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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灵公篇》15.29子曰:“人能弘道,非道弘人。”

《卫灵公篇》15.29子曰:“人能弘道,非道弘人。”

作者: 晚桑榆 | 来源:发表于2020-12-07 10:46 被阅读0次

    15.29子曰:人能弘道,非道弘人。

    【注释】

    ▲道:遵循自然规律去做就是道。

    《礼记·中庸》:“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天地万物的自然本性叫做“性”,遵循本性规律去做叫“道”,按照道的原则修行叫做“教”。)

    ▲弘:扩充,光大。

    【译文】

    孔子说:“人能弘扬道,不是道弘扬人。”

    【学而思】

    不是道有问题,而是人不按照道走。《资治通鉴·汉纪九》董仲舒曰:“夫周道衰于幽、厉,非道亡也,幽、厉不繇(通“由”)也。”

    《道德经·第五章》:“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天地不会对谁特别施以仁爱,平等地对待万物,让万物如刍狗那样自自然然走完由荣华到废弃的过程。圣人平等地对待百姓,任凭人们自作自息)。

    宇宙万物都有其自然规律,遵循规律去做叫做“道”,“道”就在那里,不会对人有所偏好,人们通过观察和思考发现了某一规律并加以利用,通过学习并践行来发扬这一规律。

    【知识扩展】

    钱穆《论语新解》:道,指人道。道由人兴,亦由人行。自有人类,始则浑浑噩噩,久而智德日成,文物日备,斯即“人能弘道”。《中庸》云:“茍不至德,至道不凝焉。”此言非有大德之人,大道亦不在其身凝聚;此亦“人能弘道,非道弘人”也。若道能弘人,则人人尽成君子,世世尽是治平,学不必讲,德不必修,坐待道弘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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