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小姐遇见文先生那天,刚好赶上了初中同学聚会。
正所谓谁的青春不狗血,那时候,白小姐当时的男朋友正劈腿,对象是她自己的闺蜜!他们两个因此大吵一架,前男友知道白小姐吃软不服硬,于是苦苦哀求她留下。
与前男友还处于拖泥带水,纠缠不清的情况下,白小姐见到了文先生。
不,确切来说,是重遇文先生。
那天,文先生穿着白色的衬衫,合身的牛仔裤,手里戴着让人无法忽视的炫酷的手表,脚上踩着擦得发亮的皮鞋,当然,最吸引人的莫过于挥洒不去的淡淡的好闻的古龙香水味。
白小姐惊讶地说不出话来,轻轻地说道:噢,他再也不是当初那个穿着白色校服,在雨中奔跑的小男孩了。
他就这么猝不及防地再次出现在她生命里,白小姐身体里隐藏了许多爱恋的因子一下子不听使唤般,席卷而来,她压抑着内心的暗涌,眼睛却在他身上一刻也没离开过。
文先生一出现,整个聚会达到了高潮。
“嘿,小子,你混得可以啊!想当初我们还在泥地里玩得不亦乐乎,如今你就一副成功人士般……”
聚会的人开始吱吱呀呀地聊起来,彼此还不时互相敬酒,只有白小姐沉默不语,低头玩手机了。
嗯,他早就忘记我了吧!白小姐偷偷看着文先生正和同学聊的热火朝天,心里不禁低落起来。
没想到,这么多年了,我还在乎他!
白小姐很无奈,觉得自己多犯贱啊,偷偷喜欢他那么久,却始终不敢告诉他,怕就怕被拒绝后连朋友也无法做了,可是他们算朋友吗?
在他眼里,他们的关系不过就是见过几次面,打过几次个招呼的普通同学罢了。
可惜,错过了就错过了!白小姐闷闷不乐,这时朋友又在劝酒,她仰起头,把酒喝了个干净。
“嘿,你不是喜欢过他吗?”女同学指着文先生的背影,带着一点嘲笑道,“最后,你们为什么不在一起?”
“不,我不喜欢他!”
白小姐笑了笑,又是一杯酒下肚,杯中滴酒不剩,女同学又勤奋地添满。
“别否认了!你以为大家都不知道吗?”女同学说,“我们都知道你当年为了他进的吉他社呢!”
“对!我不喜欢他!”白小姐还是否认,微醺的脸蛋红彤彤的,像一个苹果,十分可爱,“我爱他,爱了整整一个曾经!不,不是曾经,可能……还继续爱着……”
空气中,沉默在凝滞着,她微微睁开眼睛,发现会上所有的人都在看着她,白小姐顿时觉得很尴尬,当她站起来时,不小心倒在一个陌生的怀中,她抬头一看,还是当时那双透彻好看的眼睛,原来文先生抱住了她!
还没有说话,她恶心了一下,嘴里喷出的液体让整个聚会的人为之疯狂,她却满足地醉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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