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崇达认为写作的终极意义是认识自己,认识更多人。
早些年看刘同的《谁的青春不迷茫》,动了写本书的念头。还记得那个时候在澡堂里和同学聊着《谁的青春不迷茫》这本书,有一个同学说:“以后我也想以这样的形式记录一下我的青春。”那个时候太天真了,觉得远方是想到达就能到达的地方,书是想写就能写成的一摞纸。
毕业前,还经常动笔写写东西,虽然也是一些情绪的宣泄,但起码笔在动着,或写,或敲击,脑子在思考着。那个时候每写完一篇日志就会有一种身心愉悦的满足感。
忘记从什么时候起,很少想要写写东西了,也不知道从哪一次起,对着空白的屏幕,对着一张张白纸,竟写不出东西了,经常是写了几句或是敲击了几句话就涂涂改改或是一键全删。从什么时候起,我不会表达自己了。
明明经历了更多的事情,接触了更多的人,但在想要将自己所经历的事情及自己从这些事情当中明白的道理表述出来的时候,总像有东西堵塞住脑袋一般。这种感觉比鱼刺卡住喉咙还要恼人。
这个学期有那么几次动笔想写,笔拿起来很久很久纸上也还没画出几个字来,无奈只能作罢。然后想想自己可能没有写作这方面的天赋,罢了罢了,不写了。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还在坚持着写日记。日记本一本又一本的锁在了抽屉,偶尔翻看总会觉得“哎呀,我去,那个时候的我竟然能写出这么好的句子,怎么现在写不出来了”“我天,原来给自己灌了这么多的心灵鸡汤”。但是,日记太日常化,夹杂着很多的生活小事,小到一日三餐,小到每天的天气。写的不过瘾,不能拿来与人分享。
教孩子们写作文,每次在备课的时候都会想着这个单元的作文我先写一份范文给学生们看,但是每次都是以念作文书里的范文告终。我发现我已经失去了写命题作文的能力。或者说,没有谁强制我写这样得作文,我没有动力,也不感兴趣。
我常和孩子们说:“写作文很简单,把自己心里的话,把自己的想法写出来就可以了。”现在想想,这句话是很正确的废话。
看完了《皮囊》,有很深的感触,最深的一点就是要学会认识你自己。
认识自己的方法有很多,但我偏偏喜欢写作这一个,接下来的日子,请多多认识自己。
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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