霸赃款,1746年在外东建造一座颇为壮观的木桥,既便利商旅,私下也为自己赎谋害和尚的罪。后来,县中士绅因安洪德清廉干练,著有政绩,大顺民心,将桥命名为“安顺桥”,并在桥上供奉安大人木牌神位,以示崇德报功之意。
传说安洪德卸任还乡时,竟全家沉没于江口河中。有人说是静居寺的韦驼显灵,索了他的命。因为静居寺已被拆毁无存,惟独保留韦驼堂,实由韦驼显圣之故。
(下篇:《往事回忆李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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