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二十五日,一个美好的周日,被于欢刺死要债人获无期徒刑的案件打破了,或者说刺死辱母案,这件事刷屏了,这事情就发生在我们山东,我不想意气用事,我不想做一个吃瓜群众,我想看到更多的背后,而不是一面之词,可是,我失望了。
如果说,开始人们的愤恨是因为催债人杜志浩作死,做出如此下作恶俗的卑鄙之事,才让网民如此怒不可斥,关键是他的辱,为全民不齿。公道地说一句,苏银霞借贷时,应该知道这是高息贷款,高占山违了法,苏银霞同样也是违法,她在助纣为虐,她高估了民企的实力,她入不敷出,她一定有过错,她没能力还债了,才导致这些人的催逼,如果这些人仅仅是要债,无可厚非。关键是手段恶劣下流。当听说(因为我不专业)于欢面临十一人没带工具,没有生命危险,不存在正当防卫的时候,我激动了,犯罪一定要工具吗?这十一人二十二双手足可以像掐死小鸡子一样掐死她们啊!难道非要用你们说的工具吗?
法制中国,公民人格尊严被恣意践踏,这种极端侮辱你可以忍受吗?狗官,你妈被人家骑在脖子上拉屎了,你还可以如此冷静地说“法律是法律,人情是人情,这是正道吗?”你们是父母官啊!是人民赋予你了权利,你的权利是为人民服务的好不好?如果不是你们的人冷漠的扔下“要账可以不能打人”的话就走,怎么会有于欢刺人的事呢!在如此长时间的侮辱下,你们的出现却成了压死骆驼的一根稻草,这还不值得悲哀和反思吗?不能惩恶扬善,不能解救百姓于危难之中,请问,这样的警察有何用?我倒是希望他们一直没有出警,这样,于欢母子尚有一丝希望,至少还在幻想警察可以保护他们,至少不会促就血案如此快的形成。
惩恶扬善一直受我们尊崇,我是一介草民,我不懂政治,我不敢妄言官场,但我热爱我的国家,我知道中国还是一个法制社会,也许,她的法制还不健全,还需要完善修补,但是聂树斌,呼格吉勒图的反案,还是让我们看到了希望,至少我们国家的很多人在努力,在尽心。我们心中有正义,更要理性。可是
每个公民都有自尊,尊严被如此践踏,实属罕见。士可杀,不可辱!中华有古训,更何况是生养的母亲在受辱。我讨厌血性,我敬畏生命,但是这样的际遇下,我只能说于欢杀少了,确实该再杀几个“狗日的”。
这件案子,折射出很多问题,民间借贷的不规范,老赖的解决办法,民企的举步维艰,房地产的大佬地位,公职人员的不作为,高级官员不负责任的语论,法治制度的不健全,如此判决带给人们的困惑……
人生之耻,莫过于此,辱母不护,还怎御国。于欢是个被逼无奈的血性汉子,杀人偿命,可他杀的不过是披着人皮的畜生,何罪之有?还好,正义的春天不会缺席2017 ,高检部门已经行动,于欢上诉已经被受理。我们依然信仰法律,相信法律。就让我们耐心地等一等吧,真相一定会浮出,正义一定能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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