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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札记|《情感勒索》(第3、4章)

读书札记|《情感勒索》(第3、4章)

作者: 李杨手记 | 来源:发表于2022-03-02 09:28 被阅读0次

    继读完《恰如其分的自尊》后,我近来开始阅读《情感勒索》。可以说,这两本书和去年阅读的《不要用爱控制我》(1-4)在内容上有很大的相关性。之所以系统阅读这方面的书籍,主要是希望继续深入理解关系里的“暴力”,构建更好的人际关系;其次也希望略作一些读书札记,与读者分享,使更多人受益。

    第三章为《恐惧感、责任感与罪恶感》,第四章为《制造迷雾的四大手法》,我从这两章中抓取出最有感触的五个关键点:

    1. 适度的恐惧感、责任感和罪恶感是健康的。

    这三种情绪感受并非绝对是负面消极的。

    一般情况下,它们对我们的生活是不可或缺的,可以保护我们免受伤害、建立我们的社会伦理和道德,并避免做伤害他人和危害社会的事情。

    在一定的程度上,我们可以与这些情绪和谐共处,在它们的提醒下调整我们的行为,不让它们发展到过度的状态。

    然而,一旦这些情绪过度了,我们就会感到非常痛苦,并为了使这些感觉恢复到可以容忍的状态而做出可能牺牲我们利益的行为,也就是被这些情绪控制和支配。

    2. 情感勒索者如何利用恐惧

    婴儿时期,没有父母的照料孩子就无法存活。如果父母经常通过威胁孩子“如果你不听话我就离开你,不要你,抛弃你”来迫使孩子顺从的话,那么这种恐惧的情绪记忆和相应的反应模式就会慢慢固化下来。

    到了成年后的亲密关系中,有的人依然会因为害怕失去亲密伙伴而遭到对方的情感勒索。比如,当一方离家出走时,另一方会感到恐惧。另一方便学会利用出走这张“王牌”来迫使对方退让。

    3. 失衡的责任感

    情感勒索者常常强调自己为对方付出了多少、牺牲了多少,对方有回报的责任和义务。

    那些经常把别人的利益放在首位、忽视自我需求的人,常常不假思索地认同自己的行为和对方的坏心情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因而认为自己应当为对方的不悦和恼怒负责,从而做出损害自己利益的行为来弥补对方。

    为此,一方面要在责任感和自我关怀之间做好平衡。为别人照想的同时,更要好好照顾自己。责任感的范围不应该超过自尊的限度。另一方面要理性地分析自己的行为和对方的心情之间是否真的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不要盲目承担不属于自己的责任。

    4. 情感勒索者是二分法的“专家”

    具体表现为,他们粉饰自己的人格特质及行为动机,让自己的行为看起来是善意的、高尚的;然而却频繁质疑对方的人格、动机、价值观、行为,为对方贴上很消极的刻板标签。

    这些标签可能是受害者耳熟能详的,比如 “你太自私” “你不正经” ”你不要脸“ “不孝的混账儿子” “大骗子”  …… 这些标签可以被情感勒索者用来指控受害者,受害者会因此产生罪恶感。

    这些标签如果得不到受害者的认同,就不能够迫使受害者屈从于情感勒索者。然而,不少受害者长期受到情感勒索者对这些标签的强调,很可能会质疑自己从前的个性和行为,并逐渐内化这些标签,接受情感勒索者提出的所谓“好建议”。

    5. “你看看人家……” 消极比较也是情感勒索的一种

    我们都很熟悉“人家的孩子” “人家的太太” “人家的先生”这些说法,当听到自己被如此比较,很可能会感到自己不够好,还需要努力改进,以证明我们自己其实还不错。

    作者认为这是一种“消极比较”:“这种句式带有很大的情绪张力,深深地联结着我们的自我怀疑与恐惧之心。”

    每个人的个性、才能、所处的环境等因素不同,故而会在不同方面产生不同的表现。片面强调“你不够好”,这种比较其实是极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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